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4]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4年许昌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406-00019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6-2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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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14]40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4年许昌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4年许昌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7日

    2014年许昌市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4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49号)精神,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扩大优势,支撑带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产业集聚区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个坚定不移”和“三上一提高”的要求,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突出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突出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突出提升节约集约发展水平,突出提升产城互动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创新型、效益型、品牌型产业集聚区,为建设“五型许昌”,实现富民兴许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规模效益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增长25%,占全市的比重达到60%左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00亿元,增长20%,占全市的比重达到52%以上;带动新增从业人员2万人以上。

    ——产业集群规模进一步壮大。实施100个产业集群培育项目,百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群达到8个,全市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达到3个,超200亿元的达到3个。

    ——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完善提升投融资平台、土地开发整治收储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技术创新孵化平台,完善综合服务、技能培训、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金融、邮政、公交等城市功能向发展区的延伸覆盖,综合配套能力显著增强,满足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需要。

    ——集约节约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左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分产业集聚区具体目标: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4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40亿元;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30亿元;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0亿元;鄢陵县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亿元;襄城县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0亿元;魏都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5亿元;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5亿元;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0亿元;长葛市大周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亿元;东城区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按照市域培育超千亿元主导产业集群、县域培育超百亿元特色产业集群的目标,强化龙头带动、链式发展、基础配套、服务保障。

    1.强化顶层设计。结合各产业集聚区实际,系统梳理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研究主导产业定位、突破方向、发展措施,编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业集群培育年”活动,集聚优质产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加快实施全市十大产业链发展计划。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力争每个产业集聚区形成一个拥有2家以上行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关联配套企业的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开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集中精力抓好龙头企业引育,围绕主导产业,全力招大引优,每个县(市、区)要新引进2个以上行业龙头企业或投资5亿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项目。强化企业服务,以推进项目建设、实现达产达效为目标,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项目融资、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建设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坚持产业集聚区项目集中开工工作机制,把集中开工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强化联审联批、上下联动、统筹协调,优先配置土地、环境总量指标等要素资源,力争全年实施200个亿元以上项目。

    3.提升本地化配套能力。按照整机加零部件垂直一体化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一批专业化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配套产业园,实现与龙头企业本地化配套。依托龙头企业在供应链上的核心地位,积极开展以商招商,大力引进电力装备、电梯、机械装备、电动汽车、箱包等零部件配套企业。每个产业集聚区力争年底前签约引进10家以上中小配套企业项目。认真组织开展产销产业对接活动,推动企业在市域采购,实现中小企业本地结网式发展。

    4.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检验检测、仓储物流、商务服务、金融法律、电子商务等为重点,建立有针对性的生产服务体系。重视培育发展新型业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鄢陵县产业集聚区箱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申报电子商务“区中园”试点。

    (二)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整合资源、完善平台、健全机制,构建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重点提升用工、融资、创新、物流、生活服务水平。

    1.用工服务。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快产业集聚区骨干企业生产型实训基地建设,统一纳入市县职业培训支持范围。继续组织“百校千企”校企对接等就业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产业集聚区就业,每个产业集聚区要与1家以上高等院校或职业院校合作开展稳定的用工培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制定实施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支持政策,加快产业集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实行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等 “一站式”服务。推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的业务联网,实现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全年为产业集聚区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职业介绍服务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

    2.融资服务。市、县定期组织开展银行、担保机构、企业三方融资对接。推动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通过引入民间资本增资扩股,提高融资能力。鼓励引导产业集聚区内高成长、高科技中小企业,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直接融资,推动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每个产业集聚区培育1-2家上市后备企业。设立市、县两级企业发展互助资金,有效防范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推动产业集聚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示范,扩大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

    3.技术创新服务。加快提升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力争新建2-3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消除“零专利”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中原电气谷留学生创业园、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科技创业园、鄢陵县产业集聚区科技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加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河南省863软件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推动骨干企业在电力装备、新材料、电动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联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4.物流服务。围绕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分散、自用的各类工业和商业仓储配送资源集聚,构建与产业集群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支撑体系,重点推动长葛市产业集聚区农机汽配市场、钢材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工程,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深奥物流园建设。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等专项资金,培育2家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示范企业。

    5.生活服务。完善产业集聚区生产性生活设施,重点提高尚集产业集聚区东拓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公交、邮政、金融等市政服务的覆盖面。围绕打造“8分钟购物圈”、“10分钟健身圈”、“15分钟医疗服务圈”,加快与产业集聚区发展配套的学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贸、餐饮等生活设施布点建设,促进从业人员生活便利化。

    (三)提升节约集约发展水平。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强化环境硬约束,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水平。

    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产业集聚区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重大产业项目、多层标准厂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用地需求。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严把项目入驻关,对适合入驻标准厂房的产业项目,不予单独供地。结合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制定产业集聚区落后产能用地退出政策措施。对产业集聚区分期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分批供地。探索建立投入产出强度与用地指标挂钩机制,推动土地资源向高效利用的产业集聚区倾斜配置。

    2.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完善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城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建成区全覆盖。加快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与城市集中供热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多方式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市辖区产业集聚区加快天然气集中供气设施的建设,积极使用清洁能源。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长葛大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各产业集聚区内关键补链、物料闭路循环、能源梯级利用、中水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近零排放。

    (四)提升产城互动发展水平。坚持以城促产、以产兴城,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稳定就业、有意愿的农民工落户城镇,加快产业集聚区内村庄城市化改造步伐,以“一基本两牵动”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

    1.加快推进村庄迁并。将产业集聚区村庄迁并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启动禹州市产业集聚区尹庄,襄城县产业集聚区张圪珰、小王庄、北五里堡,魏都产业集聚区俎庄等6个村庄搬迁工作,加快禹州市产业集聚区焦寨、朱坡,鄢陵县产业集聚区高庄、唐庄等11个村庄搬迁项目建设。

    2.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以统筹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加快襄城县、尚集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今年新开工公租房3700套,力争两年内产业集聚区内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员实现按需供应。优先将产业集聚区就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优先将产业集聚区内村庄的农业人口成建制地转为城镇户口。

    3.完善基础设施。重点加快完善尚集、中原电气谷等6个调规产业集聚区新拓展区域基础设施,推动产业集聚区与县(市)城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的无缝对接。制定实施产业集聚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快移动通信基站和宽带网点建设,满足产业集聚区通讯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要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报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季度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产业集聚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大力招商引资。将重大主导产业集群项目引进作为市、县(市、区)招商活动重点内容,制定专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跟踪落实。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对招商引资结果的认定,以现场评估为主。市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通报一次各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情况。对各地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集群项目,全部纳入市重大招商项目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确保按期开工建设。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强化客商权益保护,营造良好招商环境。

    (三)强化激励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确定的星级标准,充实完善晋级升位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机构。完善激励机制,凝聚激发产业集聚区干部抢抓机遇、干事创业的力量和热情。推动争先创优, 对全省综合排名提升及新晋升星级的产业集聚区,给予表彰奖励;对进入2014年度全省“十强”、“十快”、“十先进”的产业集聚区,加大奖励力度;对排名位次后移的产业集聚区,给予通报批评。

    (四)完善体制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探索赋予产业集聚区同级经济管理权限,完善“人员派驻制,流程内部化”管理模式,真正落实“直通车”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按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建立条块结合、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新型管理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区划调整,使产业集聚区套合到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实行一套班子两套人马,统一领导,分线负责,确保管理机制顺畅、高效运作。完善产业集聚区财税体制,增强产业集聚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针对全市产业集聚区开展检查、考核、评比等活动。

    附件:2014年市直有关部门产业集聚区重点工作分工

    附 件

    2014年市直有关部门产业集聚区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专项工作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统筹协调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

    市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统计局、安全监管局、规划局、编办、金融办、供电公司

    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1

    培育主导产业集群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提升特色产业集群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积极引进龙头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4

    强化企业服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金融办、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5

    加快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

    6

    提升本地化配套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7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质监局

    提升配套服务水平

     

     

    8

    用工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9

    融资服务

    市金融办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10

    技术创新服务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11

    物流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财政局

    12

    生活服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卫生局

    提升节约集约发展水平

    13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加快环保设施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15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市发展改革委

    市环保局

    提升产城互动发展水平

     

    16

    加快推进村庄迁并

    市城乡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17

    推动转移人口市民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

    18

    完善基础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公司等分别负责

    市发展改革委

    保障措施

    20

    加强组织领导

    市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直有关部门

    21

    推动招商引资

    市商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

    强化激励约束

    市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3

    完善管理体制

    涉及行政审批的市直部门,市编办、民政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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