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加强法治规划建设,今年,市城乡规划局将开展“法治规划年”活动,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
“法治规划年”活动要求将法治理念融入依法编制规划、依法审批规划、依法执行规划的过程中。要“识法”,提高规划法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宪法、民法、刑法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乡规划法等各类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决不打法律“擦边球”、不搞权力“越位”,不偏离法律的轨道。要“普法”,加大规划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开展“规划宣传日”、“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实现规划宣传的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规划意识。要“用法”,坚持规划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编制规划,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依法审批规划,继续坚持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和规划技术委员会两级审批制度,完善城乡规划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实施规划,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程序,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