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4]2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信贷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404-0002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4-23 09:34
  • 名 称 :许政办[2014]2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信贷服务促进全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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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14]22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信贷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加强金融信贷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8日

    关于加强金融信贷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不断加强金融服务,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稳定市场预期的同时,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加强辖区社会融资总量监测,推动融资方式由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向股票、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信托、委托贷款、保险给付等多元化融资转变,力争全市社会融资总量新增240亿元。按照“总量稳定、结构优化、松紧适度”的要求,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辖区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力争全年新增贷款达到160亿元;引导地方法人机构切实提高资本充足率,把握节奏,均衡投放,力争合意贷款达到63亿元。

    二、认真落实“15616”投资促进计划,满足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紧紧围绕“15616”投资促进计划,及时跟进,积极对接,全力推进151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超过600亿,带动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600亿。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空铁联运南枢纽、中原电气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内的项目建设,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继续深化银企合作,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各金融机构要通过银企项目对接,制定切实可行的信贷支持措施,确保项目申报到位,资金落实到位。

    三、持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各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强对企业的财务辅导、信用培植和融资方案设计,延展小微企业、“小巨人”企业的金融服务链条,全面满足处于创业、成长、转型等不同时期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对企业实行差异化服务,大力复制推广小微时贷、助保贷、商盟贷、创业贷、行业协会贷款等信贷产品和扫街式服务方式,科学运用小额信用贷款、存货融资、金融租赁等更灵活便利的融资模式。积极开展“小巨人”企业“成长之星”创建活动,对持续成长能力强、融资培育效果突出的“小巨人”企业进行授牌。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确保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增速高于全市新增贷款平均水平。

    四、强化涉农新型主体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一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长葛市作为申报试点,要加强组织协调,探索建立配套的确权颁证、交易流转、抵押评估、风险处置、贷款贴息等制度和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人民银行要主动参与制定辖区试点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指导;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主动参与、主动对接。针对辖区产业发展融资需求的特点,综合考虑贷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额度及价值评估、贷后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配置足够的信贷资源,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二要扎实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各项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通过发展家庭农场贷款、种粮大户贷款、土地复垦贷款、“贷款 担保”等信贷产品和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三农”金融服务的抓手,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各支持3家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提供“一对一”的全面服务。将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示范县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涉农信贷政策产品化,力争做到“一行一品”,确保政策落到实处。长葛市作为全省的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试点,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要继续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导向效果作用。建立支农再贷款示范基地,扩大支农效应。对涉农贷款投放多、支农效果好的金融机构要在再贷款、再贴现方面优先支持,确保今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增速高于全市新增贷款平均增速。

    五、推动科技金融合作,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以争创国家级创业型试点城市为契机,建立科技、知识产权、金融合作机制,推动科技与金融的深层次结合。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建立科技贷款绿色通道,提高科技贷款审批效率;全面推动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扩大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融资链以及股权质押贷款规模;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支持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开展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等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支持科技企业上市,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定期召开科技型企业项目对接洽谈会,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六、着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大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金融网点密度,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提供信贷、结算、代理、理财等金融服务;围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试点城市,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因地制宜扩大贷款覆盖面,为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加强保障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推广运用,增加对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信贷投放,为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三国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七、切实加强金融支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加大对城镇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城镇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支持治理规范、内控严密、功能突出、财务可持续的地方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融资,发挥其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重点加大对全市城镇化建设、三个重大水利项目的投入,鼓励符合“六真”(真公司、真资产、真项目、真现金流、真偿债、真支持)的市政建设项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市政债,拓宽城市建设市场化融资渠道。

    八、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加强金融市场培育,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跨行业、跨区域、跨机构合作,科学运用信托、委托贷款、融资性保函、表外授信、债贷组合等融资模式,吸引市外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加大债券融资力度,扩大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加快“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进度,重点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工作;推广资产支持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保障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等工具;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力争全年直接融资达到80亿元。

    九、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金融服务经济长效发展。开展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评估,在限额分配上逐步向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增长较快的机构倾斜;推动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力争通过考核达标享受降低2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奖励政策;加大支小再贷款信贷支持政策和再贴现业务宣传力度,继续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较快的机构,优先办理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业务。

    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努力建设诚信许昌。引导支持抵押评估及担保等中介机构发展壮大,加强与专业担保公司、行业担保协会的合作,逐步扭转企业过度依赖互保、联保的贷款模式。加快推进企业发展互助资金等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组织开展远离高利贷、非法集资活动宣传,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各种破坏和扰乱金融秩序的金融犯罪,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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