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收入征管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602-00221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2-04 10:47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收入征管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文 号 :许政[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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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收入征管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许政[2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致力打通六路、建设五型许昌”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实现了财税收入稳步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的财力支撑。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5亿元,增长10.6%,总量居全省第5位,增速居全省第8位;国税部门组织各项税收117.8亿元,地税部门组织各项税收92.2亿元,均位居全省第3位。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收入征管工作贡献突出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高起点上谋求新发展,进一步培植税基、涵养税源,挖掘税收潜力,巩固扩大财源,继续保持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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