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5]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许昌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克服部分骨干行业税收减收和结构性减税因素增多的不利影响,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目标任务。全年组织税收收入124.66亿元,同比增长9.75%,增收11.08亿元。其中,组织市县级收入18.33亿元,同比增长16.51%;组织市本级收入4.05亿元,同比增长30.72%,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积极落实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此,市政府决定对许昌市国家税务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适应新常态、持续稳增长、加快转方式、争创新优势、着力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培植税基、涵养税源,强化税收征管,促进全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加快“五型许昌”建设,实现“率先崛起、富民兴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