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4〕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稳定工业增长,促进产业提升,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加快项目建设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台账,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力争更多的项目提前建成投产,对于今年四季度提前达产的重点工业项目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促进项目投产达效。对部分建成的项目,要力促早日投产;对进入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项目,要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对已建成投产项目,帮助开拓市场,要加速产能释放。力争四季度新投产工业项目增加产值100亿元以上,拉动工业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 狠抓企业培育
(三)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吸引同类或关联企业集聚。全市全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1家、超亿元企业20家以上,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各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工业企业3家以上,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各新增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四)推动企业提档升级。着力企业梯次培育,推动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对今年四季度新增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力争年底前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拉动全市工业增速0.5个百分点以上。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确保四季度2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1家企业完成新三板审核。(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三、 深化企业服务
(五)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工作,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产销产业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消化库存1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提高0.2个百分点以上。各县(市、区)要多措并举,努力提升我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四季度举办专题招聘会40场以上、帮助招工6000人以上,为重点企业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和“储备式”培训4000人次以上。继续开展企业家培训,用好许昌市企业服务网,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四季度银企对接,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互助资金周转使用效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专项检查。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从“五险一金”、用工培训等方面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建立涉企收费项目清单,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等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工信局)
四、 促进产业提升
(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及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步伐,落实各项科技优惠及表彰奖励政策。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8-10家,创新型科技团队2个以上。加快推进实施30个科技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建设,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八)着力信息化提升。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尽快完成顶层设计,抓好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引进,探索推进“一卡通”工程。优化消费环境,创新信息产品,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增值、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以信息消费带动我市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五、实施奖励激励
(九)表彰稳增长先进典型。根据各县(市、区)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排名(其中第四季度的考核权重不低于40%),对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对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对全市服务企业和稳增长促提升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40-50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奖励稳增长突出贡献企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4年实现产值、利润和税收指标进行考核(其中第四季度的考核权重不低于40%),对前30名企业予以表彰。其中,对1-10名授予2014年度稳增长突出贡献一等奖,分别奖励15万元;对11-20名授予二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对21-30名授予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六、健全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业稳增长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稳增长促提升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业稳增长促提升工作作为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的关键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十二)强化督查问效。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建立工业稳增长促提升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各地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每月通报一次,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地方,提出批评。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