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2]88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212-00021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2-12-13 16:58
  • 名 称 :许政办[2012]88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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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12]88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2月12日

    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提升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水平,营造优良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结合市区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宜居“绿色许昌”为目标,以“老城增绿,新城拓绿”为重点,按照“道路绿化形成景观,广场游园形成精品,出入市口形成靓点”的原则,着力提高城区绿地总量,提升城市绿化档次,突出抓好市城区绿化建设,强化精细化长效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绿化整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我市城区规划绿化建设工程项目77项,其中:新建工程30项,续建工程8项,提升改造工程28项,道路片林疏密5项(疏密道路18条),道路补植补栽6项(补植补栽道路106条)。共计新增绿地面积1771.58亩;续建绿地面积823.26亩;改造绿地面积464.17亩;疏密树木3716棵;补植树木5622棵。具体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城市生态绿化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落实绿化目标领导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倒排工期,细化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保证按图施工。二是落实绿化用地。三是落实资金。四是选好专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完成绿化任务。五是严格苗木定购标准,保证种植的苗木符合规划的树种、规格要求。六是抓好栽种和管护质量,保证绿化成效。

    (三)强化督查,确保质量。市、县(区)绿化联动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2013年许昌城区绿化工程建设台帐.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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