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决战二季度、齐心保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重点项目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一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4月底前,对新开工项目,要明确建设节点,倒排工期。对不能如期开工的项目,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在全市进行通报。二是抓好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去年国家下达我市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4月底前要力争完成90%以上实物工程量;今年国家已下达我市的中央新增投资和地方债券,要立即落实到具体项目。三是抓好省重点项目建设。要将“8511”、“3816”项目分季度排出前期工作节点、开工时限、完成投资等目标,建立台帐,逐个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确保上半年开工项目46个以上。四是强化重点项目考评通报机制。把各县(市、区)承担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季度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考评体系,对重点项目投资进度、重点项目应开工数、重点项目协调事项落实情况量化计分,按权重计入县(市、区)分值,并公布排名。
二、实施重点工业集聚区责任制管理,加快重点工业集聚区建设。中原电气谷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要集中精力抓好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建设,4月份实现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正式开工建设,尽快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工业集聚区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5月底前,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完善重点工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到位;6月底前,依托省800万元补助资金,整合本地优质资源,县(市、区)政府要完成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的组建工作。6月底前,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并发布重点工业集聚区进展情况通报,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其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常务会说明原因。由市发改牵头,会同市统计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编办等部门,做好重点产业集聚区“三规一评”相互关联工作,并根据“三规一评”情况,对重点产业集聚区评定级别,并制定分类支持政策。二季度,市统计局要建立重点工业集聚区统计体系,定期公布项目入驻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
三、实施限时办结制,提升服务企业效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好,确保二季度经济平稳回升。一季度,全市共归纳梳理出重点服务企业反映的问题311个,已解决39个。对尚未解决的272个问题,按照问题性质、解决难度,分类梳理。4月底前,列出二季度能够解决的问题,6月底前限时办结,确保全市问题解决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6月底前,市政府对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进行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派驻督导组督促其完成服务企业任务。
四、实施产业发展“双升”级工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按照拉动即期与长远、增强发展后劲相结合的要求,筛选确定60个产业升级项目和60家产业升级企业。5月上旬前,市发改委、大项目办牵头,从市重点工业项目、省重点企业项目、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重大前期工业项目中,确定出60个工业升级项目,国土、环保、金融等部门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配合联动,落实上级政策,尽快完成前期工作,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4月底前,市发改委、企业服务局、商务局牵头,从40户重点企业、100户小巨人企业、2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中,确定60家经营稳定、处于上升势头的产业升级企业,研究制定具体支持办法,鼓励其加快生产,形成经济运行中的亮点。同时,市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我市电力装备、花卉园艺、发制品、汽车及零部件、食品、不锈钢、现代物流等七大产业调整规划,上半年完成电力装备、花卉园艺、发制品三大产业调整规划。
五、着力破解资金瓶颈,努力缓解要素制约。市人行要按月对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新增存贷比、贷款率、贷款到位率、表外贷款、核销剥离不良贷款等科目进行排名通报。6月底前,制定出台战略性合作变为实际性授信的行动方案,把已签订的516亿元战略合作协议、100.5亿元贷款合同落实到位。市人行、银监局牵头,落实好省政府“8113”信贷行动计划,把新增贷款100亿元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金融单位,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市企业服务局、财政局牵头,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建设,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4月底前不能正常运营的,收回市财政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市商务局牵头,落实中原文化港澳行、温州产业对接以及即将参加中博会的项目和资金,确保项目和资金履约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发改委、证券办要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在组织好森源电气、远东传动轴上市的同时,努力再申报一批上市企业。
六、推动企业战略重组,深化改革开放。要把握形势,研究规律,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并购,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加快发展,形成新优势。市发改委牵头,深入重点企业调研,摸清企业并购重组情况,了解企业并购重组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市政府推进企业重组的具体政策。对企业重组中的具体问题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给予支持。企业重组过程中资金短期困难的,市财政给予一定贴息。市发改委、证券办要加大推进利用资本市场力度,帮助引进私募、风险投资等机构或资金,加快企业重组进程。
七、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拉动增长能力。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集中用于扩大消费需求的奖励和补贴。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再建100家农村连锁超市,农家店总数达到2046家,拉动农村消费9亿元。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品种和购买数量,“家电下乡”工作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好大型促销活动,5月份,市商务局牵头,组织一次大型商品展销会,市建委、房管局牵头,举办大型房产促销会。进一步刺激旅游消费,要通过发放旅游优惠券等形式,让利惠民。5月1日前,市旅游局、财政局牵头,完成旅游消费优惠券的发行,确保“黄金周”期间旅游消费有较快增长。6月底前,市旅游局牵头,按照有利消费、带动增长的原则,制定出台旅游资源整合方案,并推进全市旅游景点、景区等旅游资源整合工作。抓住省设立专项职业教育资金、发展职业教育的机遇,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加快职业教育建设,推动许昌技师学院尽早开工。市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操作性意见,切实支持好万里物流园、众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
八、整合资金用于城镇化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要把城镇化建设作为转移农民、富裕农村、增加岗位、扩大就业、提升功能、承载产业的有效抓手,加快城镇化项目建设。加大对城中村、城郊村和城边村改造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在城中村开发改造中形成的财政收入,全额用于城中村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抓紧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建新拆旧项目规划,土地整理资金要用于建新拆旧项目建设,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更多资金支持。要通过城中村改造、拆村并点、建新拆旧,腾出有限的土地指标,为产业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向金融机构专题推荐城中村改造招商项目和融资项目,第二季度银企洽谈会要把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银企对接的重点。积极落实配套资金,4月底前,全市7.33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和35.8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必须全面开工建设;没有开工建设的,市政府通报批评。
九、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点项目联动和资源配置机制的意见》(许政〔2009〕17号),对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实行派单制,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全程跟踪服务,联合审批。对于县、市、省三级联合审批的项目,市直相关部门要专人衔接。对重大项目,各部门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凡列入“8511”、“3816”和省、市的重点项目,因土地、环保、资金、建设环境等问题不能如期开工或不能按照节点推进的,所在地政府和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出情况说明。市财政局、物价办要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示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列入收费范围的项目,一律视同为乱收费。4月底前,市监察局、大项目办要将《重点项目建设外部环境监督登记卡》发放到每个项目单位,凡到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收费、罚款的单位,必须先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卡登记,否则一律视为“四乱行为”。市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要在4月份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企业环境专项整治风暴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完善机制,集中精力保增长,争分夺秒抓落实,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做好每一天工作,确保全市经济二季度稳增、三季度回补、四季度冲高,实现全年双“11”的增长目标。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