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4]1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404-00026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4-02 16:37
  • 名 称 :许政办[2014]1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许政办[2014]17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新期待、新要求,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政府决定建立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协调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国晖(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石迎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秦春梅(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  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建国(市教育局局长)

      魏学彬(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田茂盛(市财政局局长)

      周新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常岱军(市编办主任)

      苏 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宁伯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红超(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和惠(市城管局局长)

      唐群喜(市审计局局长)

      周晓宇(市地税局局长)

      王宏武(禹州市政府代市长)

      尹俊营(长葛市政府市长)

      萧  楠(许昌县政府代县长)

      尹二军(鄢陵县政府县长)

      郭栋超(襄城县政府代县长)

      杨朝晖(魏都区政府区长)

      苏长水(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田德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保海(东城区管委会主任)

    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高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定期研究部署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2、审议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

    3、统筹协调解决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教育工作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全面掌握各地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2、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3、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4、完成市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

    2、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临时会议。

    3、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工作。各成员单位收到会议预备通知后,要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提交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经召集人同意后下发会议通知。

    4、参会人员不局限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5、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总召集人签发后印发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二)调查研究制度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时报送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三)督促检查制度

    由联席会议提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列入督办程序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教育工作的有关批示落实办理情况。

    由联席会议责成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信息联系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信息联系工作。

     

     

                       

                                  2014年4月1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