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正式公布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6729/201801-00013
  • 信息分类: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2016-07-14 17:34
  • 名 称 :我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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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正式公布

    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如何有质量地养老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政〔2014〕47号)要求,我市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于2015年启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此次编制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为依据,以空间资料协调配置为基础,2016年1月23日,我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通过市规委会审定,2016年6月底,我市正式公布《许昌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出台不仅是落实《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发展宏图,也使许昌市成为我省第一家编制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的省辖市。

    一是打造“9064”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此次《规划》按照“政府保障基本,市场提供多元化选择”的原则,认真研究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三大养老服务模式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未来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9064”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9064”即在巩固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90%以上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6%以上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能够获得便利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为补充(4%的老年人可以住进专业机构养老)。

    二是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增长。许昌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根据人口规模专题研究报告和《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预测,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老年人口的预测要求安排推算,《规划》期末,主城区规划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50张,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增长。

    三是建设多档次床位类型。此次《规划》,优先发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及60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服务的护养型床位,逐步使护养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70%,兼顾为健康老人服务的生活型床位。档次类型上,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控制”原则,主要发展低、中端的为“三无”、“五保”、低收入老人及残疾老人服务的保障型和为工薪阶层服务的普通型床位,适度建设满足高端养老需求的舒适型床位,发展应以“保障型床位为主,普通型床位为辅”,满足不同收入老年人群的需求。

    四是建立四个等级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在满足服务功能、保证环境品质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保障基本的原则,在主城区规划机构养老设施55处,其中市级养老机构8处、区级25处、居住区(街道)级22处,并对现有21处养老机构进行筛选整改。《规划》期末,我市将形成市级、区级、居住区(街道)级、社区级四个等级的新兴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城市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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