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市气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气象服务功能,主动服务经济建设、政府决策和基层群众,尤其在重大社会活动保障中,站位全局、恪尽职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科学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粮食生产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气象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气象局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试点市建设,全面提升气象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建设“五型许昌”、实现“富民兴许”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