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12〕75号)精神,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初步统计,2011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50亿元。智能电网、超硬材料及制品、发用新型纤维材料产业竞争力位居国内前列。
(二)面临形势。从发展环境看,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成为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时期,国家把其定位于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时期,我省把其作为培育优势、壮大规模的关键时期。各省(区、市)更是纷纷出台扶持政策,抢占发展先机。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好各项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思路。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突出位置,以开放创新为动力,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培育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努力把智能电网、风电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动汽车、生物医药培育发展成为先导产业,建成全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到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
——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新建20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取得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专利授权量位居全省前列。——骨干企业规模明显壮大。重点培育和积极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企业达到2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左右。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三、发展重点和主要方向
(一)智能电网产业。依托许继集团、森源电气等企业,突出“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的发展和布局思路,重点在中原电气谷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的“两大区域”内,实施“发、输、变、配、用、调”六大领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加快建成融“研发攻关、标准制订、检测检验”为一体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构建涵盖未来智能电网各环节智能化产品的智能电网特色产业链,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智能电网成套装备制造、研发和服务产业集群。到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
(二)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依托许继集团风力发电研究中心和森源电气河南省风力发电工程研究中心,以提高2.0MW风力发电机组性能及拓展市场应用为基点,加强5MW海上风电机组和3MW陆地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研制。同时,以实用型小功率风电设备为补充,形成规格从300KW以下实用型小功率风电设备到3.0MW—5.0MW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构建从风机标准制定、制造、检测到并网稳定运行相关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到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
(三)新材料产业。以黄河、瑞贝卡两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平台,重点发展超硬材料及制品、假发用新型功能性纤维材料。
——超硬材料及制品。重点发展高品级粗颗粒高韧性金刚石单晶、宝石级大单晶等,配套发展新型传压介质及高性能原辅材料。积极开发超硬材料复合刀具、精密高效磨具、激光焊接高锯片等。建成全国重要的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基地。
——发用新型功能性纤维材料。依托瑞贝卡企业,重点开发高仿真、多功能假发用纤维材料,加快实施PET高温阻燃纤维项目建设,带动全市纤维发制品整体水平提升。
到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50亿元。
(四)电动汽车产业。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微型和专用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和充换电站装备。整车方面重点发展以面向城乡微型乘用车和环卫、公务执法等专用车;零部件方面重点发展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系统;充换电站方面重点进行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监控系统、配电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成套设备产业化。打造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微型、专用电动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充换电站装备三大生产基地。到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
(五)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新天地药业、豫辰精细化工、上海百正等企业,重点发展手性药物中间体、新型抗高血压、化学创新药,推动许昌化学药制造业向制剂等高端环节提升;加强中药新品种开发,突出发展有特色优势的现代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依托元化生物,加快发展灵芝孢子粉、氨基酸螯合钙等生物保健品,推动生物保健品品牌化;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新型疫苗、心脏高端耗材等产业,促进许昌生物医药加快转型升级。到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实施项目带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谋划与优质项目储备。每年着力实施30个重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优化项目发展环境,建立市优化办、项目稽查办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二)培育重点企业。优先配置资源,在土地、环境和能源消费总量、资金等方面重点支持骨干企业,促其做大做强。引导骨干企业加强资本运营,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形式提升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等方式,加强与大型企业的协作配套。(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三)推动集群发展。依托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吸引龙头企业进驻,带动相关配套企业入驻。严格项目管理,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培育6个产业集群: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智能电网、风电装备产业集群,长葛超硬材料及制品产业集群,长葛、襄城县电动汽车产业集群,许昌县、东城区化学药产业集群,禹州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加大政策支持。落实《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许政办〔2011〕61号),每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促进科技投入、技术创新税收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争取开展国家创业投资基金试点;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担保、质押贷款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进行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提升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围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快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研究解决技术为主的公共研发平台,以提供服务为主的检验检测平台,以提供科技文献、情报、资料、信息服务为主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以促进新兴产业技术产权交易、风险投资服务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平台“五个平台”。对经国家、省新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每年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同时,围绕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等专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群和产业群的迅速崛起,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
(六)培育新兴市场。加强政府引导,在政府基建项目、公共建设项目、代建项目中优先安排使用我市新材料、新能源等产品;开展示范应用,选择电动汽车、半导体照明等有条件领域,组织一批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开展城际电动公交车及纯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在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旅游景区、长时间照明的公共建筑(设施),新建居住小区道路和景观,以及工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强化招商引资。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瞄准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着力引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产业链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采取产业链、园区招商。对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土地点供、领导协调”的机制,促进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问题协调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和推进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围绕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落实意见或方案,做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协调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