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农业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为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公司化运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三化协调”发展新路径,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推进,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户家庭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的弊端日益显现。当前,我市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司化运作,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条件和有效措施。有助于夯实农业持续发展基础,提高农业抗击风险能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有助于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按统一标准进行规模生产,按统一要求组织销售,加快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提高同类农产品的生产和营销规模,使农业比较效益成倍增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有助于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最大限度克服一家一户小生产经营的弊端,实现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的优化组合,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司化运作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资本”,尽快把“三农”工作着力点引导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司化经营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努力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收入增长开辟新的来源,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发展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企业为载体,以公司化运作为重点,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围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延伸农产品开发链条,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模式,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二)目标任务围绕粮食、花木、蔬菜、中药材、烟草、畜牧养殖等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培育发展500家管理运行规范、生产技术先进、产品竞争力强,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的农业公司,其中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公司50家;培育发展1000家主导产业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化作业,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基本农田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80万亩以上,占有效灌溉面积的75%以上。
(三)发展原则
——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努力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加强各部门规划之间的统筹协调,统一规划重点区域建设内容,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确保项目间的衔接和配套。
——市场运作。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鼓励农业公司围绕资源优势,建设生产基地,在提高土地产出率、科技贡献率、劳动生产率、农产品优质率、加工增值率上下功夫。
——科技创新。坚持把技术进步和创新作为发展的关键点,在生态种植、生产加工、标准建设等领域更多地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完善设施。坚持把农业的基础夯实做强,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改善农田水利设施脆弱、物质技术装备落后、防灾减灾能力不强等问题,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三、工作重点
(一)创新机制,多渠道培育农业公司。坚持以工业化的思路指导农业,以市场经济的理念经营农业,通过公司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大力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水平。鼓励引导农村专业大户、村组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当地主导产品或农产品加工、农技服务、水利服务、农机服务、农资服务等,创办领办农业公司,实现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的优化组合,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具体组织形式上,一是企业 基地 农户。即由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的企业把经营领域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专业生产基地,农户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农产品生产。二是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即围绕资源建立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龙头企业负责提供种子、技术、信息和市场销售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按照企业需要组织生产。
(二)规模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盘活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也是农业公司发展壮大的前提。一是规模流转。一次性规模流转土地3000亩以上,并建成投产的,市、县政府给予奖励补贴,一次性规模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的,县(市、区)政府给予奖励补贴。二是优先扶持。对农业公司建立专业生产基地用地,各地要优先扶持,在坚持农民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程度。三是明确政策。土地流转的租金、转包费、转让费等收益归承包方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连片租用农户承包土地的农业公司,应当优先使用符合用工条件的出租土地的农民。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土地承包政策不变,农户对土地的收益权不变的原则。
(三)建立园区,优化利益连接纽带。围绕“十二五”全市百万亩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百万亩优质花木和中药材生产交易基地、百万亩优质蔬菜生产加工基地发展目标,借鉴工业产业聚集区的建设模式,建立农业示范园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政策扶持,搞好农业项目招商,引导鼓励农业公司进驻园区,建立专业生产基地,示范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一是优质粮食示范园区。通过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农业等项目,建设完善高标准粮食生产加工基地110万亩,各地要按照5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要求,通过公司化运作,积极鼓励种子、植保、灌溉、农机、加工等专业公司或服务组织,通过订单生产、定向服务入园开发。二是蔬菜生产加工示范园区。按照集中连片5000亩以上,井、电、路、沟等田间设施配套齐全,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以上标准的要求,鼓励引导农业公司建立优质蔬菜生产示范带动基地。三是中药材示范园区。按照3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要求,通过公司参与,公司开发,建立中药材示范带动基地。四是花木和鲜切花示范园区。围绕《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的花木企业入驻,同时,大力发展以蜡梅、梅花为主的木本切花,以百合、非洲菊、菊花为主的鲜切花,建立优质花木和鲜切花示范带动基地。五是烟草示范园区。围绕现代烟草农业园区,建设完善40万亩基本烟田,着力建设10万亩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园区,强化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生态条件,提高烟叶资源配置效率和水平。六是畜牧三带六区五基地。重点通过培育畜牧公司、组建合作组织,推行现代企业运行模式,着力建设一批大型畜牧龙头企业。“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90%的万只以上养禽场、千头以上的养猪场、百头以上的养牛场全部注册公司,万只以下养禽场、千头以下的养猪场、百头以下的养牛场,以村、乡或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四)改善条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基础,是增后劲、管长远、促发展的根本之策。要紧紧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是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节水灌溉为重点,实现水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式的转变。“十二五”期间,积极争取并实施总投资33亿元的24个项目,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建设水平。切实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加快高产稳产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工程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百万亩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聚焦,科学规划,连片开发。三是加快农业机械化。优化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品种结构,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积极发展跨区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化服务。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提升大型机具、高性能机具和配套农具生产能力。四是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统筹推进平原和山区绿化。平原绿化要以廊道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重点做好311国道许昌至鄢陵段等景观廊道绿化和高速公路绿化的完善提升工作。山区绿化要突出抓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观光林建设。扎实做好村镇绿化工作。按照“速生林围村、常绿树种上路、果品树种进院、闲置土地建园”的原则,完善提升村镇绿化水平。
(五)科技支撑,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公司,要围绕农业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市场需求,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公司的科技支撑。一要积极鼓励农业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一批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交流,技术合作,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二要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重点支持生物肥料、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等领域科技创新。要积极开发运用各种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率,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等要求。三要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企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农业公司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四要大力培养新型农民。着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绿色证书培训、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把培训工作与培育科技示范户、专业大户相结合,对农民进行“一业一训”、“一技一训”,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转岗就业能力。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通过“12316三农热线”、广播电视、农业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农业公司和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科技、信息服务。
(六)加强营销,增强发展后劲。大力提升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是农产品流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途径。一要加强仓储物流建设,鼓励引导农业公司加强农产品物流保鲜技术的研究开发,降低储运环节的损耗率,加大保鲜库、冷藏库建设,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实现农产品“货畅其流”、“物尽其值”。二要积极鼓励农业公司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农业公司积极注册商标和使用农产品商标,推广“公司 商标 农户”经营模式,打造一批高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同类农业公司强强联合,进一步做大做强。三要帮助农业公司按照安全、优质、生态、高效的要求,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档次。四要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七)招商引资,拓展发展空间。按照产业布局和农业园区建设规划,搞好项目谋划,加强项目推介,积极与国内外知名的大公司、大集团进行合资合作,实现地方资源和政策优势与外企资本优势结合,企业的生产优势与产品的市场优势对接,通过资本营运、体制创新、实施技术改造等办法,发展壮大一批骨干农业公司。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产品博览会、投资洽谈会、成果交易会,大力开展招商项目发布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
(八)政策激励,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农业公司投融资平台,解决农业公司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成立农业公司信用担保中心。市县两级要按照企业资金或民营资本为主导、财政资金为辅助,金融机构为基础,组建农业公司信用担保中心,通过专业信用担保的杠杆功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帮助农业公司解决融资难问题,有效促进农业公司发展。二是建立农业公司发展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调整支农支出结构,安排农业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公司贷款贴息、创建名牌产品、发展出口创汇等。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的通知》(许政〔2006〕49号)精神,对当年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和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优质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农产品出口创汇总额500万美元以上,并且增长幅度在20%以上的,奖励10万元。当年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每个补助3万元;当年由省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2万元;当年认证绿色农产品,每个补助1万元;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每个补助0.5万元。同时,对农业公司发展成绩显著的乡镇,给予奖励。三是积极整合涉农相关项目。优先投向与农业公司生产基地相配套的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设、节水灌溉等。四是加强信贷服务。各涉农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优先满足农业公司的贷款需求,明确专门部门,受理农业公司贷款问题,凡手续完备、符合产业政策、有贷款意愿的农业公司,要优先办理。五是对农业公司的建设用地给予优惠。对农业公司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可按照流转土地面积的2%作为建设用地,最高不超过30亩,用于建设加工、仓储、机库和培训场所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土地流转到期后,建设用地必须进行复耕。六是农机购置补贴优先向农机合作社倾斜。农机合作社所在县资金额度不能满足报名农民需求时,首先足额满足农机合作社购机需求以及购机后拟加入农机合作社农民的购机需求。七是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尽可能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查验时间,提高合法运输车辆的通行效率。八是大力支持农业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商务部门要促进和帮助其登记备案,获得自营进出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发展农业公司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研究,精心部署,扎实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供销、工商、质监、农发行、农行、农信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公司发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业公司发展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切实做好支持服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对农业公司的生产加工项目,要优先安排;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农业公司发展;市农业局要搞好土地流转、技术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市水利局、财政局(农开办)等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单位,要搞好农业公司的农田水利建设;市科技局要积极帮助建立一批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市质监局要搞好农业品牌的培育;市商务局、供销社要认真做好“农超对接”;市畜牧局要帮助养殖企业搞好畜禽粪便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有机肥料生产;市交通局要筹措资金,认真做好六个农业园区内的道路修整工作;市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为农业公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其它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
(三)强化督导督查。各县(市、区)要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台帐,每年选择一批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扶持。对粮食、蔬菜、中药材、花木和鲜切花、烟草、畜牧养殖六个重点产业,各地要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发展区域和工作重点。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能,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由市农业局牵头,定期督导各县(市、区)的年度发展计划、工作台帐和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组织采风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培育农业公司,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现代农业发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现代农业发展建设、广大农民积极投身现代农业发展、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