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我市召开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纲要评审会。省住建厅副厅级巡视员张冰,市委常委、副市长熊广田出席会议。
为了切实发挥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按照省政府关于修编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我市于去年3月全面启动规划修编工作,修编成果分别经市政府、市人大、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按程序报送省住建厅审查,提交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会议成立了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评审委员会。评委们现场考察后,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纲要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评议。经评议,评委会原则通过了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年)纲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会议纪要。
评审会上,熊广田要求,市规划部门、规划编制单位要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高点定位,突出特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修编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城乡总体规划,形成成果后尽快按程序报批,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与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做到规划管理透明;要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把尺”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