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3]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8-00034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8-14 09:34
  • 名 称 :许政[2013]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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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2013]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载体,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实施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既是建设美丽许昌、造福全市人民的战略举措,也是争创新的优势、赢得未来发展的现实抉择,做好这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加快推进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现“水韵莲城、生态许昌”的目标,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人水和谐为目标,以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重点,通过工程措施和自然水循环更新能力等手段,构建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引排自如、多源互补、生态健康的河湖水系连通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防洪保安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彰显特色、打造精品、争创一流、国内领先,建设莲城生态水系,再现曹魏故都风情”的要求,建设水源工程、引水工程、调蓄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市区形成“三横”、“五纵”、“三环”、“十湖”水系格局,初步形成“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安全集约的水供用体系和特色鲜明的水文化体系,实现城市品位的战略升级,打造具有许昌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城市。

    三、基本原则

    根据全市水资源现状和特点,着眼于许昌在全省、全国的发展定位,将许昌水系连通工程规划纳入许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中,与城市规划建设、水污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河湖连通的需求,也要考虑连通区域的资源环境状况和水旱灾害风险,统筹协调水量、水质和水生态要素,科学确定连通规模、连通方式及其调度运行模式。以许昌市区为重点,适当外延县(市、区),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城区与乡村,统筹规划,系统设计,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高起点规划。本着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知名度高、理念领先的原则,公开选择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我市水系连通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区域统筹、突出市区,整体布局、重点推进,分工协作、紧密对接,彰显特色、生态惠民”的工作思路,编制出高质量的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规划。

    1.尽快形成规划框架意见。规划设计单位要抓紧补充相关资料和现场实地调研,市水利、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和配合,8月20日前形成规划框架意见。

    2.抓紧编制规划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听取设计单位规划框架意见,明确下一步规划编制要求后,相关单位要全力协助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编制,9月底前完成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要突出系统化布局,以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构架和优化城市产业布局,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安全、生态环境、居住环境等各方面的需求。

    3.完善提升规划成果。规划初步成果完成后,10月10日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水系连通规划成果作进一步论证,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完善和提升规划成果,使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真正成为国内一流的水系连通规划。

    4.审定工程规划。在经过专家充分论证,成果进一步完善提升的基础上,10月31日前将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规划提交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审议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

    (二)制定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11月1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项目汇报对接。按照水系连通工程规划,明确分工、主动对接,及时向水利厅、水利部沟通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加快水系连通相关项目落地步伐。市区清泥河(坡张闸至北外环桥)、清潩河(官王村至滹沱闸)两个新列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禹州市要以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为依托,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待方案批准后,用3年时间对境内流域面积在50—200平方公里的10条河流进行治理,清淤坑塘68座;许昌县东南部、襄城县东部、鄢陵县南部已列入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规划(治理面积1187平方公里),三个县要加强与省水利厅、淮河水利委员会对接,抓紧编制可研报告,使规划内的18条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尽快得到治理。

    (四)尽快启动已批准项目。按照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对已批准的项目,在与城市总体规划、水系连通工程规划框架意见有效对接、融合的前提下,抓紧组织实施。一是许昌县、魏都区、东城区要抓紧做好清潩河、清泥河、新沟河治理工程开工准备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制定实施方案,确保9月初开工建设。对我市今年已安排的水系连通项目,9月初集中开工建设。二是认真搞好清潩河长葛市北外环以南,许昌市瑞贝卡大道以北,全长33.6公里河段综合景观提升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按时序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由许昌市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统筹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是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地要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推进。许昌市区为水系连通工程重点实施区域,许昌县、魏都区政府和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市财政部门要保证前期工作经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市水利部门要做好水系连通工程规划制定、方案编制及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工作;市规划部门要把水系连通工程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加强对水系规划的指导支持和配合;市环保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市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区内河道绿化及湖水保洁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国土部门要将水系连通工程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予以保障;市监察部门要对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三)严格奖罚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许昌水系连通工程涉及的各项工作。对站位全局、密切协作、主动配合,执行好、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水系连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四)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市本级及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协调筹措辖区内水系连通工程所需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系连通工程投入力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模式,建立政府、社会和企业相结合的投资机制,引进战略投资伙伴参与项目开发建设,鼓励驻许金融机构对建设项目实行信贷倾斜,拓宽投融资渠道,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确保质量安全。严格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抓好项目工程报建、图纸审查、招投标监督、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规范招投标程序,依法选择信誉良好、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理队伍。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坚持资金拨付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设优质水系连通工程。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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