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501-00034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1-27 15:34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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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禹州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2015年烟叶工作,推进烟草农业现代化,保障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原料供应。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顺应烟叶工作新形势、新常态的发展要求,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的发展基调,落实“稳定面积、坚守红线,优化政策、夯实基础,集成技术、提升水平”的工作重点,提高烟叶质量信誉,着力打造许昌“百年浓香”烟叶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推动许昌烟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种植烟叶面积11.6万亩,收购36万担。其中:襄城县种植7.3万亩、收购22.7万担,禹州市种植2.1万亩、收购6.5万担,许昌县种植1.9万亩、收购6万担,鄢陵县种植0.3万亩、收购0.8万担。烟叶浓香型风格突出,内在化学成分协调,工业可用性强,收购等级质量和工商交接等级质量达到上级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稳定烟叶种植规模。各种烟县(市)要充分认识“稳定规模、坚守红线”的重要性、严肃性,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种植计划,坚守收购红线不越界。按照“优化区域、优化农户、优化地块、优化品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烟叶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计划向生态条件适宜、基础设施完善、种植面积稳定、技术水平较高、质量信誉良好的区域转移。各种烟县(市)可根据本地生态条件、地域特征、种植习惯,因地制宜确定适合本区域的规范种植模式,引导各类种植主体合理确定种植规模。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本烟田保护力度,调整基本烟田区域,落实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实行合理轮作。搞好现有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改造、提升,有针对性地选择新建急需项目,稳步推广成熟成型的烟草农用机械。依托现有烘烤工场、育苗工场、烟用机械等设施设备,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加快襄城县 “八七龙兴”、许昌县“福泉”水源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发挥效益。同时,各种烟县(市)要抓住机遇,高标准规划、储备、上报水源工程项目。

    (三)集成推广适用技术。根据不同卷烟品牌原料需求,加大新品种、土壤改良、平衡施肥、水肥一体化、提钾降氯、成熟采收、科学烘烤等关键技术的落实力度,解决制约许昌烟区典型浓香质量特色的瓶颈难题。按照“研究一批,转化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加强科研成果研发与转化力度,不断提高烟草科技创新能力。针对影响许昌烟叶质量的技术瓶颈,尤其是工业反馈的氯离子偏高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攻关。积极探索绿色植保新途径,示范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植物防治等绿色植保技术,减少农药使用,确保原料安全。加强烟叶队伍和广大烟农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四)抓好烟草产业集群建设。各种烟县(市)要充分认识建设烟草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科学规划,以烟叶基地单元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襄城县要对里川烟草产业集群和五个烟叶基地单元进行完善提升,其它种烟县(市)要立足当地实际,规划建设烟叶基地单元,发展烟草产业集群。同时,统筹资源配置,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烟草产业集群核心示范区,示范区面积不低于2000亩。

    (五)提高烟叶质量信誉。各种烟县(市)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抓好烟叶质量。认真落实优化结构补贴政策,规范工作流程,搞好结构优化,解决“产非所需、供非所求”难题。大力推进“专分散收”,进一步推广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新模式,提高收购等级纯度。深入推进“烟叶质量信誉深化年”活动,坚持全程烟叶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追踪倒溯制,提升许昌烟叶质量信誉。

    (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按照“种植在户,服务在社”的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烟叶生产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不断完善“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 合作社”的生产组织方式。同时,充分发挥示范社带动作用,以更好普惠于烟农。各种烟县(市)要分别建设1个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其中襄城县里川烟农专业合作社要打造国家级行业示范社,其它种烟县(市)要打造省级行业示范社。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许昌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烟草产业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市烟办室要发挥协调作用,市烟草公司要发挥主导作用,市直其它部门要发挥配合作用,研究解决烟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种烟县(市)政府要加强对烟叶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县(市)2015年烟叶工作实施方案。

    (二)完善投入机制。各种烟县(市)要从当年烟叶税收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烟叶发展专项基金;整合涉农支农资金,向烟草产业倾斜;烟叶生产投入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提取,优先用于烟叶生产环节的各类烟用物资补贴;市烟草公司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市(县)烟办室的日常工作经费。调整投入导向,重点对种植面积20-100亩的种烟专业户(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和新技术应用进行倾斜扶持。落实风险保障,贯彻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金〔2013〕16号)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烟办〔2014〕243号)精神,对合同种植农户烟田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减少烟农后顾之忧。

    (三)严格考核奖惩。加强考核督导,市烟办室、市烟草公司要强化对烟叶工作成效的巡回督导,把烟叶工作成效纳入各单位考核目标,确保完成烟叶工作目标任务。实行环节奖励,市烟草公司拿出专项资金10万元,对各种烟县(市)分环节考核奖惩。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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