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2月12日
许昌市城区今冬明春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提升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水平,营造优良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结合市区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宜居“绿色许昌”为目标,以“老城增绿,新城拓绿”为重点,按照“道路绿化形成景观,广场游园形成精品,出入市口形成靓点”的原则,着力提高城区绿地总量,提升城市绿化档次,突出抓好市城区绿化建设,强化精细化长效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绿化整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我市城区规划绿化建设工程项目77项,其中:新建工程30项,续建工程8项,提升改造工程28项,道路片林疏密5项(疏密道路18条),道路补植补栽6项(补植补栽道路106条)。共计新增绿地面积1771.58亩;续建绿地面积823.26亩;改造绿地面积464.17亩;疏密树木3716棵;补植树木5622棵。具体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城市生态绿化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落实绿化目标领导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倒排工期,细化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保证按图施工。二是落实绿化用地。三是落实资金。四是选好专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完成绿化任务。五是严格苗木定购标准,保证种植的苗木符合规划的树种、规格要求。六是抓好栽种和管护质量,保证绿化成效。
(三)强化督查,确保质量。市、县(区)绿化联动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