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6年对外开放和“5651”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2月14日
2016年对外开放和“5651”招商引资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招商引资,提升开放招商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开放的重要突破口,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产业招商为主线,以小分队驻地招商为主攻方向,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实施“5651”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即:谋划推介500个重点招商项目,推动60个已签约5亿元以上项目落地,全年实际到位市外资金510亿元。
2.主要目标: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分别达到91%、91%、36%;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引进省外资金增长7%;进出口增长7%,其中出口增长7%。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开放招商
3.突出抓好产业招商。按照“一产业集聚区一主业”的定位,各产业集聚区要立足主导产业,绘制产业链图谱,编制产业招商路线图,制定产业招商行动计划,紧盯国内外500强和行业500强企业,通过小分队走访、驻地接洽、高层互动等方式,精准招商,有针对性地引进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重点企业,培育一批特色明显、体系完整、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许昌市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产业集聚区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严格兑现奖惩。市大项目办、市产业集聚区联席办要加大对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
4.办实办好重大招商活动。按照精简、节俭、务实、创新的原则,突出集群式引进、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谋划举办主题突出、彰显特色的专题招商活动,打造开放招商品牌,提升对外开放形象。一是每季度在省外开展一次由市政府主办、县(市、区)承办的专题招商活动。一季度,3月份在深圳举行许昌市珠三角地区优势产业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二季度,6月份河南省承接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专题对接活动期间,在北京举行许昌市京津冀地区优势产业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三季度,9月份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在厦门举行许昌市闽东南地区优势产业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四季度,11月份在上海举行许昌市长三角地区优势产业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二是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开展专题活动。深入推进与鲁道夫沙尔平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的合作,5月份组织我市企业赴德国参加中德企业对话会、11月份邀请德国企业到我市考察,通过双方互访,增进了解,全力推动中德工业园项目建设;利用省贸促会搭建的平台,加强与中东欧沿线国家的沟通交流,7月份赴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参加洽谈活动,围绕投资贸易、基础设施交通等领域进行对接;巩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成果,助推企业进一步拓展东盟市场,7月份赴尼泊尔洽谈对接中国许昌商品城项目、11月份赴曼谷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期间开展许昌特色商品展。在办好以上活动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团赴境外开展经贸洽谈和产能对接。三是务实节俭办好3项市级招商活动。4月份的三国文化旅游周;9月份的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10月份的禹州中医药交易会。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主要有: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大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
5.坚持和完善“五项”工作机制。一是坚持领导带队招商,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将二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和精力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开放办每季度对各县(市、区)“二分之一”工作法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二是持续开展小分队驻地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驻地招商方面,坚持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针对重点企业投资意向,派出专人,精准对接,提高招商实效。市驻地招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招商小分队项目引进情况进行考评,年度期满进行综合评定并拟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委托代理招商方面,在积极推进与省政府驻沪办、省贸促会、省商务厅驻深办、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基础上,加大与知名商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对接力度,积极开拓委托代理招商新渠道。三是积极推进商协会招商。市工商联牵头,筹建2-3家我市异地许昌商会,开展以商招商。同时,密切与河南驻外商协会和咨询机构的联系,开展委托招商;鼓励外来投资者和本土企业家利用人脉关系、行业资源,开展延链招商,推动更大规模和更广范围的战略合作。四是完善招商项目台账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招商引资项目档案和“三率”督查,市、县两级要建立完善的招商引资项目档案库(内资、外资项目合同文本和资金到账凭证等),建立健全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统计制度,使项目档案做到有据可查。通过台账管理、市县联动、动态监控、跟踪督导,进一步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定期通报重大招商活动签约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进展情况,实现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坚持重大项目推进责任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筛选60个5亿元以上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分包领导、责任人和进度要求,使签约项目早日落地,开工项目早日投产。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抓好本地2013年以来已签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跟踪落实。
6.完善开放载体平台。支持许昌海关、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工作,抓好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继续做好我市已有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提升许昌县的腐竹、食用菌,长葛的蜂产品及鄢陵的鲜切花等产业,带动我市农产品出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7.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壮大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业等高成长性服务业,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商务服务、养老及家庭服务、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重点推进五洲万商城、中原国际建材家居物流园、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城等项目建设,加强与碧桂园集团、深圳华侨城、五洲国际、红星美凯龙、云津基金等企业的洽谈,着力引进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项目。
8.突出跨境电商招商。充分利用我市各类电商园区、基地,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精细化招商,引进一批国内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入驻我市。对国内外知名、成长性好的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或投资重大项目的,实行“一企一策”。发挥重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着力打造1-2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称号、5-6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称号,带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我市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
(二)培育对外贸易新优势
9.加大重点企业的跟踪调研力度。对年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出口企业进行动态监控,实行定期调研与实时调研相结合,对重点出口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调研,掌握企业的经营及进出口状况。
10.着力挖掘外贸增长点。围绕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能源电力、人造金刚石、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谋划、包装、策划一批出口型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推介招商,增强出口后劲。鼓励、支持新注册企业办理自营出口权,早日实现直接出口。
(三)大力推进外经合作
11.积极推动企业境外投资。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依托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对中亚、东南亚、非洲、欧洲等地区的合作,加快我市优势产能、富余产能的合作与转移。紧抓国家支持企业进行跨境并购的机遇,引导和鼓励豪丰机械、远东传动轴、瑞贝卡、森源等企业走出国门,实施兼并重组,提升企业竞争力。有关职能部门要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政策和服务等多种支持。
12.鼓励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支持许继集团、广莅公路工程公司等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我市优势装备、技术、人才的对外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扩大对外承包工程队伍。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继续实施开放招商党政“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协调、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加强开放招商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从事开放招商工作。
14.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土地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行“同级审查”制度,注重区域内挖潜,盘活存量用地,充分依靠土地整理、增减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加大建设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全程代理,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制度改革,分区分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控制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项目,对产业集聚区内污染排放强度低、环境影响程度小的项目分别采取豁免审批、备案登记、简化环评内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市应急转贷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对接活动。强化岗位实践,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定期组织不同形式的用工对接活动,形成稳定的人才供应渠道。
15.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开放招商“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开放招商工作,同时积极为对外开放做好保障服务。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开放招商工作,组织全市招商项目的收集、筛选,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库,做好全市招商引资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介,组织好我市在国内外的重大招商活动,搞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查落实,考核、认定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成果并提出奖惩意见;市发改委负责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推介,支持利用社会资本,灵活选择PPP等现代融资模式参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市工信委负责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绘制工业领域产业链图谱,协调制定招商线路图和工业项目招商;市财政局负责掌握央企发展动向,对接央企和市属国有企业招商;市科技、文广新、旅游、农业、住建、卫计委、教育、交通等部门开展各自领域的招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开放招商问题的调查处理;新闻媒体要加强开放工作宣传,提高许昌在国内外的美誉度。
16.强化考核奖惩。按照《许昌市开放招商考评奖惩办法》,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公示各县(市、区)开放型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排名、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引进重大项目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树立正确的开放招商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