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08年省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803-00033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8-03-24 11:46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08年省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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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08年省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许政办[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年我市承担的省以上林业重点项目任务已经确定,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程任务

     

      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5年任务,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008年,全市省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总任务30.04万亩。其中,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3.4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13.04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1.55万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1.49万亩,村镇绿化工程4.62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2.94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3万亩。

     

      二、工作要求

     

      (一)生态廊道建设中高速公路、京广铁路每侧绿化带宽度不低于30米,造林密度50株/亩以上。

     

      (二)各地要将村镇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村(镇)。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的4个县(市、区),要优先安排推进区内的村镇绿化。各地要按照《许昌市林业生态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许绿〔2005〕10号)中的建设标准进行绿化,围村林建设宽度50米以上。

     

      (三)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建设要按照农田林网网格不大于300亩的标准进行规划,并优先完成林带植树任务。要切实解决好林带占地与农户的利益分配问题,确保工程建设成效,迎接省政府生态县验收。

     

      (四)许昌县、魏都区、经济开发区承担的市级环城防护林带宽度要达到50米以上;其他县(市)规划的县级环城防护林带宽度要达到20米以上。

     

      (五)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幼林抚育任务要向国有林场和旅游景区倾斜,低质低效林改造要与“疏密改造”任务相衔接。

     

      (六)工程实施期间,市林业等部门将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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