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4年许昌市对外开放和“6612”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9日
2014年许昌市对外开放和“6612”招商引资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加大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力度,确保全市招商引资目标顺利完成,为打造许昌经济升级版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许昌经济升级版,借力中原经济区,抢抓国际国内区域性产业转移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以商引商与专业招商并举、节会招商与组团招商并举、规划招商与产业招商并举、园区招商与项目招商并举”的思路,围绕三大主导、四大特色、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从单纯考核资金到位率向综合考核项目质量和层次转变,大力实施“6612”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即:谋划推介600个重点招商项目,推动60个已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落地,全年引进市外资金突破1200亿元。
2.主要目标:全市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持续快速增长,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91%、91%、36%;进出口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增长15%。
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如下:禹州市150亿元,长葛市150亿元,许昌县140亿元,鄢陵县140亿元,襄城县140亿元,魏都区125亿元,许昌新区125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115亿元,东城区115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对外开放提升年”活动
3.着力拓宽开放领域。强力推动开放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延伸,在提升工业领域开放水平的同时,加快金融保险、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农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对外开放。加快服务业开放,打破金融、商贸、文化以及社会服务等领域开放壁垒,逐步放宽或消除对投资者资质要求、股份比例、经营范围、出口业绩等准入限制,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面向所有国家和地区、各种资本主体开放的政策体系,营造包括外资和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体制机制。改革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拓宽民间对外投资渠道,对不涉及敏感行业的投资,向省级主管部门争取备案资质。
4.着力完善开放载体平台。申报一批产业集聚区为省级开发区,积极推进许昌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依托许继集团在电力装备制造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加快服务外包贸易发展,逐步扩大国际市场。加强与海关总署的联系,掌握申建动态,主动开展工作,争取海关申建获得中编办批准。
(二)继续深入推进招商引资
5.抓好龙头企业和大项目引进。紧盯国内外500强,选择产业关联度强、技术含量高的行业龙头企业,加强联络,推进合作。重点推进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香港标定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国内外500强企业和大型央企的战略合作。
6.务实节俭办好招商活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精心筹办好各项集中招商活动。3项“请进来”招商活动:第八届三国文化周期间举办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许昌承接区为主题的系列招商活动;第十四届花博会期间举行以现代农业和商贸物流业项目合作为主题的招商活动;第九届药交会期间举行以医药领域和文化旅游领域项目合作为主题的招商活动。3项“走出去”招商活动:7月份,借助河南省豫台经贸交流活动平台,在台湾举行以承接台湾地区不锈钢加工、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为主题的招商活动;10月份,借助秋季广交会平台,在广州举办以承接现代服务业转移为主题的招商活动;中原电气谷等产业集聚区根据各自产业定位,赴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分别举办一次承接产业转移招商活动。
7.突出现代服务业开放招商。深入实施服务业发展提升计划,扩大规模、创新载体、提升层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参股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突出抓好楼宇经济发展和商业综合设施建设。实施物流示范园区创建工程,启动许昌承接区航空物流园区建设。支持鄢陵县建设全国生态休闲养生基地,推进禹州市加快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进国内外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的大型养老机构。鼓励市属大型医院、高等院校开展对外合作,建设特色化、品牌化专科。创新商业业态、商业模式和服务产品,推动房地产、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园区地产、商业地产、文化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兴业态,打造知名房地产服务品牌。鼓励大型商贸企业网络化经营,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建设网上商城,推动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外迁整合,打造一批功能复合的现代综合商贸物流城。
8. 转变招商方式,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以集群式引进、专题性推介和区域性对接为主线,实行专业化办会、产业化招商、小分队对接、目的性跟进,从大规模、大场面、大呼隆,向小分队、专业化、一对一、点对点招商转变。全年组织300支(次)专业化招商小分队赴日韩、港澳台和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题对接洽谈。
9.狠抓项目落地,定期集中回访。对已签约项目,尤其是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逐一制定推进计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协调推进。定期对重点招商项目在政策落实、承诺兑现、要素保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大回访”,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10.强化产业集群招商。通过“定方向、定产业、定对象、定商会、定协会”,引导我市10个产业集聚区围绕自身产业定位,根据《许昌市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和《许昌市十大产业链招商图谱》,围绕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不锈钢、电梯、煤化工、烟草、食品、金刚石及制品、纺织服装、发制品等十大产业链,积极开展产业集群招商,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产业集聚。
11.加大商协会中介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方式,与中介机构建立事前无偿、事后奖励的委托招商新模式。市商务局负责从相关企业、全国性商会、区域性河南商会、行业协会、重要媒体聘请10名招商顾问,签订合作协议,引荐国内外知名企业来许昌考察投资。
12.突出企业招商。围绕骨干企业延链补链,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着力提升传统产业、巩固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市发改、商务、工信等部门要支持技术力量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开展对外招商,帮助企业策划包装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成熟度高的项目,引导企业寻求合作对象,做强做优现有企业。
13.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会。出台《许昌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项目的中介商协会、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完善专业小分队招商机制,开展企业对企业、项目对项目的定向招商,提高对接洽谈成功率,定期对招商小分队工作绩效进行考评。
(三)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14.积极培育重点出口企业。结合全市出口企业情况和分布,按照“强大、培优、扶弱”的发展思路,培育壮大出口企业。鼓励新办企业尽快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实现自主经营。加强对已落户我市的外贸企业服务力度,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扶持,鼓励企业增资扩股,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出口份额。
15.大力引进出口型项目。借助展会、对接洽谈会等活动,加大对出口型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能源电力、人造金刚石、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谋划、包装、引进一批出口型项目,增强出口后劲。
16.加大出口基地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这两块牌子,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基地项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
17.做好出口企业跟踪督察。重点跟踪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掌握企业进出口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对当年引进的出口型项目,加强跟踪,做好服务。
18.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河南省出口基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做大做强我市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加强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项目带动作用,提高外贸出口能力。加强发制品外贸公共交易平台建设,拓展平台网站功能、实现网上交易。进一步推广物联网技术,打造现代化的数字物流中心及信息平台。加强许昌格罗科实业有限公司发制品物流平台数字物流中心建设,发挥网络优势,合理调配资源,提高库区吞吐能力,加快货物周转速度,增强配送运输的可靠性、完美性和集约性。
19.用足用好外贸促进政策。利用好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出口基地公共平台建设资金等促进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研发、技改、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通行产品和体系认证。
(四)加快“走出去”步伐
20.积极推动企业境外投资。继续做好境外投资政策宣传,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境外投资说明会、业务培训会等活动,提高“走出去”意识和能力。发挥瑞贝卡、瑞美真发、恒源发制品等龙头企业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其他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赴境外投资。推动发制品产业海外市场布局,谋划境外投资项目。推进许继集团在巴西的电表厂并购项目、世纪香食用菌公司在俄罗斯的合资项目。
21.稳步推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支持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国外承包工程,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竞争力。对已经推进实施的许继肯尼亚重油发电项目、越南水电项目,广莅公司在巴基斯坦的公路建设项目,确保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持续增长。引导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扩大全市对外承包工程队伍。
三、保障措施
22、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对外开放和大招商“一把手”工程,把对外开放摆在突出位置,充实对外开放工作力量,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
2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将对外开放指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继续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年中小结、年度考核”的跟踪督查机制,市开放办定期对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10亿元以上招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完善市县联动机制和部门间的协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市商务局、市开放办要研究制定《对外开放绩效评估办法》,健全开放考评体系。
24、强化要素保障。针对国家对土地、信贷实行适度从紧的政策,各单位要研究破解“瓶颈”制约的具体措施,不断强化要素保障。从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加大土地利用指标争取力度、加快土地储备步伐入手,创新用地方式,集约节约用地,优先保证重大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充分发挥担保机构作用,提升担保能力,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企业资金难题。
25、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开放环境,建立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开展投资环境评价评议活动,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完善重大项目无偿代理制和联审联批制,简化审批手续,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建立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客商投诉处理和提供咨询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切实维护客商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利用境内外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推介,让更多的境内外客商了解、投资我市。广泛宣传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扩大开放的良好氛围。
26、狠抓责任落实。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市开放办牵头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