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我市快递服务水平,促进快递服务与工业、商贸、电子商务、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4〕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快递服务业集信息交流、物品递送、资金流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具有促进商品流通能力强、拉动居民消费作用大、吸纳就业人数多、涵盖生产生活领域广等特点,在方便群众生活、服务社会生产、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快发展快递服务业,为满足群众不断提升的用邮需求,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方便民众生活、促进社会消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构建网络完善、技术先进、服务优质、便捷高效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和发挥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快递服务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市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长50%以上;快递业务收入年均增长40%以上;行业从业人员达到5000人以上。
2.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快递网点进社区和“快递下乡”工程得到有效落实。重点网络型品牌快递企业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快递服务业“三化(营业场所标准化、分拨中心规范化、作业流程制度化)”建设达标率100%。全市快递业务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3.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申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快递全程服务逾限率降低到5%以下,快件丢失损毁率降低到0.035‰以下。
4.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快递业信息化水平、标准化水平、运行维护能力大幅提高。自动化分拣技术、无线传输技术、车辆运输跟踪定位技术、影像监控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引导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现代快递企业。鼓励快递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发挥整体竞争优势,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促进地区快递竞合发展,增强全市快递服务综合实力。推动快递企业由价格竞争向服务品质竞争转变,由依靠资金、低成本劳动力发展向依靠科学技术和高素质人才持续发展转变,由单一快递服务领域向多元化综合服务领域拓展,积极向综合快递物流服务提供商转型。
(二)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推进快递服务业与工业、商贸、电子商务、交通、仓储、通信、信息、金融业密切联系和融合,充分利用综合交通资源和通信、信息、仓储、金融等服务工具,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快递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定制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产品销售寄递配送服务、售后物流服务和反向物流服务,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销售商提供分布式仓储、分装、分拨、配送、代收货款等一体化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电商联合,实现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销售商进入快递市场,为消费者提供电商快件寄递、配送服务。
(三)构建优质高效的快递服务体系
推进快递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健全快递网络覆盖面。鼓励企业丰富产品类型,合理规划投递路线,科学安排投递时间和频次,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规范寄递操作行为,破解末端快递服务难题,确保通行渠道畅通。推动快递服务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资源优势互补,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保障快件运递专用车辆优先快速通行,改善快递运输环境。规范快递车辆标识与人员工作证件、服装等,提升行业形象。鼓励企业建立高于快递服务标准的企业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承诺服务。
(四)强化企业科技应用
加大对快递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推动重点品牌快递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化运作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增加投入,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企业改造升级。推动企业提高自动传输和分拣设备及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企业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和改造升级换代,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在服务质量、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网点建设和操作流程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实现快件处理流水作业、集装化运输,所有快件实现网上信息上传、归档、查询及投诉受理,普及收派件手持终端。
(五)保障行业安全
发挥寄递渠道安全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快递服务业稳定、安全、有序发展。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制度,加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寄递渠道安全保障。加强寄递安全规章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监管漏洞。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坚决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
建立政府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快递发展动向,对快递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深入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行业发展。
(二)加强规划编制
市邮政管理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快递服务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快递处理中心、集散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布局,预留快递服务业发展空间。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加快在社区、校区、商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智能快件箱等自取服务设备,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快递末端设施建设,提高投递效率。
(三)保障土地供给
将快递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业用地布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统筹考虑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妥善安排“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快递网络重要节点、营投网点等基础生产服务设施的用地,切实保障土地供给。支持快递企业入驻物流园区,在园区内设置大型快递分拨中心、电子商务仓储中心,通过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推动实现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和经营集约,积极打造快递服务集聚示范区。
(四)加强财政支持
市政府统筹使用政策性资金,对具有重大社会公共效益的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创新项目给予补助和贴息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快递建设项目申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或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支持快递企业推广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纯电动邮件、快件收投专用车,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对快递企业通过设计和创新为工业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构建专用业务平台、跨行业对接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快件自动分拣、物联网等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支持力度。
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收费价格政策,快递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用热实行与工业企业基本同价政策。
(五)落实税收政策
结合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进程,简化快递服务企业发票领用程序,满足合理用票需求。落实国家服务业领域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
(六)加大金融扶持
加大对快递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骨干网络快递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在国家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效益明显的快递企业,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入比重,实行适应民营快递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大力推进适应民营快递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快递企业开展业务,扩大快递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快递企业引入第三方保险机制,增强保险意识,利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快件保险产品,对快递物品价值超过一定额度的,鼓励寄件人自愿购买快件保险或保价。
(七)实现投递资源共享
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城镇街道标准地名,对单位和居民住宅设置的门牌号码以及其他涉及快递服务的公共信息资源发生变更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为快递企业提供方便、高效的查询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高等院校应当为快递企业投递快件提供通行、车辆临时停放、派送等便利条件,单位收发室应向快递企业开放。鼓励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机关、学校、连锁商业机构、社区服务组织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高“最后一公里”服务质量。
(八)保障快递便捷通行
规范快递车辆运营管理。快递城市运输车辆和收投服务车辆要按照货运技术要求标准统一选型、统一标识,并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对快递企业选择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城市快件运输和收投服务工具的,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尽量放宽投放数量限制。在不影响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为承担快件运输和投递任务的车辆通行和临时停车作业提供便利。除早晚高峰时段,确需在城区营业门店前停车的,在不影响交通、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前提下,可短时间内临时停放。快递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后及时放行;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不扣留事故车辆所载快件,及时通知相关快递企业转运处理。
(九)强化人才支撑
加快快递企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鉴定相衔接的教育培养模式。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可开设快递物流专业课程,培养快递物流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对进城务工、下岗人员开展相关技能培训,为快递业培养合格人才。
(十)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快递市场的规范治理,坚决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快递业务、野蛮分拣、泄露用户信息、严重损害用户利益、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危害寄递渠道安全等违法行为。净化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畅通用户申诉渠道,妥善解决用户申诉的问题。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