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3]1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3-00019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3-26 10:06
  • 名 称 :许政办[2013]1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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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13]1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3年“15512”投资促进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许发〔2013〕4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大项目办)对2013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量化,制定了工作台账,明确了年度建设任务。其中,对新建项目,明确了拆迁清表、物探文探、修规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开工建设、竣工投用等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对续建项目,明确了项目每月建设任务。现将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点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推进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职能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通力配合,对照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有效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化办、市大项目办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督导力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制度。即每月要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未能按计划节点完成工作目标的项目进行督导,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季度要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排名,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附件:1. 许昌市2013年新建重点项目工作台账.xls

            2.许昌市2013年续建重点项目工作台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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