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506-00042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6-23 15:57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文 号 :许政[201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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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2014年,我市服务业完成地方税收49亿元,占地税收入的57.7%;服务业市场主体达到11.79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81.3%,服务业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但是,目前我市服务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存在着比重偏小、增速偏低、龙头企业少、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短板”。当前,我国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作为打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各地纷纷出台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抢抓发展主动权。服务业越来越成为区域发展的重点、区域竞争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服务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凝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合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

    二、发展定位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的作用,放宽眼界,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以大物流、大旅游、大健康促进大服务,打造全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城市。

    (二)主要目标。促进服务业“一高三快”发展。“一高”即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5年内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三快”即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健康养老业三个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快速发展,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

    三、发展重点

    实施服务业发展“1242”战略,“1”即把信息服务业作为引领行业,突出发展电子商务;“2”即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两个服务业发展载体建设;“4”即提速发展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金融业、健康养老业四类现代服务业;“2”即壮大提升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两类传统服务业。

    (一)信息服务业。一是突出发展电子商务。重点是“三布局两龙头”,“三布局”,即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专业园区,在蜂产品、钧瓷、鲜切花、腐竹等特色名优产品集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村(淘宝村);“两龙头”,即葛鑫中原再生资源国际交易中心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众品公司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二是积极发展软件服务业。依托许继集团、森源集团,巩固提升电力软件开发优势。依托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人力资源优势,在中原电气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软件创业园区。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加强与浪潮集团合作,积极推动与腾讯、阿里巴巴等国内知名IT企业合作,加快建设智慧产业园。三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到户工程,争取两年内城市光纤到户全覆盖,成为全光纤网络城市。实施宽带乡村工程,5年内全市所有行政村通宽带。加快4G网络覆盖,构建集有线宽带、无线宽带为一体的基础电信网络。

    (二)商务中心区。一是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强化招商引资,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推动对外开放平台、金融机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向商务中心区集聚。加快商务中心区规划调整,扩大建设范围。二是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和吸引一批企业总部进驻商务中心区,培育一批税收超千万元的金融、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商务楼宇,着力增强商务中心区区域辐射带动功能。

    (三)特色商业区。一是明晰产业功能定位。各特色商业区要突出地方产业优势和特色,充分挖掘特色产业产品优势和历史人文资源,引导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换代的综合商业设施、专业特色市场和文化休闲项目在特色商业区集中布局。建成一批业态配比合理、功能复合多元的城市综合体,打造一批商文旅融合发展的知名商业街区,形成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展示交易等有机融合的专业市场。二是创新发展模式。各特色商业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积极搭建投融资发展平台,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基础设施和商业项目捆绑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连片综合开发。三是推进市场主体个转企。鼓励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发展动力,转制为企业法人,并在工商登记、税收优惠、贷款融资、项目建设、企业用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不断增强特色商业区发展实力。同时,规划建设东城区特色商业区。

    (四)现代物流业。一是构建多式联运体系。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快速通道,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连接日照港、青岛港、连云港、洋口港等港口,谋划推动“无水港”建设,构建融入“一带一路”的多式联运体系。二是建设综合物流园区。全面提升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城市规划布局,着力引进大型物流基地、区域性分拨中心等大型物流项目,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河南豫中陆路口岸综合物流港。完善提升许昌商贸物流园区、魏都区商贸物流园区。三是建设专业物流园区。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长葛冷链、鄢陵鲜切花、许昌县发制品、禹州中药材、长葛再生资源及钢材等专业物流园区竞争力,建设3-5个具有示范效应的“互联网 专业物流园”。加快建设中原国际农产品物流产业基地。四是发展展会物流。以鄢陵花博会、禹州药交会、长葛农机产品交易会和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博览会为平台,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展会物流。

    (五)文化旅游业。一是促进旅游联动。争取我市纳入全省重点旅游大循环线路,开展区域间旅游资源联合与协作,提升旅游业竞争力。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市县旅游资源联动开发,增强旅游业整体吸引力。二是构建大旅游体系。将市县旅游资源和旅游线路整合规划,把三国文化景区、神垕古镇景区、鄢陵生态景区三个核心景区组成一个有机整体,构建“三点一线”的旅游体系,形成曹魏故都智慧之旅、神垕古镇体验之旅、宜居花城休闲之旅良性互动的旅游格局。三是提升景点景区。推动旅游资源整体策划、连片开发,重点推进三国文化产业园和护城河连通工程建设,加快神垕古镇、鹤栖湖、护城河水系两岸旅游资源综合开发。依托核心景点景区,申报2个以上国家5A级景区。引进或组建大型旅游企业,提升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层次。同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动漫等文化创意企业,继续推进钧瓷、生态文化、工艺发制品、传媒创意四大文化产业集群建设。

    (六)金融业。一是引进金融机构。重点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内有影响力的城商行、外资银行以及证券、期货、专业性保险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驻市各金融机构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民营银行发展。组建许昌农商行,研究设立新的许昌银行。三是创新金融业态。积极争取大型互联网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结算中心。鼓励推广应用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股票、债券、信托等直接融资规模。四是发展金融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证券咨询、商业保理、保险经纪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构建比较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七)健康养老业。重点推进“三大布局”建设:一是在鄢陵县布局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鄢陵县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鄢陵养老健康示范园区、河南建业生态养生示范基地、中国科学养老河南鄢陵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养生基地。二是在禹州市布局中医药养生保健产业基地。充分发挥禹州中药材优势,加快禹州市中医药市场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餐饮、中医药膳和中医养生服务,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产业基地。三是在市区布局综合性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推进中国(许昌)中医药产业园、河南空港生活养老服务基地建设。提升市区医疗服务水平,引进建设一批知名医疗品牌专科,支持市属医院对外合作办医,积极发展在线医疗。

    (八)房地产业。一是稳定房地产市场。落实国家降低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减免二手房交易税等政策,提振住房消费。研究取消一批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进一步加大拆迁力度,促进房地产开发,防止房地产投资大起大落。二是积极培育房地产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园区地产、文化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健康住宅、绿色环保住宅和节能省地型住宅,激活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三是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引导有实力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形成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对具备转让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支持企业以投资、入股、转让等形式进行合作开发。支持企业跨区域、多元化经营。同时,扩大规划设计、建筑节能、营销策划、评估代理、装修装潢、资产保值增值管理等服务业规模,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推动二手房市场发展,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九)商贸流通业。一是优化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进一步加强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建设,重点推进东城区商圈建设。加快推进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中轴商业街、家乐福商业广场、许昌红博商业广场等大型商贸项目建设。突出禹州中药材市场、鄢陵花木交易市场、长葛建筑机械市场、蜂产品专业市场、废旧金属市场等龙头,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市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二是支持商业业态创新。积极发展连锁经营、折扣店、工厂店等新型业态,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建设网上商城、拓展农村经营网络。鼓励发展社区商业网点,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三是引导住宿和餐饮业健康发展。积极培育特色餐饮品牌和“老字号”企业,推动建设一批传统住宿餐饮与生态游憩、演艺娱乐、文化体验融合发展的综合休闲项目。鼓励发展绿色饭店和经济型连锁酒店,支持餐饮企业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牵头协调本地本部门涉及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日常工作和各项综合协调任务。

    (二)制定实施规划。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现代物流业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信息服务业专项规划,由市工信委牵头编制。金融业专项规划,由市金融办牵头编制。文化业专项规划,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编制。旅游业专项规划,由市旅游局牵头编制。健康业专项规划,由市卫计委牵头编制。养老业专项规划,由市民政局牵头编制。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专项规划,由市商务局牵头编制。房地产业专项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编制。建立规划实施联动机制,各牵头部门负责推动专项规划的实施,提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台帐,推动规划持续实施。

    (三)培育龙头企业。突出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健康养老、商贸流通等服务业重点领域,选择一批规模总量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优势企业和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高成长企业,建立行业龙头企业目录。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企业上市等方面优先支持龙头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四)加强资金扶持。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政府采购、奖励等方式,加大对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健康养老等领域项目(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领域。建立由市发改、财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安排使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五)开展专题招商。开展行业专题招商活动,每季度全市组织的专题招商活动,增加服务业招商比重,搭建服务业招商引资平台。开展园区专题招商,充分发挥服务业“两区”、专业园区载体功能,强化园区服务配套和优惠政策支持,吸引相关企业入驻。按照区域和行业资源优势、发展重点、行业特点,梳理招商重点和方向,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著名品牌开展针对性招商。编制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精心谋划包装一批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招商项目,加强服务业项目宣传推介,落实服务业招商项目责任主体,并纳入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探索引入战略投资者、整体开发等合作开发机制,打造一批服务业主体功能区和特色合作园区。

    (六)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开展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加强行业统计部门归口管理及调查报告制度建设,建立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月报制度。制定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对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进行逐一分解,每年考评一次。每年召开一次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发布考评结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直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促进本行业发展的政策和专项行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七)强化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对照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不棚架、不截留。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监察局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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