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11年1月13日经许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doc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11年1月13日经许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doc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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