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民政局制定的《许昌市2010年度农村敬老院升级达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许昌市2010年度农村敬老院升级达标工作方案(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市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升五保集中供养率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09〕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除外)。
(二)年底前79所敬老院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
(三)开展创建文明(示范)敬老院活动,年底前创建1所省级文明示范敬老院,9所省级文明敬老院,10所市级文明示范敬老院,30所市级文明敬老院。
(四)优化整合30人以下不具备拓展空间的敬老院,妥善安置原集中供养五保老人。
二、工作要求
(一)搞好项目规划。各县(市、区)对辖区范围内确定的升级达标敬老院,要对照《许昌市规范化管理、文明(示范)敬老院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对不具备拓展空间的敬老院,在保持集中供养率60%的基础上,逐一制定整合方案,合理调配原有床位,妥善安置五保老人。
(二)多方筹措资金。敬老院升级达标资金要以县级投入为主。对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所需资金要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为敬老院升级达标提供资金保障。2010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市财政预算内安排250万元、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50万元),对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的敬老院给予以奖代补。
(三)严格时间要求。“五一”前所有敬老院升级达标改造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硬件设施建设及附属设施配备,11月底前达到“六个规范”要求,12月底完成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农村敬老院作用,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政府是敬老院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民政部门是敬老院的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二)搞好示范。各地要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目标任务的顺利进展。同时,积极组织交叉互检和观摩学习,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严格督查。县、乡政府要将敬老院升级达标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逐级建立台帐,明确工作时限,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责任追究。对工作措施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将按照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附件:2010年79所升级达标敬老院名单
附件
2010年79所升级达标敬老院名单
禹州市(34所)
张得乡敬老院、花石乡敬老院、花石乡敬老院柳树沟分院、方山镇敬老院煤窑沟分院、方山镇敬老院响潭湾分院、朱阁乡敬老院、浅井乡敬老院、郭连乡敬老院、郭连乡敬老院靳庄分院、郭连乡敬老院大墙村分院、鸿畅镇敬老院、鸿畅镇敬老院朱东村分院、鸿畅镇敬老院岘口村分院、梁北镇敬老院、顺店镇敬老院康城村分院、顺店镇敬老院大韩村分院、鸠山乡敬老院、无梁镇敬老院、无梁镇敬老院上张村分院、苌庄乡敬老院、苌庄乡敬老院缸瓷窑分院、褚河乡第一敬老院、褚河乡第二敬老院、文殊镇敬老院、文殊镇敬老院范岗村分院、文殊镇敬老院顾庄村分院、古城镇敬老院、古城镇敬老院古城村分院、古城镇敬老院山连村分院、范坡乡敬老院、范坡乡敬老院董庄村分院、方岗乡敬老院、方岗乡敬老院昌王村分院、山货乡敬老院
长葛市(8所)
大周镇敬老院、官亭乡敬老院、董村镇敬老院、南席镇敬老院、增福庙敬老院、石固镇敬老院、老城镇敬老院、石象乡敬老院
许昌县(10所)
张潘镇前汪敬老院、小召乡毛里敬老院、小召乡前冯敬老院、尚集镇敬老院、苏桥镇禄马敬老院、灵井镇敬老院、艾庄乡敬老院、榆林乡敬老院、椹涧乡孙庄敬老院、椹涧乡沟杨敬老院
鄢陵县(9所)
大马乡敬老院、望田镇敬老院、彭店乡敬老院、马栏镇敬老院、南坞乡敬老院、陶城乡敬老院、只乐乡敬老院、张桥乡敬老院、陈化店镇敬老院
襄城县(14所)
十里铺乡敬老院、王洛镇敬老院、汾陈乡敬老院、颍阳镇敬老院、颍回镇敬老院、双庙乡敬老院、茨沟乡敬老院、麦岭镇敬老院、丁营乡敬老院、姜庄乡敬老院、范湖乡敬老院、山头店乡敬老院、湛北乡敬老院、紫云镇敬老院
魏都区(2所)
高桥营敬老院、七里店敬老院
东城区(1所)
邓庄乡敬老院
开发区(1所)
长村张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