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4-00030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4-08 15:17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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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政办[201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精神,认真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函〔2012〕174号文件精神做好与国家部委对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7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许昌

    市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中原经济区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求实求效,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率先崛起、富民兴许”做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中明确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衔接,在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现代农业、社会事业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对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项目,并加快推进各类产业试验示范区、产业基地、示范基地等重大载体平台建设。要强化改革创新,力争在先行先试上取得新突破。

    三、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按照《分工方案》明确的总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搭建更多合作平台。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在相关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支持,形成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分工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题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许昌市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2013年4月3日

    附件

    许昌市贯彻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一、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高产稳产商品粮基地。加快实施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建设10万亩左右的高标准粮田,每年争取粮食核心区规划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左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推进节水型农业建设。认真做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完成颍汝灌区、白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推进赵口灌区二期鄢陵引黄调蓄工程项目。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普及推广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确保每年完成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面积30万亩。全部完成规划内113.7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完成北汝河、颍河2条重要支流、16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及小型病险水库、28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8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80万亩。(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千亿斤”粮食、土地整治、农业开发、小农水项目建设资金,确保2013年内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9万亩。(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水利局)

    (四)加快建设全国小麦育种创新基地。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支持推进豫中补灌区小麦丰产高效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确保建成20万亩小麦高产示范区和30万亩小麦高产辐射区。(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许昌县)

    (五)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标准化改良站点,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市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六)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编制许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完善提高科技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国家级园区平台效能。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县级)建设,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园区办、农业局、科技局、有关县市)

    (七)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坚持把公司化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培育花木、粮食、肉制品、生猪、中药材、蔬菜食用菌、蜂产品、豆制品、“三粉”加工、烟叶等十大农业产业化集群。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80家以上,培育发展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600家。(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工商局)

    (八)落实种粮惠农政策。积极争取强农惠农补贴,推进惠民“一卡通”改革,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建立粮食深加工、主食产业化项目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产粮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申报现代畜牧业发展项目。(市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加快推进现代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奔马、路太公司专用汽车整车生产规模和水平,着力新上和引进一批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扩大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能力,支持远东传动轴公司等速传动轴等高端产品的开发生产,加快推进禹州东风重卡汽车底盘和平衡悬架项目建设,加快发展许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在发、输、变、配、用等领域推进电力装备高端化、成套化、国际化发展,打造国内重要的电力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推进许继集团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加快中原电气谷建设,打造国内重要的电力、电子装备制造基地。着力发展肉制品精深加工,打造国内先进的肉制品加工基地。依托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完善烟草产业链条,打造全国产业链最完整的烟草产业基地。以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县、禹州市三大发制品产业园为平台,打造全球最大的发制品研发、生产、检测、销售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烟草专卖局、有关县市区)

    (二)积极培育高科技新兴战略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高强轻型合金,加快发展超硬材料。实施高品级超硬材料单晶产业化等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促进电动汽车、光伏材料、节能环保成套装备等发展,培育中原电气谷核心区高端装备制造,长葛超硬材料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在市区公交线路及城乡主要干线,推广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30%。(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局)

    (三)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产业集聚区为主体,加大对主导产业的培育,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产业集聚、“两化融合”。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有效促进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资源节约利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

    (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整合全市优质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品新业态,谋划建设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项目。重点建设三国文化产业园项目、鄢陵田园生态旅游度假区5A级景区创建项目、禹州钧瓷文化旅游区5A级景区创建项目、葛天生态园建设项目。(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五)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网点布局,有序增设分支结构,为社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积极引进埠外金融机构入驻许昌,提高金融机构的密集度。做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东区办公用房及发行库建设为核心的金融服务提升工程,积极提供集中支付结算服务和国际结算服务。加强村镇银行结算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投入,提升结算服务水平,支持长葛轩辕村镇银行申请成为全国村镇银行结算服务中心。(市金融办、银监分局、人行)

    (六)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众品食业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参与省现代农业装备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强化产学研结合,建立技术、人才及创新成果等产学研信息发布对接平台,争取国内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建立成果转移中心,构筑区域性自主创新体系。争取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强技术创新,推动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产业创新集聚区。2013年,消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零专利”,力争新增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认真落实《许昌市城市组团发展规划》,加快各组团城市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各组团向心呼应发展,实现产业互补、生态共建、服务共享。推进中心城区与城市组团之间的快速通道建设,完成许禹快速通道、新元大道、国道107线长葛北段改建工程。密切各组团间的交通连接。开工建设省道103线新郑界至禹州北环段改建工程、省道103线禹州南环至襄城南环段改建、省道325线禹州无梁至花石段改建、国道311线许周界至官寨段改建等工程项目,开工建设长葛王庄至禹州无梁大修工程。(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有关县市区)

    (二)建设中部城市密集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符合新型城镇化要求的现代城乡体系。加快县市城区发展。按照现代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加快老城区集中连片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扩容提升,不断增强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扎实推进30个中心镇建设,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农民向镇区转移,推动中心镇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尽快将神垕、顺店、大周、后河、陈化店、紫云等6个中心镇建成特色鲜明的小城市。积极稳妥推进3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落实“两个优先、五化十有”,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建成投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三化办、有关县市区)

    (三)全面加快许昌新区建设。加强新区城市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商贸、居住、教育等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十路一湖一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主中心道路环通能力和新区与主城区的连通能力。加快高端制造业集聚发展。提升中原电气谷超特高压输变电装备自主化设计和成套化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出口加工贸易区建设,积极发展临空经济,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确保实现“三年出形象、五年显成效、十年铸新城”的总体目标。(许昌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

    (四)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围绕金融、商贸、文化、旅游、高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推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城市综合体重大项目落地建成,促进人口与产业有机集聚,推动城市业态向高端发展。加大许昌商务中心区芙蓉湖周边商务楼宇和魏都区特色商业区等项目的推进力度。积极推进各县市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报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水平

    (一)加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依托郑州全国铁路交通枢纽和郑州国际机场等重大交通设施,加强许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运输服务高效化水平。加快建设许昌至新郑机场快速通道、零距离换乘中心长途汽车站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完善郑州机场许昌异地候机楼服务功能。(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

    (二)积极实施铁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进度,尽快开工建设郑州至万州铁路工程。争取拟列国家规划中的郑州至合肥铁路自许昌引出,与京广客专在许昌东站并站;推进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网郑州机场至许昌、许昌至漯河、许昌至平顶山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郑州机场至许昌城际铁路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

    (三)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提升改造。利用省公路网调整时机,结合干线公路提升改造,完成“一中心、五组团”各组团间的城际快速通道建设,提升我市干线公路网密度;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加快县乡道改造和农村连通工程等建设,进一步完善内连外通的公路网,配套新建一批客运场站。(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四)建设区域性物流基地。加强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对接,积极谋划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许昌承接区。重点发展鲜切花物流、新鲜蔬菜物流、发制品物流、航空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等航空物流业。进一步加强与天津泰达、青岛港口的深度合作,尽快启动无水港合作项目。推进钧鼎国际物流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中原国际农产品物流产业基地一期、许昌粮食物流中心、鄢陵中原现代花木等物流园项目建设。鼓励支持万里集团、众品集团等大型物流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实现现代物流业务集聚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局)

    (五)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和大中型矿井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源勘查资金,提高煤炭资源勘查深度,重点抓好襄城首山二矿、禹州葡萄寺、王庄等井田资源勘查,提高资源勘查级别,尽快具备建井条件;加快大中型煤矿建设,重点抓好神火梁北矿扩建工程、平禹九矿等在建矿井建设,督促相关省属煤业集团尽快开展首山二矿、葡萄寺矿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我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禹州市、襄城县)

    (六)推进热电联产项目。重点推进禹州电厂一期工程2×35万千瓦纯凝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宏伟热力公司1×0.75 2×0.6万千瓦背压机组建设,推动电厂循环水供热工程;综合采用国家鼓励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地热等新能源、大型集中锅炉房等供热方式,统筹解决产业集聚区供热问题。积极推广长距离、低损耗管网技术,发挥大型热源供热能力,提高集中供热效率。争取禹州2×30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纳入河南省低热值煤专项规划。加快许昌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供电公司、有关县市区)

    (七)提高燃气覆盖率和管道燃气通达深度。加快禹州至许昌、许昌至鄢陵天然气地方支线项目前期工作,争取2013年具备核准条件并尽早开工建设,提高我市燃气供应的可靠性,尽早实现县县通管道燃气目标。(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市区)

    (八)积极开发新能源。抓紧编制《许昌市新能源城市发展规划》,拓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空间,积极申报国家级新能源城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城乡规划局、供电公司、有关县市区)

    (九)加快建设智慧许昌。积极推进“数字许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无线许昌建设。进一步完善无线城市网络,建成全面覆盖许昌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城区的宽带无线网络。完成无线城市二期、三期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智慧许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社会公共服务卡、社区信息化、农村信息服务站等便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进信息服务均等化。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大力推广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智能公交、现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积极申报物联网十强十高企业和十大应用示范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广电局)

    五、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转入产业集聚区。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新上项目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总量减排挂钩机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

    (二)推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节能减排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八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电力行业脱硝设施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事管局、人行)

    (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大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推进大周镇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再生金属工程研究中心、葛天再生金属市场、金汇维德年产30万吨精密不锈钢薄板及制品等15个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许昌废金属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推进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打造煤焦化全产业链,形成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四)加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干渠沿线水污染防治保护力度。建立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的污染联防联控、跨界防治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的政策、法规,认真审核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许昌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加大总干渠沿线污染防治力度,做好总干渠沿线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工作。(市南水北调办、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城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市区小学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妥善安置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将农民工子女纳入招生计划,实施农民工子女入学关爱行动,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二)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许昌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市县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县级中医院扩建项目、乡镇卫生院扩建项目、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项目、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东城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禹州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许昌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许昌市建安医院病房楼项目、鄢陵县精神病医院综合楼项目及5个县(市)120急救中心建设项目、6个县(市、区)卫生监督项目。(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三)争创河南省职教强市。创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省级特色品牌校,努力实现职业教育提升跨越。积极开展许昌职教园区前期工作,认真搞好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鄢陵县五个职教中心建设,强力推进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许昌工商管理学校、许昌卫生学校、许昌经济技术学校等项目建设。(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四)加快推进河南农大许昌分校建设工程,重点抓好许昌学院扩建工程。(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七、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增强文化软实力

    (一)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省级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实施天宁万寿寺大殿、安氏民居保护维修工程。抓好禹县钧窑址抢救性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申报相关工作,加快项目规划实施。(市文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禹州市)

    (二)搞好文化改革实验区建设。突出抓好钧陶瓷产业园、钧瓷文化创意园建设,重点支持孔家钧窑瓷文化苑、禹州钧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建设项目,开辟钧瓷文化旅游线路,打造钧瓷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钧瓷之都”。(市文化局、旅游局、禹州市)

    (三)深入实施“1238文化振兴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创建,加快建设钧瓷、生态、工艺发制品、传媒创意四大文化产业集群,推进许昌塔文化博物馆、禹州中医药文化博物馆、长葛市博物馆、许昌县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市文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八、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先行先试

    (一)积极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开展试点前期工作,编制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试点规模、项目和实施时序,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实施地市级试点。积极申报,争取人地挂钩省级试点。(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有关县市)

    (二)开展环境容量研究及应用试点。积极争取纳入排污权交易试点市,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碳排放交易机制。(市环保局、财政局)

    (三)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选择符合条件的供电企业进行大用户直供电的前期调研,并与符合大用户直供电试点的用电企业进行衔接,具备条件时申报并争取省电监会、省能源局的支持,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

    (四)落实物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积极申报企业营业税差额税率试点,为申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良好服务,对已纳入营业税改革试点的万里集团、众品生鲜物流、万通运输等物流企业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试点企业的纳税优惠办法。(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五)争取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专项补贴试点。抓紧对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情况进行摸底调研,选择1—2个县(市)进行试点,争取中央专项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农业局)

    (六)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支持长葛市设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制定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中长期目标规划,开展农村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市金融办、人行、农发行、农行)

    (七)完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单位给予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优惠。对于因支持县“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而出现资金困难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给予再贷款支持。对县域各金融机构持有的小微企业、涉农企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优先办理再贴现。(市银监分局、人行、有关金融机构)

    (八)支持农村金融领域创新发展。支持许昌市农业发展银行围绕“三化”发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切实做好农田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商业银行县域全覆盖。(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农发行)

    (九)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围绕我市的花卉苗木、中药材、烟叶、畜牧业、豆制品及“三粉”加工等特色农产品创新保险品种,促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的良性发展。积极引导各保险公司围绕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拓展保险业务,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大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力争种植业保险覆盖率由30%提高到60%,探索开展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市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有关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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