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供电公司许昌市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801-00030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8-01-15 11:26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供电公司许昌市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供电公司许昌市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0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供电公司制定的《许昌市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三日

     

    许昌市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加快我市农村电网建设,提高新农村电气化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将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通过加快我市农村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降低电能损耗,拓宽农村电力市场,提高电能质量、供电能力与用电水平,提升农村电力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质量,总体上要有20%的县和15%的乡(镇)、村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要求,实现“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目标。

    2.建设目标。按照我市的用电水平和实际情况,2007年开始全面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到“十一五”末,力争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1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5个、新农村电气化村300个。

    3.服务目标。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用电服务一体化。加强营业服务窗口建设,强化对农村供电(营业)所的专业化管理,建立网络化的农村用电服务新机制;以农民满意为目标,优化供电企业的生产营业组织、业务流程,实施社会化服务,进一步营造真诚和谐的农村用电服务氛围,提升农村用电服务品位;严控农电管理成本,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城乡照明同价成果;加强农电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农电工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和技能。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加强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许昌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登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市发改委主任韩国全、市供电公司经理刘军任副组长,市供电公司、农业局、审计局、国资局、建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乡(镇)、村要成立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协调小组。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认真部署,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并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电气化的现状,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科学制定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纳入地方新农村建设规划。供电部门要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建立制度,保证建设质量,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让电气化建设成为“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供电企业具体实施”的政府工程和社会工程,不断扩大电气化乡、村的比例,提高农村电气化整体水平。

    4.全面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建设坚强的新农村电网,为农村提供优质电力。新农村电网建设要着重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先进、降低能耗、提高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农村电网自动化水平,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实施变电所主变有载调压改造,加快农网继电保护微机化改造,提高农网装备的科技含量和自动化水平。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形成一个坚强、可靠的农村电网,彻底解决农村部分地区的电能质量问题,满足新农村发展的需求。强化用电管理协调机制,理顺农村供用电秩序,协调解决电力建设和保护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农村用电管理新机制。

    三、职责分工

    1.供电部门的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和实施具体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方案,加强供用电管理,按考核标准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

    2.乡、镇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衔接,负责协助供电部门搞好电网规划、用电管理、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村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协助供电(营业)所搞好电网规划、用电管理、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