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9月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环保工作汇报会议,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前,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内部明电,并多次电话通知,对参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许昌县政府办公室未按要求通知县政府领导参会,擅自安排人员替会,影响了会议的效果,影响了市政府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许昌县政府办公室,要针对这次会议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会风进行一次整顿,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今后,对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和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和早退的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作为效能考核的内容之一,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