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10-00024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10-24 11:45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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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政办[2013]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0月23日 

    许昌市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促进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速,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8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2013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工业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把稳定经济运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抓住2013年后100天左右的时间,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主动进取,确保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4%以上,工业各项生产效益指标居全省靠前位次,进一步筑牢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为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力以赴稳增长

    (一)抓项目带动。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前期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的要求,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新投产项目达产达效,确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对新建工业项目、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列出名单、制定台账、倒排工期、分包推进,努力提前投产达产。对四季度计划竣工的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电动专用汽车、河南平奇纳米粉体新材料生产、禹州市永乐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机床生产线等31个市级重点工业项目,要建立台账,明确节点,加强督导,跟踪服务,确保按期竣工投产,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市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达产的重点问题、关键问题。

    2.促进项目投产见效。继续抓好2012年年底至2013年8月已投产项目的生产和销售工作,推动投产项目增加生产,提高产品产销率。用好省政府关于今年后四个月产业集聚区新增用电量奖励政策,促进产业集聚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市场需求的项目更好地生产和销售。

    3.落实项目推进机制。认真落实市、县两级联动的项目推进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列入台账的项目实行“一平台三加快”(“一平台”即特事特办,在一个平台上联审联批;“三加快”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加快项目统计入库)。对产业集聚区2013年应建成投产达产的项目,明确责任人,由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直接指导,按月调度,统筹解决遇到的问题。同时,企业要克服困难,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建设进度。

    4.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产业集聚区扶持政策落实、奖励政策落实、用地政策落实、机构职能落实、融资平台运行、配套设施建设、企业经营环境、农民权益维护、行政审批效率、工作任务落实、评比检查等方面,在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确保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市场开拓。

    5.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引导、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生产。广大企业要积极顺应市场变化,强化市场开拓意识,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经营策略,创新营销模式,主动拓展市场,积极争取订单。巩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企业产能利用率、产品产销率。

    6.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用好产销产业对接平台,推动市内企业扩需求、压库存、促集聚、稳增长。市级层面,继续坚持每月一次产销产业对接会制度,市工信局、发改委要深入调研,摸清供求,分期、分行业、分专题进行对接;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对接活动。拓宽电子商务发展空间,以工业企业与电商企业衔接互动为抓手,继续组织网上营销活动,提升我市产品的网上市场占有率。

    7.支持畅销产品扩产。在全市选择一批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向金融机构推介,为企业协调化解抵押、担保等困难,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企业要加强市场调研,摸清市场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抑滞扩畅的生产策略,集中生产资源和要素,开足马力扩大畅销产品产量。

    8.确定政府采购倾向。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材料、设备招标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用本市产品。对2013年将要安排的采购项目,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面向本市产品,本市产品供应企业应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各级企业服务部门要制定公布企业产品供应目录、企业互为市场供需目录、重点项目采购需求目录,推动市内企业协作采购、互采互用,并及时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抓企业服务。

    9.加强要素协调保障。建立煤电保障协调机制,引导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购销协议。积极向上争取,增加我市发电指标,并根据需要增加用电负荷。要及早动手,充分准备,认真做好迎峰度冬和冬季集中供热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机制,开好每月一次的百户重点企业政策咨询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0.防范企业资金风险。建立企业财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但流动资金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组织安排临时性过渡资金和有限担保,采取搭桥、托贷等方式闭环运行,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用记录较好、有市场、有订单但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实行贷款展期,原则上不降低企业信用等级、不抽回银行贷款、不压缩贷款规模。在抓好担保机构规范整顿的基础上,探索银担合作新途径,完善长效合作机制。

    11.破解企业用工问题。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借助“百校千企”对接活动,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产业集聚区重点用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各县(市、区)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农民工工作台帐,促进农民工在集聚区实现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

    12.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许政〔2013〕35号),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规范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清理和减少中小微企业审批事项。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全省金融机构与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项目对接大会。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搭建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开辟银企对接绿色通道,积极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完善中小微企业增信手段。

    13.开展困难企业帮扶。纺织行业要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开拓市场空间。煤炭企业要提升洗精煤产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与电力、冶金、化工等重点用户签订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强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严格控制兼并重组小煤矿复工复产。煤化工行业要集中力量在甲醇深加工上取得更大突破,将稳产达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缩短试产期,尽快增加产量。继续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从“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用工培训等方面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四)抓信息消费。

    14.加快信息设施建设。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用好国家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加快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光网城市等重大基础信息网络工程建设,鼓励多元投资,加快推进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的升级改造,优化消费环境,创新信息产品,推动电子商务、智慧城市、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增值、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扩大3G网络覆盖,为4G通信网络启动做好准备。

    15.扩大信息技术应用。加强与富士康等电子龙头企业的对接合作,努力引进一批电子信息产业项目,迅速壮大信息产业规模。抓住信息消费、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等新兴业态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启动一批城市光纤化成片改造、农村宽带接入网、广播电视网等重点项目。

    16.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吸引集聚一批、孵化催生一批新的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加快传统产业的信息技术改造。重点发展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风电控制系统、核电控制设备、智能功率模块、新型电力节能装置等新型电力电子产品和大功率LED集成节能照明装置以及特色应用软件。

    (五)抓企业管理。

    17.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创新思维、更新理念,引进推广先进的管理方式,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及时总结推广降本增效成效显著企业的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企业要注意引进高层人才,打造企业文化,凝聚人心人力,提高整体竞争力。

    18.加强品牌质量建设。加强品牌建设,创建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提高和扩大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份额。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稳中有为调结构

    (一)着力项目谋划。

    19.鼓励优势产业项目。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电力电子、食品精深加工、规模效益型发制品、高品质金刚石、烟草、智能电网、电动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谋划一批规模与效益并重、社会效益突出、科技含量与带动作用明显、符合产业政策、产成品市场前景较好或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项目。

    20.谋划延链补链项目。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拉长和完善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不锈钢、电梯、煤化工、烟草、食品、金刚石及制品、纺织服装、发制品等十大产业链为主攻方向,积极谋划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投资规模大、关联度强、带动面广的重大优质项目,延链补链、集群发展。

    21.强化招商承接实效。各产业集聚区要面向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争取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优质项目。大力实施集群式、整体式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承接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集聚效应强、外向度高的重大项目。

    (二)着力产业升级。

    22.壮大“三四五”产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工程,优先扶持发展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三大主导产业,做优做精四大特色产业,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高端高效、集约集聚集群发展。

    23.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钧陶瓷等传统优势产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向价值链的高端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4.切实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五禁止五限制”规定和落后产能退出政策,严控“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2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扶持发展鑫金汇、首山焦化等资源循环利用程度较高的企业。依托长葛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引导建立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创新联盟,推广一批循环经济示范点,打造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26.着力实施创新驱动。以政策、信息、资金为引导,充分发挥企业开展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的主体作用。加快各类研发平台、创新平台建设,为企业开展创新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和对优秀创新型企业、优秀创新型企业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表彰奖励政策。

    (三)着力集群培育。

    27.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集聚区围绕主导特色产业纵向链接、横向配套,带动关联企业项目落地建设,着力打造装备制造、电力电子、食品、发制品、纺织服装、不锈钢、煤焦化、超硬材料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争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28.加强完善承载功能。进一步完善功能性基础设施,重点推动禹州市产业集聚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尚集产业集聚区、鄢陵县产业集聚区、魏都产业集聚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启动新增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道路、供排水、污水管网、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功能性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加强检测检验、专业物流、信息平台等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搞好生活性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四)着力两化融合。

    29.发展壮大信息产业。加快推进许继集团、森源电气、许继软件、稳润光电等企业应用电子产品的产业化,培育壮大一批信息化龙头企业。依托龙头骨干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业、软件业的发展,发展壮大信息产业。

    30.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信息化资源,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应用服务,提升信息化普及应用水平。加快数字化产业集聚区建设,以省级两化融合实验区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为引领,推动综合性、专业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中原电气谷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吸引集聚、孵化催生一批新的信息化企业。在全市十个产业集聚区建设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

    31.提升信息应用水平。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实施重大信息化示范项目,推广信息化程度较高企业的信息化应用经验,加快推进企业制造模式和企业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全面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推进智能工业发展,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着力企业培育。

    32.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吸引同类或相关联企业集聚。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规模扩张。鼓励装备制造、食品、能源和电力电子、超硬材料、烟草加工、发制品、运输物流等优势产业企业整合重组。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开展资本、技术合作,加快提升装备和技术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和品牌意识,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

    33.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大力实施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致力构建“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高新技术企业占领发展高地”的良好格局,力争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7家,新增亿元以上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把百日攻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市政府成立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涉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全局、定计划、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前瞻性研究,积极谋划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四化同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全局性课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强力推进百日攻坚工作。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和专版,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工业稳定增长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也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迅速部署,认真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坚持政策咨询、产销产业对接、银企对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百日攻坚旬报告、月督查、月通报等制度,各地将百日攻坚部署和推进情况、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每旬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市政府每月对各地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有关指标完成情况通报一次,每月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服务,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问效。市政府督查服务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工业增速明显提高,达到一定数值的集聚区和企业,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确保百日攻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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