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许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加快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现就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工作,不断加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改革,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了5座污水处理厂,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布局还不尽合理,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滞后,城市污水还未能实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距国家、省节能减排和环境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科学规划布局城市污水处理厂,不仅关系到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全部达标排放,而且直接影响城市的生态环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总体要求和整体布局
(一)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厂网(管)配套,雨污分流,收集城市污水及处理能力适当超前,着力提高收水率和处理能力,做到所有污水都能被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
(二)整体布局:全市范围内共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分别是,禹州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长葛市区污水处理厂、长葛城南污水处理厂、襄城县污水处理厂、鄢陵县污水处理厂、瑞贝卡污水处理厂、尚集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邓庄污水处理厂。
三、分步实施,配套建设
(一)明确目标,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底前。实现省政府规定的“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禹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襄城县污水处理厂一期2.5万吨/日、鄢陵县污水处理厂一期1.5万吨/日实现正常运行,加上已正常运营的瑞贝卡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禹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吨/日、长葛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实现全市城市污水总处理能力23万吨/日。
第二阶段,2008年底前。完成尚集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长葛城南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瑞贝卡污水处理厂二期4万吨/日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污水总处理能力达31万吨/日,到2008年底城市污水能够全部处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第三阶段,2010年底前。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能力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形成覆盖全市城市污水的设施网络。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续建污水处理厂2座。分别是,新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7万吨/日(一期建3万吨/日);新建邓庄污水处理厂,总规模3万吨/日(一期建1.5万吨/日);瑞贝卡污水处理厂二期续建4万吨/日,总规模达到8万吨/日;长葛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3万吨/日,总规模达到6万吨/日。以上4个项目2008年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2009年开工建设(包括配套管网),2010年底前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5万吨/日,全市城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42.5万吨/日。
禹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2009年完成前期工作,2010年开工建设。襄城县、鄢陵县、邓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010年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管网建设要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城中村”改造、小区建设等工程统筹考虑,同步实施;与改造提升老城区、建设完善东城区、有序开发推进区同步配套。要重点加快许昌市区现状主次干道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进程,尽快实现主次干道污水管网连通;鄢陵县、襄城县要抓紧编制完善污水管网专项规划,加快建设,2007年底前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主要管网环通,2008年底前保证一期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禹州市、长葛市要尽快实现污水管网环通,2008年底前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要通过配套管网的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行时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合理设计能力。
(三)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做好中水利用,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进程。现有及在建、新建污水处理厂在保证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要引进先进设备,提高污水处理净化标准,使其达到景观水质要求,提高中水利用率。2008年底前,现有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增设中水回用设施,提高污水处理净化标准,搞好中水回用。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一律要配套中水回用设施,设备安装与工程主体一并验收。
四、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保证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
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和污水达标排放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筹措量大,涉及面广,事关“十一五”乃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全市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把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纳入年度城建重点项目,搞好项目的选址和征地、拆迁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经营,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市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环保、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建设及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按期建成投入运行,并发挥应有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