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5]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转发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120号)。为有效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其深刻。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是整个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其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虽然经我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反复排查和整改,质量安全工作有较大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不少质量安全隐患,有的还十分严重,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把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要内容,着力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彻底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坚决堵塞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严厉打击治理安全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坚守安全红线,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车等各类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隐患,集中整治,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突出排查重点:一是重点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管道、电梯、锅炉等。二是重点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多、日常检查问题多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等。三是重点区域,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车站、儿童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四是重点内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有效整治。
(二)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要把电梯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建立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数据库。要对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一要积极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工作内容、逐步推进。二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隐患,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逐台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三要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按照《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办法》要求,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对“问题电梯”进行评估建档,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监管数据库。四要专项整治“三无”(无无物业、无维保、无维修基金)电梯,摸清“三无”电梯的底数和每台电梯的安全状况,对无物业管理的,督促其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对无维保单位的,督促物业部门自行选择落实维保单位,并签订维保合同;对因资金问题造成“三无”的,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电梯所有权人采取多渠道、多方式解决。五要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根据安全评估和全面检验结果进行更新改造修理,建立老旧电梯台账,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六要做好许昌市十大民生工程“电梯卫士”的安装推广工作,要把民生工作做好、做扎实,使人民群众满意。七要加快电梯“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和多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电梯困人故障快速应急处置,从而有效防范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要全面查清油气输送管道质量安全状况和管道本体隐患数量,认真做好压力管道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油气管道属于多部门管理的特殊设备,对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整治工作的目标、基本原则、整治范围和工作要求,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全面查清油气输送管道质量安全状况和管道本体隐患数量,认真做好压力管道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严格压力管道生产、使用环节生产许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要求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重点从油气管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作业人员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办理使用登记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折不扣,不留死角。
(四)切实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隐患整治。要对居民集中区、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冷库,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等在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对所有储油罐区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罐区在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重点排查。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认真开展特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隐患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切实加强锅炉节能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按照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锅炉季节运行特点,认真开展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工业锅炉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应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以及奖惩措施。对辖区10吨/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10吨/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台账,摸清底数。加强锅炉使用单位管理和操作人员节能知识培训,积极推进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提升和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注重源头监管,切实做好锅炉设计文件安全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及时更新完善锅炉数据库,探索建立锅炉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六)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大型游乐设施企业的力度,依法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各项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查处未经登记注册、未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继续运营,以及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旅游景点和休闲娱乐等公众集聚场所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做到该停的停、该封的封,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邀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参与宣传报道,全面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严格执法,全面加强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安全监管
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种类繁多、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严格执法、全面监管,切实提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生产许可。
各地、各单位要严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市场准入。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对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申报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实地查验,确保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符合相关要求。二是要加强重点产品管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要严格把握生产许可受理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既不能随意降低许可标准,也不得随意提高许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物品等被依法关闭和取缔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三是要加强证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采用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获证企业企业的质量管控、质量关键控制点、原辅材料入厂查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方面,不断提升企业持续保证生产合格产品的保障能力。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的监督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是要提升有效性。为强化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科学制定获证企业巡查计划,对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加大巡查的频次。对重要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消费品进行科学分类,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二是要加强产品抽查。严格落实定检计划管理,加快落实“双随机”监督抽查制度,加大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做好检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双公开”。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力度,严格质量安全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认真执行对问题突出企业的约谈制度。四是要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逐步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及时收集风险信息,进行科学研判,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提供技术支撑。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报告、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尽可能减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
(三)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车用汽柴油、电线电缆、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重点产品,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是要结合实际。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特点和产品质量发展需求,开展符合区域产业特点的质量提升行动。对不在上述10类重点产品中的本辖区支柱产业和问题较多的产品,各地可按照本地实际予以调整。二是要形成合力。要综合运用许可准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执法查处、区域整治、质量约谈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内生动力。通过构建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良性选择机制,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要找准推进质量提升的切入点,加强标准贯彻与产业政策引导,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三是要突出重点。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通过典型示范与政策扶持,解决制约产品质量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严格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要严格机动车安检机构准入条件,强化安检机构资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实施不同监管模式,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分类监管。要建立健全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联动机制,质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统筹运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分类监管等措施,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机动车安全监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乘车安全、出行安全。
(五)严厉打击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围绕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农资、建材、化工、儿童玩具、汽柴油、机动车零部件、食品相关产品等,切实抓好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执法打假工作。要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案件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形成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假冒、侵权和恶意造假制劣涉嫌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多措并举,努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要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教训,充分借鉴其他安全生产领域的先进经验,综合措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努力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工作,把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等放到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高度来认识,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内容和全市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督查,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级要对本地的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质量安全治理,自觉加强对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安全责任或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问责、严肃处理。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质量安全基础建设,扎实做好安全计量工作,强化安全标准修订和监督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推广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各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努力为各类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通过企业自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建档普查,通过统筹运用风险监测、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质量安全问题,彻查质量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根治,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的质量安全保障。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