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是省政府下达的2007年环保目标任务,要求年底前必须建成投入运营。为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决定建立许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项目建设手续的审批、审核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加快进度,确保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营。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
组 长:鞠书军(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苏长水(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长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保中(市国土局副局长)
白玉庆(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全钦(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庚辰(市规划局局长)
寇玉平(市物价办副主任)
张 浩(市体改办主任)
赵金锋(市卫生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孙贺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市卫生局为许昌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面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核准。市环保局负责协调项目的环评、审批及验收工作。市国土局负责项目用地的审批。市工商局负责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市公安局负责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及运营车辆管理工作。市规划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市物价办负责项目的收费许可审批。市体改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市医疗器械修配所改制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问题,可即时召集。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