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24日
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
(2013-2017年)
《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实施以来,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工程造林面积、林木覆盖率、林业产业总产值等主要目标基本实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人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对林业生态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彰显我市生态优势,加快建设“五型许昌”,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林业生态建设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主要成效
一、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显著
全市168.45万亩林业用地,已造林绿化155.75万亩,绿化率达92.46%。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2%,沟河路渠绿化率达到95%以上,森林蓄积量587.65万立方米,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5%,基本形成了以90万亩花卉苗木为基础,以2000公里主干道路绿化为骨架,以438万亩农田林网为脉络,以沟、河、路、渠和宜林荒山绿化为重点的林业生态防护体系,呈现出“城区绿岛、城郊林带、城外林网、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景观。
二、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全市新增经济林8.8万亩、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20万亩、花卉苗木37万亩。全市经济林总面积达到31.5万亩,年产量8.5万吨;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达到45万亩,林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600多家,年木材加工能力达到258.5万立方米;花卉和绿化苗木种植面积增加到90万亩,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达到11.26万亩。2012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95.25亿元,林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产业链条初步构建,产业集群发展迅速。
三、固碳减排效果显现
林业生态功能不断增强,领域不断拓展,从发挥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作用向森林固碳、节能减排等新领域延伸。据测算,全市林业生态效益总价值为415.87亿元,现有林业资源每年可吸收固定二氧化碳544.64万吨,减缓了温室效应,实现了间接减排,提高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
四、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活动。2010年5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我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荣誉称号;2010年9月,被中国花协命名为“中国花木之都”,成为中国花卉产业发展史上第一个“花木之都”;全市六个县(市、区)都通过了省级林业生态县验收。林业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生态保障体系得到完善,全市人民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专栏1:《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 标 2007年 规划目标 2012年
林木覆盖率(%) 27.2 30 30.5
林业产业年总产值(亿元) 34.6 55 95.25
林业生态县(%) 100 100
农田林网、间作控制率(%) 91.5 95 95.2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环境依然脆弱
许昌市属平原农区,也是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全市人均有林地面积0.2亩,仅为全省人均0.5亩的40%,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0%;人均森林蓄积量1.21立方米,低于全省人均水平,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8。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林分结构不合理,单位面积蓄积量低。山区还有地处偏远、立地条件差、造林困难的宜林荒山荒地亟待造林绿化,平原地区农田防护林体系需要完善,生态廊道需要提高建设标准,中幼林和低质低效林亟需抚育和改造,全市林业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林业生态建设任务依然繁重。
二、产业化进程较慢,产业结构不合理
经济林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产量低、经济效益不高,绿色有机生产体系不健全;绝大部分速生丰产林缺乏有效的抚育管理,生长量低。林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集约化程度低,产品附加值不高,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整体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待提高。花卉苗木基地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发展水平相对偏低,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较小,单位面积效益不高。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森林旅游业发展缓慢。2012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中二、三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35%,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林业经济效益不高,为农民增收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资源保护形势严峻
尽管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非常重视林业,对林业投资逐年增加,但与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支撑保障能力有限。林业科技工作滞后于林业生产的发展,现有的科研成果由于缺乏科技支撑项目经费,依然存在科技棚架、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现象。林业资源管理和监测手段落后,无证采伐,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落后,火灾隐患依然存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机构不够健全,控灾能力低,有害生物种类及发生面积不断增加,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形势严峻。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党中央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机遇,全面实施《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坚持生态立市、花木兴业,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生态和产业相互促进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围绕全市三大水利项目和粮食核心区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壮大生态产业,弘扬生态文化,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打造林水一体生态景观,为建设美丽许昌做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强化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围绕生态改善、粮食稳产、环境宜居,重点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围绕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增加供给,重点做强绿色优势产业。
二、因地制宜,注重质量
山区、丘陵区立地条件差的造林地以发展公益林为主,营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立地条件好的以发展商品林为主,营建工业原料林和特色经济林;平原区大力发展花卉苗木和速生丰产林;中心城区以建设森林为主体的城市园林景观为主,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中心镇和新农村以绿化美化庭院为主,建设美丽家园。积极保护现有林业资源,通过示范带动,打造精品工程,提高造林质量;强化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林业产业发展质量。
三、依靠科技,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以突破核心技术、强化推广应用、优化创新环境为重点,不断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国有场圃改革,形成林业改革全面推进的态势,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注入新活力。用体制机制创新为林业发展提供动力,使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四、改善民生,统筹兼顾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着力发展民生林业。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现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持生态优先,寓产业发展于生态建设之中,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注重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兼顾。
第三节 建设目标
到2017年,全市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调整优化第一产业、壮大提升第二产业、培育完善第三产业,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市场体系建设为依托的林业产业新格局。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全市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建成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建成比较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一、总体目标
——完成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72.5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2.5%。
——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26.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687万立方米以上。
——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68亿元以上,形成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2个。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5个。
二、具体目标
——沟、河、路、渠、湖库周边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96%以上,平原农区防护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达到96%以上。
——主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10万吨。
——花卉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
——林业育苗8万亩。
——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达到35万亩,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50个。
——商品材年产量达到18万立方米,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森林防火瞭望覆盖率达到95%,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湿地面积达到12.5万亩。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15%。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达到2个。
——国家级绿化模范县达到3个。
专栏2:具体目标
指 标 2012年 2017年目标 指标属性
沟、河、路、渠、湖库周边绿化率(%) 95 96 预期性
平原农区林网、间作控制率(%) 95.2 96 预期性
主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万吨) 8.5 10 预期性
花卉苗木种植面积(万亩) 90 100 预期性
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 11.26 35 预期性
林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组织(个) 44 150 预期性
商品材年产量(万立方米) 14 18 预期性
森林火灾受害率(‰) 0.5 0.5 预期性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5 3 预期性
科技进步贡献率(%) 51 60 预期性
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10 15 预期性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个) 2 预期性
国家级绿化模范县(个) 3 预期性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布局
根据我市不同的地形地貌、植被、土壤等自然区域特征和林业生态建设现状及其主导功能差异,将全市规划为“三区两点一网络”,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林业生态体系。“三区”即:西部山地丘陵生态保护区、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中心城区森林生态宜居区;“两点”即:县(市)城区园林绿化、中心镇和新农村绿化美化;“一网络”即:生态廊道网络。
一、西部山地丘陵生态保护区
位于我市西部,主要涉及禹州市无梁、浅井、苌庄、鸠山、磨街、神垕、鸿畅,襄城县紫云、湛北、山头店及长葛市后河等16个乡(镇)。该区域内植被类型多样,植物资源丰富,是全市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但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山高石多,土层较薄,干旱缺水,林地生产力较低,植被破坏后难以恢复,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该区是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要加大对现有森林,特别是生态公益林的保护。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能源林,在立地条件好的浅山区积极发展各种经济林。
二、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
该区域包括我市所有平原区,涉及76个乡(镇、办)。该区域是我市主要的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区,也是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区域。区域内杨树单一树种栽植占比例过大,乡土树种栽植较少,局部农田林网不够完整,一些林带残缺不全,防护功能不高,特别是在县与县、乡与乡结合部还存在有农田林网空档。重点是按照“配网格、改品种、调结构、强产业、增效益”的要求,建设高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提升绿化的档次和质量。通过完善政策机制,拓展林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
三、中心城区森林生态宜居区
该区域主要包括许昌县、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城区。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成果、全面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充分挖掘城市可利用空间,以乡土树种和高大乔木为主体,以乔灌花草合理配置、林水相依为特色,建设以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生态水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全面实施许昌市水系连通工程配套林业生态建设,着力打造满目青翠、绿树成荫、林水一体的森林生态宜居区。
四、县(市)城区园林绿化
主要指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5个县(市)建成区的绿化。该区域可绿化用地潜力不足,城市森林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城市周围环城防护林带不完整,城郊森林较少,不能满足城市居民对生态效益的需求。重点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充分挖掘城市可利用空间,以环城林带及城郊森林建设为依托,建设以景观道路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五、中心镇和新农村绿化美化
包括全市各县(市、区)规划的中心镇和新农村。该区域局部存在绿化“盲点”,特别是村镇中心建筑密集,绿化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是围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街道和建筑物布局特点,以中心镇和新农村周围、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庭院为重点进行组团式和立体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草藤相结合,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常绿树种和花卉比例,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六、生态廊道网络
即生态廊道网络,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及全市范围内所有铁路(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村道、景区道路)、河渠(北汝河、沙河、颍河、清潩河、双洎河、颖汝干渠、白沙干渠)。重点是以增加森林植被,构建森林景观为核心,提升绿化标准和档次,建成与廊道级别相匹配的景观林带,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于一体的生态景观廊道。
第二节 绿色富民产业体系建设布局
依托林业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全市培育一批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林业产业化集群,使之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区域支柱产业。
重点打造鄢陵县花卉苗木产业化集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代栽培设施和科学技术为支撑,以产业化经营的企业为龙头,以新型农民为主体,加速本地企业孵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扩规模重集聚、调结构提档次、延产业促融合,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合理布局产业空间,辐射带动许昌县、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东城区花卉苗木连片发展,基本建立起健康运转的以花木生产、科技创新、精深加工、市场营销和社会化服务为主体的花木产业集群。实现产品多样化、信息有效化、储运便捷化、服务专业化和营销现代化,综合实力巩固提升,形成花木产业核心竞争力。
重点打造长葛市林板加工产业化集群,依托现有林木资源,完善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做强区域性优势产业,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林木加工业向产业集群化、企业配套化、经营规模化、产品系列化方向发展,把长葛建设成为全国主要的人造板材精深加工基地。
重点打造许昌市珠鸡雉鸡养殖集群、禹州市中药材产业化集群和禹州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集群。
第三节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布局
以禹州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禹州森林植物园、襄城县紫云山森林公园和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等生态景观资源丰富的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创建一批重点生态文明、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在巩固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建成3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县、5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5个省级以上文明教育基地(含1个国家级)和2个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充分利用林业旅游资源,逐步培育和形成东以鄢陵花木博览园,西以禹州市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禹州森林植物园,南以襄城县紫云山森林公园,北以长葛市葛天生态园,中部以名特优果品基地采摘游和名优花木景观观赏游为主的森林生态旅游景观,初步建成以休闲游、乡村游、生态游、度假游为主的生态度假游体系,使森林资源得到科学开发和永续利用。
第四章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升工程
重点实施林水一体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生态廊道网络、“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山区营造林五大重点生态工程。工程建设总规模72.5万亩,其中造林46.9万亩(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2.1万亩,中幼林抚育23.5万亩。
一、林水一体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一)建设范围
涉及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城区,依托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水系连通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充分挖掘城市可利用空间,建设以廊道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二)建设内容
紧紧围绕许昌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许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搞好配套绿化、美化,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林水一体生态景观系统。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在许昌城区及周边建设环城防护林带,在风口、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方营造城郊森林等,构筑以城区、近郊区为重点,近远郊协调配置,融城区绿化、水系绿化和城郊森林等为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及工作环境质量。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搭配常绿树种,采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绿化、彩化和美化相结合,城区与郊区相衔接,进一步提升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水平,彰显我市的生态优势。
(三)建设重点
1、市区水系连通工程配套绿化。按照单侧50米的标准对北汝河、颖汝总干渠、清潩河、双洎河、清泥河等水系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打造林水一体的生态景观。
2、在清潩河、石梁河、颍汝干渠流入和流出市中心城区地域建设4处大型生态林地。一是清潩河上游(许昌县与长葛市交界的两岸区域)生态林地;二是石梁河与清潩河汇合区生态林地;三是颍汝干渠与长店沟汇合区生态林地;四是清潩河下游(南环路至临颍县界区域)生态林地。清潩河、石梁河两侧各500米范围和颖汝干渠两侧各300米范围为控制区,全部高标准打造生态防护林带;控制区以外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长葛市、魏都区境内要全部按照生态防护林带标准进行打造);规划区内所有村庄要进行高标准绿化,村庄林木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
(四)建设任务
规划总任务2.8万亩。其中,市区水系连通工程0.5万亩,4处大型生态林地建设2.3万亩。
按造林年度分,2014年面积1.48万亩;2015年1.32万亩。
二、生态廊道网络工程
(一)建设范围
涉及全市所有县(市、区)的全部乡(镇、办),包括对现有未绿化廊道以及规划期内新增廊道进行高标准绿化,对中幼龄林进行抚育和对已达到成熟林、过熟林标准的现有廊道进行更新、改造。
(二)建设内容
根据省级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建设生态廊道。
Ⅰ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
Ⅱ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北汝河、颍河、颍汝干渠和白沙干渠等,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
Ⅲ级:省道、景区道路、清潩河、贾鲁河、白沙支渠和纸坊支渠等,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
通过新建、抚育和改造,Ⅰ级、Ⅱ级廊道沿线廊道两侧栽植2行以上常绿树,Ⅲ级廊道栽植1行以上常绿树,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木与灌木结合。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廊道的重要地段,适当增加宽度,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把生态廊道建设和城乡绿道建设相结合,在生态廊道建设中探索满足低碳出行、休闲健身、旅游观光的城市绿道,打造城乡一体的生态绿道网络,使城乡生态廊道和绿道成为生态健身旅游的最佳路线,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三)建设重点
1、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生态保育林带建设。按照红线以外单侧不低于100米绿化标准,重点营造高标准防护林带,建成集景观效应、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走廊。总长度54公里,其中禹州市42.6公里,长葛市11.4公里。
2、311国道改建段高标准绿化和完善提升工程。
3、机西高速公路(郑州机场至周口西华)鄢陵县段高标准绿化,打造一条靓丽的绿色长廊。
4、许禹快速通道按照单侧60米景观长廊高标准绿化,加快“一中心五组团”进程。总长度23.8公里,其中禹州段12.3公里,许昌县段11.5公里。
5、突出打造精品线路工程,着力抓好103省道、永昌大道、中原路、许昌至郑州机场快速通道项目高标准绿化。
(四)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000公里,规划面积15.5万亩。其中,新绿化里程2000公里,新造林和更新造林面积11.1万亩;改造200公里,造林面积0.8万亩;抚育800公里,面积3.6万亩。
按造林年度分,2013年面积3万亩;2014年面积5万亩;2015年3万亩;2016年2.5万亩;2017年2万亩。
三、“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
(一)建设范围
涉及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城区76个乡(镇、办)。
(二)建设内容
围绕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推进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农田防护体系,构筑农田高产稳产的生态屏障。坚持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优化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实现农田林网标准化;以乡道、村道和三级支流作为骨干林带,两侧各栽植2行以上乔木;增加乔灌结合比例和绿化树种配置比例,提高综合防护能力。根据确定的各县(市、区)综合轮伐期,合理安排农田林网年度更新计划,打造农田林网新亮点。
(三)建设重点
1、在巩固长葛市古桥、许昌县陈曹高标准农田林网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长葛市古桥、董村、石象、南席、大周,许昌县陈曹、五女店、小召、张潘、将官池以及东城区邓庄在内11个乡镇267个行政村连片建设的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营建高标准农田林网。
2、重点围绕禹州市褚河、范坡、小吕、张得、梁北,长葛市坡胡、石固、后河、和尚桥、增福庙、官亭,许昌县五女店、小召、苏桥、桂村、灵井、河街,鄢陵县马坊、马栏、张桥、南坞,襄城县库庄、颖阳、双庙、十里铺、汾陈、茨沟、山头店等14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营建高标准农田林网。
(四)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8.5万亩。其中,新建和更新林网折合片林13万亩;改造林网折合片林0.5万亩;抚育林网折合片林5万亩。
按造林年度分,2013年6万亩;2014年4万亩;2015年3万亩;2016年3万亩;2017年2.5万亩。
四、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
(一)建设范围
涉及全市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的中心镇和新农村。
(二)建设内容
围绕城镇社区建设,以社区周围、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宅旁为重点进行组团式、立体化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草藤相结合,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常绿树和花卉配置比例,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社区外侧生态防护林带要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乔灌比例达到75%以上。按照城镇和居住区园林景观指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营造适宜居民居住和休闲的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园林景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2万亩。
按造林年度分,2013年0.4万亩;2014年0.4万亩;2015年0.5万亩;2016年0.4万亩;2017年0.3万亩。
五、山区营造林工程
(一)建设范围
涉及禹州市、襄城县、长葛市。
(二)建设内容
加大困难宜林地造林、立地条件较好的灌木林地改造和未达标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力度,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努力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地利用率;按照可持续经营理念,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多样性;注重多树种、多林种、乔灌搭配,形成较为完整的森林群落体系,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增强生态防护功能。在水源地和库塘周围汇水区,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径流的功能。在石质山区沟坡及地质结构疏松的丘陵区,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逐步恢复区域森林植被;在立地条件较好的浅山区,大力营造生态能源林,采用集约经营的方式,营造含油率高的木本油料林基地,推动现有资源开发利用,为生物质能源发展项目提供原料。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在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等区域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改善矿区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综合治理,在我市西部山区建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稳定、安全、高效的生态屏障。
(三)建设重点
1、禹州市神垕104电台山、鸠山大鸿寨景区、鸿畅吴道子景区、无梁周定王陵景区、浅井逍遥观景区,加大补植补造力度,提升绿化档次,实现生态、旅游、文化互利多赢。
2、禹州市经济林建设区域化发展,张得、鸿畅等乡镇以发展黄连木为主,文殊、磨街、神垕等乡镇以发展核桃为主,鸠山、浅井、苌庄等乡镇以发展皂荚为主,采取集中连片发展,吸纳社会资金,示范带动林农增收。
3、围绕长葛市后河陉山变绿规划区,重点发展经济林,打造陉山山体绿化,引线生态景观长廊工程。
4、襄城县紫云山以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示范林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为重点,抓好山区绿化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5、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发展经济林、林下经济为重点,不断壮大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以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为载体,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四)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6.5万亩,其中新造林和更新造林11.8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飞播造林7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8万亩,中幼林抚育14.9万亩。
按造林年度分,2013年10万亩;2014年10万亩;2015年7万亩;2016年5万亩;2017年4.5万亩。
第五章 绿色富民产业体系提升工程
发挥林业基础产业作用,促进永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规划实施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木材加工业四大林业产业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发展花卉苗木15万亩;新造特色经济林6.6万亩,改造0.9万亩;林下种植养殖面积发展到35万亩;新增林产工业原料林基地面积5万亩;建成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2个。
一、花卉苗木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全市所有县(市、区)。
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提高花木产业科技含量,加快推进花木产业科技创新,全市花木产业档次和效益显著提升。已形成了以311国道为轴线、鄢陵县—许昌县—魏都区连片发展花卉苗木的格局,面积达到90万亩,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花卉苗木生产和销售集散地。拥有绿化苗木、盆花盆景、鲜花切花、草皮草毯四大系列2400多个品种,产品销往28个省(市、自治区),花木企业800多家,从业人员22多万人,产值达到70亿元。先后被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协命名为“全国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全国重点花卉市场”。2010年9月6日,在第十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上,许昌市被中国花卉协会授予“中国花木之都”的荣誉称号。
(二)建设内容
1、优化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和《鄢陵县花木产业集群建设总体规划》,在稳步扩大面积的基础上,提升花卉苗木种植传统区的生产标准,提升档次,提高效益。大力实施“34811”工程,建设“三带”、“四区”、“八基地”,实现花卉苗木面积达到100万亩,年产值100亿元的目标。“三带”,即:311国道花卉苗木产业带、京港澳高速花卉苗木产业带和新元大道花卉苗木产业带。“四区”,即:鄢陵县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鄢陵花卉苗木种植传统区、城区周边高档花卉苗木产业园区和西部药用花木产业园区。“八基地”,即:鲜切花生产基地、药用花木生产基地、常绿苗木生产基地、乡土树种基地、彩叶树种基地、造型植树基地、盆景盆花生产基地、玫瑰蜡梅等香精油生产原料基地。紧紧抓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机遇,加快鲜切花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培育打造鄢陵县蜡梅、玫瑰和襄城县彩菊、许昌县百合等鲜切花产业基地。
2、深化组织建设。一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技术支持等措施,对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花木品种新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提升企业自身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花木产业龙头企业。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和项目纽带,吸引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深入企业、深入生产实际,实现产学研、农科教的有机结合,建立符合现代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木新品种选育,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新品种的应用和新技术的推广,不断提高科技对花木产业发展的贡献率。积极推进花木龙头企业的上市,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实现资本的快速流通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迅速发展壮大,成为行业巨头。二是引导组建花木企业联盟,为花木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制定生产计划,开展技术服务。借助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这个平台,充分发挥“中国花木之都”、“中国蜡梅文化之乡”的品牌优势,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宣传,进一步提升许昌花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许昌花木的地理品牌。开展蜡梅、桧柏优株选择、杂交育种、诱变育种,促进传统花木品种改良,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苗木产品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提高花木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打造我市花木产业拳头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干部帮带等方式,将分散的花农组织起来,成立花木生产合作社。统一制定生产计划,提供技术指导,担保小额信贷,为参加者提供种苗、资材、技术、销售等一条龙服务,提高花农抵御风险的能力,加速花卉苗木种植传统区改造提升。
3、强化制度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项目资金为支撑,信贷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市、县(市、区)两级建立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在花木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花木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户进行表彰,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对在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引用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花木企业、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等给予奖励,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花木企业的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全市花卉苗木产业生产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区域分工更加合理,区域特色更加鲜明,区域品牌更加强劲。聚集国内一流的人力资源,造就一支能够应对国际竞争的人才队伍;自主研发能力得到加强,获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链条得到延伸和完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建设目标
加快鄢陵县花木产业集群建设步伐,力争培育一家花木产业上市公司,全市花卉苗木面积达到并稳定在100万亩,花卉苗木年产值达到100亿。巩固许昌作为“全国最大的花卉苗木生产中心”和“全国最大的花卉苗木贸易集散中心”的地位,确立“花卉苗木良种研发示范中心”和“生态观光旅游中心”地位。走出一条“以花木改善生态,以生态承载旅游,以旅游激活三产”的特色产业发展之路,进一步彰显“中国花木之都”的特色和魅力。
(四)建设任务
规划发展花卉面积15万亩(含老基地改造提升5万亩),其中高档绿化苗木14万亩、鲜切花3000亩、药用花卉3000亩、盆景盆花3000亩、草坪地被植物1000亩。
二、特色经济林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全市现有经济林面积31.5万亩,包括:果树林7.2万亩、木本粮食林3.28万亩、木本油料林0.8万亩、药用林15.05万亩、生物质能源林5.2万亩。干鲜果品总产量达到8.5万吨。其中最具地方特色和传统优势的以禹州市为主的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和以鄢陵县张桥乡为主的名、特、优经济林苗木繁育基地。
(二)建设内容
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区域特色和产业基础,划分不同的地形区,并对各区分别采取不同的发展经营方向。平原区以发展优质桃、杏、葡萄、梨、樱桃、石榴等水果基地为主,西部山区、丘陵岗地以发展核桃、柿子、杜仲、木瓜、山茱萸、金银花等干果和中药材基地为主。加大国内外名优特新品种、新技术及配套管理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良种展示、新技术应用的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采用“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专业合作组织 农户”等多种经营形式。大力推广无公害产品、绿色、有机产品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认证,加强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升产品安全水平。
(三)建设目标
实现经济林产品年产量达19.75万吨,年产值达到9.8亿元。
(四)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7.5万亩,其中:新造6.6万亩(木本油料林2.2万亩、木本粮食林0.4万亩、果树林0.7万亩、药用林3.3万亩),低产林改造0.9万亩(其中:木本油料林0.5万亩、木本粮食林0.4万亩)。
三、林下种植养殖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全市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为11.26万亩,年产值2.85亿元,涉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44个、农户5.7万户。其中林下种植经营面积6.23万亩,年产值1.5亿元;林下养殖经营面积5.03万亩,养殖规模为851万头(只),年产值1.34亿元。
(二)建设内容
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结合许昌林业资源现状,形成“三个集群九种模式”的林下种植养殖产业布局。平原地区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围绕“绿色、有机”特色,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粮、林花、林草、林果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野生动物等林下养殖,着力打造许昌市珠鸡雉鸡养殖集群;西部山区围绕得天独厚的中药材种植条件,大力发展禹白芷、禹南星、禹白附、金银花等地产名药,着力打造禹州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集群;大力发展和促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着力打造鄢陵县森林景观利用产业化集群。
(三)建设目标
林下经济年产值达到6.14亿,建设林下种植养殖农民合作组织150个(其中新建106个)。
(四)建设任务
规划林下种植养殖面积发展到35万亩,涉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50个、农户13.6万户。其中林下种植面积17.22万亩(林药3.6万亩,林菌0.4万亩,林菜4.5万亩,林粮1.65万亩,林花2.1万亩,林草1.3万亩,林果0.8万亩,其他2.87万亩),林下养殖面积17.78万亩(林禽8.5万亩,林畜7.9万亩,林蜂及其他1.38万亩),规模达到1424万只(头、箱)。
四、木材加工业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目前,年产人造板258.55万立方米、家具14.43万件,年产值25.87亿元。
(二)建设内容
优化调整林木加工业结构,按照利用方向高值化、原料基地化、“三废”达标化、能耗递减化、加工精深化、市场扩大化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木材加工业结构。以建设长葛市木材加工产业集群为依托,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优质企业扩大企业规模,加大科技投入,研发生产贴面板、细木工板、木质地板、复合地板、高档家具、木业加工用环保胶等结构性、功能性产品。大力发展以人工速生材、小径材、低质材为原料的人造板品种;加大大型家具销售市场以及人造板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推进林产品产销衔接、林批对接,为林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建立健全木质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促进生产品牌的形成和发展。
(三)建设目标
木材加工业年产值达40亿元。
(四)建设任务
新造原料林基地5万亩,新增人造板生产能力8万立方米、家具加工能力1万套、木制工艺品等其他加工能力0.22万件。
第六章 生态文明体系提升工程
完善生态文化体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
一、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大力加强森林公园和植物园等生态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古树名木和纪念林。在许昌市区和各县(市、区)建设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基地,搞好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禹州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禹州森林植物园、襄城县紫云山森林公园、长葛市葛天生态园、许昌县曹魏生态园、魏都区四季采摘园等建设,培养申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关注森林”活动,继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加快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完整的城市生态系统。到2017年,建成3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县,5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5个省级以上文明教育基地(含1个国家级),2个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进一步扩大森林旅游平台,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旅游人家建设。开发特色资源,突出森林文化,实施精品战略,打造森林观光、森林度假、森林养生、森林探险、森林科普、森林拓展和森林体育等富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着力打造东部以国家级4A景区鄢陵花木博览园为主线点,西部以禹州市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禹州森林植物园,南部以襄城县紫云山森林公园,中部以名特优果品基地采摘游和名优花木景观观赏游为主的生态旅游景观。做强万亩花卉游览区、生态农业观光区、花木博览园、花都温泉度假区等景区景点,推出花乡农家休闲游、樱桃观光采摘游、青少年花卉科普游、花木疗养游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活动,实现花木、生态、旅游、文化的互利多赢。
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广泛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宣传工作,利用植树节、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森林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重要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生态科普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法制教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第七章 支撑体系提升工程
第一节 林业资源管理
一、林地林权管理
在编制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基础上,运用“3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按国家统一标准建立林地档案管理系统。全面启动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档案更新工作,对林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科学严格的监测评估。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进一步加强林权登记管理,规范林权证发放工作,强化林权流转管理。
二、林政资源管理与资源监测
严格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强化林政稽查,建立完善森林资源林政案件举报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逐步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示范工作。加强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设施设备建设,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实施森林资源年度动态监测,开展专项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标准化建设。
第二节 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
健全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市、县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依托市西湖公园动物园建设1处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初步建立健全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体系,建立野生动物救护奖励机制。依托国有林场、森林植物园及野生动物集聚区建立5个鸟类观测点,逐步掌握候鸟迁徙规律及种群结构和数量变化规律。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加大对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规划建设长葛市双洎河湿地公园。
第三节 林业防灾减灾
一、森林防火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以大力提高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森林防火五大功能为重点,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我市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和防控能力,提高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加强瞭望台建设和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火灾监测水平和监测效率;完善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做到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完善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立有效的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和应急通信系统,在森林火灾预防、监测和扑救中确保火灾现场通信指挥的畅通,使火场到前指的语音通信平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森林防火阻火隔离系统,在林区、林内、林缘等重要地段建设防火通道、开设防火隔离带、营造防火林带,有效阻隔防控森林火灾;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规范达标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将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起财政常年稳固投入、特别年份追加投入的经费保障模式,确保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经费充足,装备物资满足森林防扑火实战需要。完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着力推进森林防火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认真贯彻《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狠抓森防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监测预警、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社会化防治三个重点,抓好森防体系、基础设施、森防队伍和森防制度四大建设,逐步实现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7%以上。建设市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中心1处、远程诊断系统1套;新建鄢陵县国家级中心测报(站)点1个,完善提升长葛市、禹州市2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站)点,新增50个基层测报点;建设鄢陵县有害生物除害处理设施;建设有害生物应急防控体系,有害生物应急防控中心9个,应急物资储备库7个,应急防控专业队9个;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各建设1套远程监控(远程诊断)系统;筹备成立市级社会化防治服务公司,依托林场、林业大户等有志森防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社会化防治组织,承包防治,不断提升防控能力。
三、森林公安
以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为目标,强化队伍管理,实现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满编运行,同时招收一定比例的协勤人员以缓解警力不足问题。加强“四网”(群防网、联防网、信息网、协查网)建设,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提高森林公安打击效能。加强以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许昌市森林公安警务指挥中心,在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建成达标的办案用房、标准化的信息采集室和刑事技术室等业务技术用房。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把许昌市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禹州市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建设成为三级公安派出所。加强禹州市国有林场、襄城县紫云山国有林场2个林区警务室的建设。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在许昌市和禹州市分别建设1个林业司法鉴定机构。加强以警用应急指挥系统、重点林区技防监控网络、警综应用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公安信息化体系建设,建成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和执法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加强以交通车辆、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单警装备为主要内容的装备配备和装备设备管理,提升森林公安装备水平,力争基层森林公安机构设施装备达标率达到98%。全面落实并逐步提高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标准,将森林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纳入支撑体系提升工程。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按照《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标准》和《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加强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监测设备配备,强化襄城县汝河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建站标准,规划建设7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逐步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提高监控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并掌握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及时防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四节 林木良种化建设
实施《河南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进良种化进程,提高种苗质量,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林木种苗。
一、林木种质资源保护
全面开展林木(花卉)种质资源调查,建立全市林木(花卉)种质资源信息库。根据各县(市、区)不同的自然条件、传统优势、区域特色和产业基础,结合我市林业生产需要,依托国有场圃和科研单位,建设鄢陵县高档花木特色品种资源保存库、鄢陵县经济林优质种质资源保存库和禹州市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库3处,每处100亩;建设落叶花灌木、落叶乔木、藤本、地被植物、常绿花灌木、药用花木、经济林、用材林等良种采穗圃8处,每处50亩。
二、良种苗木培育
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林木良种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市、县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对培育特色经济林、乡土树种、高档绿化苗木和珍贵树种的良种壮苗给予补贴。加快市级重点林木良种培育基地建设步伐,提升林木良种培育基地管理水平,发挥重点林木良种培育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林木良种,增强良种苗木供应能力,提高良种使用率。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每年建设4-5个市级林(花)木良种培育基地,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
三、保障性苗圃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基础条件好、区域优势明显、技术力量强的国有场圃和林业科研单位确定为市级保障性苗圃,重点培育林业生产急需且市场紧缺的林木良种壮苗、优良乡土树种和特殊生态功能苗木。在禹州市林场、长葛市苗圃、襄城县苗圃、鄢陵县林科所建立4处市级保障性苗圃。
四、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
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质量检验等仪器设备和现代办公设备,加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队伍建设,搞好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和质检人员的素质,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为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质量优良的林木种苗。市、县两级政府对林木种苗执法、检验所需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建设1个市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和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3个县级检验站。
第五节 科技创新
实施《河南省2020年林业科技创新规划》,紧紧围绕提高全市林业科技创新推广能力,优化林种、树种、品种结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工程建设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一、重点林业科技项目
重点选育优良珍贵阔叶树种、速生工业原料林树种、传统用材林树种、名特优经济树种、林木花卉新品种;加强优良乡土树种、外来优良树种栽培试验和示范,名特优经济林品种开发研究,名贵珍稀树种引进和区域试验推广工作;加强禹州市、襄城县浅山丘陵区生态造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加强名优花卉新品种繁育、栽培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建设2个市级科研示范基地,选育林木优良新品种(无性系)3个,引进优良新品种15个。
二、林业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高新技术引进吸收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林业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重点加强市级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示范基地、标准化生产与良种苗木扩繁基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和应用技术推广系统集成,打造林业科技创新和花卉苗木产业科技平台。提升许昌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水平,强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研究工作,促进全市林业生态快速发展。稳步推进重点实验室、林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建设1个省级林业工程技术中心,1个厅级重点实验室。
三、林业技术推广
对现有林业科研成果、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和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抗旱保湿造林、干旱裸露地造林、新品种培育及快繁、生态廊道的造林模式等10项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15个;加强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森林药材树种和苗木花卉等资源培育技术推广示范,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5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与推广2项。加强新成果、新品种、新技术中试基地建设,建设禹州市朱阁、鄢陵县张桥2处市级林木新品种、林业新技术中试基地。
四、林业科技示范园区
围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效果好、辐射面广的科技示范区、示范基地,形成点、面结合的林业科技示范体系。重点在鄢陵县陶城乡、鄢陵县柏梁镇、禹州市文殊镇建设果树林、花卉、木本粮油林3个林业科技示范园区。
五、林业标准化与质量监督
结合我市林业实际问题确立研究课题,解决1-2项重大技术难题,制(修)订我市林业标准5项,建设国家和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县、项目)1个,建设核桃、梨、柿等名特优新无公害果品基地5个,建设林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
六、科技合作
以解决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前提,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南林科院、河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组织实施2项市院科技合作项目。
第六节 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营造育才、引才、聚才的良好环境,加强林业人才培训、培养与引进,改善知识结构,提升整体素质,重点领域要培养一批科研领军人物、实用性技术优秀人才,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积极实施基层实用人才培训、林业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高等教育学科共建等人才培训重点项目,提升林业从业人员队伍素质。鼓励、支持林业人才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积极推进与高等院校合作,完善“学院 基地”的人才培育模式,吸引高等院校在许昌设立花卉苗木实验基地、教学基地、培训基地,选送优秀花农和企业技术骨干到高等院校进修,重点培养一批花卉苗木新品种繁育、种植技术能手。发挥花卉经纪人协会作用,完善花卉市场服务体系,加强对营销人才的培养、管理,提高市场开发能力。积极探索引进高层次林业人才机制,为引进人才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打造能够引进来、留得住的林业人才引进机制。
第七节 基层林业服务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县(市、区)、乡(镇)或区域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站属于公共服务机构,是县级林业技术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服务的平台,是公益性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力量。以建设“规范管理、设施完善、队伍精干、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目标,不断健全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完成市本级和许昌县、鄢陵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基础设施建设,在长葛市增福庙、石象、石固、官亭建立乡镇林业中心站4个,建设禹州市朱阁、鄢陵县彭店、襄城县山头店3个标准化乡镇林业工作站,完成禹州市重点林业生态县林业工作站建设,使县、乡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基层林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现代化、人员队伍专家化、业务管理信息化、社会服务多元化。
第八章 投资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投资
根据相关标准,结合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任务,经估算,规划总投资43.86亿元,其中国土生态安全体系7.94亿元,绿色富民产业体系32.94亿元,生态文化体系2800万元,支撑保障体系2.7亿元。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以财政投入为主;绿色富民产业体系以社会投入为主,财政投入少量政策性引导资金,重点扶持产业化集群和专业合作组织;生态文化体系实行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并重。资金来源主要是三部分:一是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支持。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淮防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公益林补偿等国家工程项目投资和生态廊道、农田防护林、山区生态体系、城镇社区绿化美化等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重点项目投资。二是地方财政投资。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预算支出1.8%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各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不低于县级财政预算支出1%的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三是社会资金。通过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出台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引导林农、业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自筹资金用于发展花卉苗木和特色经济林等项目建设。
第二节 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每年新增生态和经济效益价值达84.35亿元。
一、生态效益
每年新增生态效益价值43.45亿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9.46亿元,保育土壤价值1.3亿元;吸收二氧化碳211.75万吨,释氧量173.6万吨,固碳释氧价值15.35亿元;净化大气价值1.2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8.32亿元;防护农田效益价值2.76亿元;节能减排价值5.06亿元。
二、经济效益
每年新增直接经济效益40.9亿元。其中,木材价值2.8亿元,花卉苗木产值11.5亿元,特色经济林产值9.8亿元,林下种植养殖产值2亿元,木材加工业产值14.8亿元(人造板0.8亿元、家具及其他木制品14亿元)。
三、社会效益
本规划全面实施后,将为我市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机会,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由于森林覆盖率提高、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木材和经济林产品增加,不仅能推进林业全面发展,而且能提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承载能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了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化、普及生态知识、增强生态意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使人们从弘扬生态文化中体验和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促进人们身心健康,在取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充分享受生态建设成果。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健康发展。政府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务必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工程实施合同制。把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实行严格的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对不能如期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的,坚决依照《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问责暂行办法》(许政〔2008〕18号)的要求,给予责任追究。
二、深化林权改革,增强林业活力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豫发〔2009〕31号)精神,开展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让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为目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生产格局。按照森林主要用途的不同,把现有森林和全部林业用地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公益林作为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进行建设,并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探索安排部分造林投资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商品林要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建设,切实保护商品林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充分尊重私有林、民营林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整个林业生态建设都要对社会开放,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和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等都可独资或合资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有序流转。切实保障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依法继承、抵押、担保、信贷、入股,积极探索林业保险,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投身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三、实施科教兴林,提高营林水平
全面提高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花木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坚持生态建设出精品、产业发展创品牌、林业管理上水平,实现林业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条件建设。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重点研发林木、花卉良种选育、花木产业规范化栽培管理技术体系、条件恶劣地区植被恢复、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积极探索林粮间作、林药间作、林菜间作、林草间作、林禽复合经营等林下配置模式。成立科技兴林专家顾问组,定期研究解决我市林业科技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和技术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紧紧围绕提高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在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林产品加工利用等方面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推广,提高科技贡献率。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科技支撑投资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5%。在花木产业开发中推广规范化生产,逐步建立产品标准化体系。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提高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较高的科技投入和科技含量拉动林果花卉业的发展。
加强林木种子工程建设。加大林木和花卉良种的选育和引进力度,不断丰富林木良种资源;定期推介林木和花卉新品种,加强林果、花卉新品种审定与保护,努力提高林业的经营水平。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名牌兴业”战略,鼓励名优花木等产品的原产地认证或品牌认证,切实搞好鄢陵蜡梅等优良花卉品牌的开发利用,提高我市林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定林业科技队伍,鼓励林业科技人员积极投身于林业产业开发的全过程,为全市林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对在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和花木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建立完善林业职业教育、行业培训、林农培训三项教育体系,加强林业科普工作,全面提高林业生态建设者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大政府投资,拓宽融资渠道
坚持政府投资和企业出资、社会融资并重的原则。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及林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投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并逐年增加。在林业产业发展方面,遵循市场规律,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适当奖补。生态与经济兼顾的林业项目建设,注重吸引社会投资,实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资金引导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投入机制。
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和机制,建立健全适应各种所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各种所有制、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林业发展环境。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落实林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扶持政策,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强化工程投资管理,严格投资决策责任制,落实“谁决策、谁负责”,建立有效的投资评估制度和专家参与制度。建立投资竞争机制、招标代理、验收拨付等制度,发挥政府投资的激励机制,充分利用政府投资补偿、以奖代补、政府贴息等投资分类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稽查、监督力度,从项目立项、计划安排、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到后期评估进行全过程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发现问题逐级追究责任。
五、切实履行职责,搞好义务植树
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适龄公民要严格履行每人每年植树三至五株的法定义务。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负责制,并加强监督检查。鼓励军队、社会团体、外商造林和群众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和特色产业格局,全面加快我市造林绿化和花木特色产业发展步伐。认真做好义务植树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对完不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一律取消造林绿化评先资格。
六、加大执法力度,巩固造林成果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林木种苗质量。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强化检疫执法,提高控灾减灾能力,控制突发性林木和花卉病虫害的传播蔓延,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超限额采伐、无证采伐。加强木材运输和林产品市场管理,依法整顿市场秩序。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生态许昌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