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上下围绕生态许昌的建设目标,认真实施省、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为提前两年实现生态许昌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责任单位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现一次性下达200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市级以奖代补资金600万元。各县(市、区)要强化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许昌市200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