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5]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以下简称“两区”)加快发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实力和支撑服务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促集聚、凝特色、提服务、强融合为着力点,突出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和特色商业区生活性服务功能,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理机制,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着力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强化现代专业市场建设和精品商业街培育,推动“两区”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特色产业加快集聚,区域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8.5亿元,同比增长48.7%以上;实现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164亿元,同比增长28%以上;全部从业人员达到40500人,新增10000人左右。
——集聚效应逐步显现。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超过100家,税收超千万元商务楼宇达到2幢,1个超20亿元的服务业集群。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道路、市政管网、公共服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区域内村庄迁并安置工作全面启动,完成基础设施投资9.5亿元,新建或完成改造面积2.8平方公里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明确主体服务功能,优化配置要素资源,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以集群引进促进产业“无中生有”,以完善配套助推产业从小到大,以龙头引育带动产业由弱变强,尽快培育形成一批服务产业结构调整、适应消费需求升级的服务业集群。
1.引导商务服务机构集聚。围绕提升商务中心区生产性服务功能,推动金融保险、企业总部等集中布局,引导企业管理、咨询策划、研发创意、法律会计、经纪代理等各类商务服务机构集聚,促进产业、城市、生态功能协调发展,力争形成一批区域高端商务服务平台,增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
2.培育特色服务业集群。围绕提升特色商业区生活性服务功能,着眼服务更大区域范围,明确1—2个核心特色产品、特色服务或特定业态,强化与城市商圈的错位发展,以特色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跨区域辐射力的商品集散、特色服务业集群。强化特色专业市场建设,围绕本地主导产业链条,在上游原材料、中端组装模块、下游终端消费品集散上找准切入点,培育一批农副产品、家居建材、轻工产品、特色产品等专业市场;推动专业市场与电商平台的深度融合,完善物流配送、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等配套功能,促进实体市场上网、虚拟市场落地、线上线下互动,提升以市场促产业、带物流、引集群的服务功能。强化特色街区培育,重点围绕本地文化资源和特色产品优势,加快老街区提升、新街区发展和名街区创建,做特做精一批文化体验、特色商贸、休闲旅游等特色街区。引导服务业专业园区发展,鼓励建设一批功能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力强、资源节约集约的服务业专业园区,搭建一批公共技术、交易展示、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形成一批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创意设计、创新创业等专业园区。
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配套服务,强化招商引进,推动有序集聚,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入驻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16家。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推动各地围绕服务功能提升,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选资,积极探索规划招商、运营管理方案招商等新模式,力争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各新引进1家行业龙头企业或1个投资2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聚焦扶持政策,从全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中各优选1—2家发展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企业,作为市重点服务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一批引领带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生力军。强化企业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督查落实长效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主要领导分包负责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项目融资、基础设施配套、经营环境优化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规划预定功能、功能引导项目、项目集聚产业的路径,强化项目准入、要素配置和跟踪服务,积极引导符合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建项目和拆迁项目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集中布局,推动招商项目落地、前期项目开工、在建项目投用,力争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1个、在建千万元以上项目达到30个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专业市场集群、商文旅融合项目、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的扶持力度,力争在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投融资上有新突破、企业服务上有新成效。
(二)推动业态升级和管理创新。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搭建新平台、拓展新空间,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和服务水平提升,持续保持企业的动态竞争力。
1.积极培育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将楼宇经济作为提升商务服务功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筑楼引商、优楼留商、惜楼选商,不断创新运营管理方式,与产业集聚区紧密联动发展,力争培育千万元税收楼宇2栋,尽快形成“总部基地 制造基地”的发展格局。
提升承载能力。推进商务楼宇经营开发模式创新,最大限度提高以租赁为主的统一经营和单一产权商务楼宇的比重,引导中小微服务业企业办公向商务楼宇集聚,提高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和实际利用率。完善配套功能,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增加周边绿色空间,引导商业零售、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业项目在楼宇周边集聚,营造以人为本的楼宇经济生态环境。
规范服务管理。探索引入“楼宇服务社区化”的工作模式,推动商务楼宇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引进培育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打造楼宇信息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及员工提供政务咨询办理、信息查询发布、招商引智融资、餐饮通信休闲等高品质服务,以优质服务引商、安商、育商,切实提高企业注册率、楼宇入驻率和税收贡献率。
加快分类培育。提升集聚集群效应,强化“一栋楼宇即一个专业园区、一个楼宇片区即一个产业集群”的发展理念,注重同类型产业、业态以及产业上下游相关企业的有序集聚,强化楼宇经济产业链的搭配和完善,实施定向招商,打造一批金融、总部、传媒、创意、研发和软件等特色楼宇。
2.推动现代市场转型和商业模式创新。实施专业市场提升工程。推动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外迁整合、新建市场承接升级,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的传统市场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展示体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有机融合的现代市场转型,推动实体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有机融合,建设和改造6个现代专业市场,形成以市场升级促产业集聚、以产业集聚发展促市场规模化经营的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实施新型业态模式创新工程。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型经济、体验式消费等新型业态。推动传统商业企业自建线上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零售企业强化与线下便利店、超市合作开展“网订店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品牌、渠道、顾客等多方面资源整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提升服务企业和运营管理水平。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通过机构套合、新建机构等方式,建立负责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行政服务和运营管理的专门机构。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规划方案招商、运营管理招商,推广“捆绑招商、整体开发”、“封闭运行、利润共享”等发展模式,引导特色街区针对入驻商户(企业)的业态、类型、作用,在准入退出、租金水平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精细化管理,保持业态配比科学和经济效益持续提升。积极推进规划调整工作,进一步强化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主体服务功能。
(三)提升支撑承载能力。深入推进产业产城互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探索集约节约发展新机制,持续提升要素吸附和产业、人口支撑承载能力。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针对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强化资源要素整合,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力争培育形成6个要素吸附、产业支撑和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联审联批”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建设,为入驻企业和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政务服务。积极搭建集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劳动监察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以及电子商务、研发创意、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小微企业孵化、检验检测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配套服务体系。
2.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集中安置、功能配套的原则,加快区内拆迁改造和村庄迁并,力争启动3个村庄搬迁,做好集中安置、转换身份等工作。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区内交通、供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绿地、停车场、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力争完成基础设施投资9.52亿元,为企业、项目入驻和产业集群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将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列为全市用地保障的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着力保障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由投资导向向效益导向转变。引导各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废弃、老旧工业厂房等资源,通过综合整治、功能改变、配套完善等途径,融入现代商业气息和文化创意元素,改造发展成为特色街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工作例会制度、督导制度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牵头作用,强化市直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责,强化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各县(市、区)建设发展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评比,形成市、县两级协同高效、配合联动的工作合力。建立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台账和工作督导、领导分包等制度,强化交流学习,确保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将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省辖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积极争取省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考核激励。完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按年度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进行综合排序,对规模实力强、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2015年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重点工作分工.doc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