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9]5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原电气谷指挥部办公室魏武大道中段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906-00011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9-06-2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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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09]5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原电气谷指挥部办公室魏武大道中段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许昌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中原电气谷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魏武大道中段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魏武大道中段工程建设方案

    (中原电气谷指挥部办公室)

     

    为确保魏武大道中段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魏武大道中段工程南起北外环,经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许昌县,止于许昌县与长葛市交界处,全长12.5公里,其中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北外环—中原路)8.6公里,许昌县(中原路—金刚路)3.9公里。全线按城市道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80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规划横断面形式为:4米人行道 8米慢车道 8米分隔带 16米主车道 8米中央分隔带 16米主车道 8米分隔带 8米慢车道 4米人行道。强电、弱电、给水、雨水、污水管网和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同时建设。

     

    二、项目前期工作

     

    (一)路线规划。该线路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规划,全线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路面路基形式、统一配套设施。

     

    (二)前期工作安排。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段(北外环—中原路)8.6公里:分三个标段,其中,北外环—许开路(5公里)为2个标段,许开路—中原路(3.6公里)为1个标段,5月1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5月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5月16日前发布招标公告,6月20日前完成全部标段的招标工作,6月26日举行开工仪式。

     

    许昌县段(中原路—金刚路)3.9公里:5月3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并完成施工图设计,6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6月30日完成招标工作。

     

    全线计划7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0年10月1日前竣工通车。

     

    三、资金筹措及债务偿还

     

    (一)融资主体。中原电气谷(许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融资主体,负责资金的筹措(含项目资本金)。

     

    (二)偿还主体。中原电气谷指挥部办公室承担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段(北外环—中原路)债务,许昌县政府承担许昌县段(中原路—金刚路)债务。

     

    (三)偿还办法。市财政局负责全线工程费用的评审,并负责解决项目前期费用。中原电气谷的投资由电气谷指挥部办公室从以后年度产生的税收分成等收入偿还,许昌县政府的投资自行负责偿还。鉴于魏武大道建设资金由中原电气谷投资公司向银行整体打包贷款解决,许昌县政府应根据魏武大道建设进度,每季度将应承担的银行本息汇入中原电气谷投资公司账户。许昌县财政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承诺函,若不能及时还款,由市财政部门代扣许昌县有关资金拨付中原电气谷投资公司。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本项目建设进度,成立魏武大道中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市长李亚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石克生任常务副指挥长,副市长张宗保、市政协党组成员王全合、市发改委主任韩国全、许昌县政府县长王民生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市发改委主任韩国全兼任办公室主任,苏长水任常务副主任。中原电气谷指挥部办公室、许昌县政府及市发改委、建委、城乡规划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单位主管副职为成员。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工程组、征地组、拆迁补偿组、治安协调组、质量监管组、效能监察组:

     

    (1)综合工程组。市发改委副主任苏长水任组长,市交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办公室的会务、文秘、档案、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工程项目申报、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工程施工方面的协调等工作。

     

    (2)征地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保中任组长,许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8月底前完成全线用地手续报批工作。

     

    (3)拆迁补偿组。许昌县政府副县长周新民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及电力通讯部门为成员单位,做好征地、拆迁、清表工作,协助业主做好线路迁移工作。

     

    (4)治安协调组。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寅秋任组长,负责施工环境的协调督查工作,加强治安管理,及时督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施工环境进行检查和考评。

     

    (5)质量监管组。市建委副主任张耀征任组长,负责工程质量监督,配合做好招投标、图纸审查、开工手续的办理工作。

     

    (6)效能监察组。市监察局副局长牛九皋任组长,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影响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规划设计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拆迁补偿工作由许昌县人民政府负责。

     

    中原电气谷指挥部、许昌县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建设指挥协调机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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