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3]1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增加信贷投放支持许昌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服务部门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3-00026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3-01 08:58
  • 名 称 :许政[2013]1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增加信贷投放支持许昌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服务部门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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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13]1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增加信贷投放支持许昌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服务部门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我市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强化金融支撑作用,不断扩大市区信贷投放,有力支持了全市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驻郑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投放力度,为许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金融管理服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加强金融监管,提升金融服务,促进了全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为表彰先进,根据2012年新增贷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决定奖励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分行等12家市内金融机构135万元;奖励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等7家驻郑金融机构12万元;奖励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等3家金融服务管理部门51万元。希望受奖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加大信贷投放,不断优化信贷结构,为许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受奖单位及金额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受奖单位及金额

    一、市内银行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分行25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许昌分行5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许昌分行5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5万元

    交通银行许昌分行5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许昌市分行20万元

    光大银行许昌分行13万元

    浦发银行许昌分行15万元

    民生银行许昌分行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许昌分行7万元

    许昌银行10万元

    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许昌办公室5万元

    二、驻郑银行机构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3万元

    广发银行郑州分行2万元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2万元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1万元

    洛阳银行郑州分行2万元

    开封银行郑州分行1万元

    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1万元

    三、金融管理服务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24万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昌银监分局15万元

    许昌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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