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609-00003
  • 信息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9-23 11:29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2016]61号
  • 关 键 字 :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许政[2016]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2日

    许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计划

    (2016—2020年)

    为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中国制造2025许昌行动纲要》为引领,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扩大工业规模、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在做大做强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技术优势,建设重大项目,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大幅度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工业中的比重,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重点培育的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实现几何级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亿元,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再生金属及制品、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等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立足我市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成套装备,加快建设工业机器人暨智能制造产业园,推动我市装备制造向高端化发展。

    ——工业机器人。引导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的机器人企业开展战略合作,通过引进、合资、合作等方式,提升工业机器人制造水平。鼓励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对传统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应用示范项目,逐步扩大工业机器人的使用领域。形成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系统集成、产业服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和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装备产业集群。

    ——轨道交通装备。围绕轨道交通的电力需求,发挥我市相关企业技术优势,加快智能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扩大与轨道交通配套的电机、变压器、牵引供电等产品产业化规模,巩固国内领先优势。

    ——智能终端。强化集成电路的设计优势,突破高端通用和专用芯片制造技术,推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智能终端产品和传感器等核心部件的本地化生产。

    ——成套装备。支持大中型装备制造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万里路桥集团德通振动搅拌总装与产业化、森源重工年产1000辆全液压混凝土高压泵车、远东传动轴公司汽车传动轴高端智能化应用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研发生产新一代农机装备、等速传动轴等成套装备,提高装备高端化、成套化水平。

    (二)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新能源装备,加快智能电网产业园、光伏发电产业园的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发展。

    ——能源互联网。重点发展能源路由器、能源交换机、分布式能源收集系统等关键设备,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化电力管理平台,逐步建成开放共享能源网络,打造城市能源互联网示范标杆。

    ——智能电网。建设安全高效的输电网和可靠灵活的配电网,提升柔性控制能力,打造智能用电体系,提高智能调控能力和电网智能化水平。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智能电网成套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基地。

    ——新能源装备。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核电站等装备及零部件,提升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核电站等专用、配套设备的综合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整体发展,建设国内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新能源发电。重点建设地面光伏发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场,集中建设一批20兆瓦以上光伏发电站项目和风电场项目。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太阳能屋顶发电,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充电设备,加快许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建成中西部地区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基地。

    ——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以“纯电驱动”为主方向,支持企业在轻量化车身、电机、电控系统、整车集成、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加快森源集团的年产20万辆纯电动汽车及50万套关键零部件等项目的建设,大力发展家用、商用纯电动乘用车及行政执法、巡逻消防、观光游览、市政环卫、物流服务等专用电动汽车。形成涵盖高低速乘用车、专用车整车制造及关键部件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动力电池。支持黄河集团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等项目建设,加大对动力电池数字化制造成套装备的支持。加强与国内动力电池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引进具有国内领先技术优势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和项目,提升动力电池制造水平。

    ——充电设备。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智能充放电、充电桩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推动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及装备研发生产。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在住宅小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停车场等布局建设充电设施,满足日益增长新能源电动汽车的需求。

    (四)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中医药、生物技术药、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加快建设禹州市医药健康产业园、许昌县精细化工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医药产业园、长葛市生物医药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以中医药为引领,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中医药。立足现有资源和产业基础,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挥中药材传统优势,开发推广青蒿素等中医药新产品,扩大中药材交易规模,建设以禹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核心的中医药产业集群,形成集种植、精深加工、商贸物流为一体的中医药产业链。

    ——生物技术药。支持优势企业大力发展药用氨基酸等生物药物,推进与国内外医药企业的战略合作,集中谋划和实施一批重大医药项目,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发展。

    ——化学药品与原料药。支持本土企业发展高附加值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加快向特色原料药及制剂转型升级。建设以许昌县为核心,长葛市、魏都区、东城区联动发展的特色化学药、原料药产业集群。

    在培育发展四个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继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协同发展。新一代新兴技术及应用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制造、物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超硬材料、纤维材料、石墨烯,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再生金属及制品、节能装备。密切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把握产业变革方向,加强前瞻布局,大力推进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拓展新兴产业增长空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企业运行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直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横向联动和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在产业政策、结构调整、资产重组、项目争取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制定相应的推进方案和政策措施,做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协同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

    (二)加强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各类资金基金的引导作用,整合我市产业基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倾斜,主要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税收政策。落实使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落实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保障生产要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建立相适应的客户准入标准和授信审批机制,对新兴产业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发挥市县两级担保机构功能,引导降低担保条件,减少担保收费。综合运用企业发展互助资金、风险补偿金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力度。优先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对于租赁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的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加大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住建局、供电公司)

    (四)搭建创新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进行合力攻关;充分发挥科技大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银行等载体平台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

    (五)推进招商引资。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产业列为全市招商引资主要内容,瞄准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从单纯项目招商向产业链、产业基地、研发机构、企业总部招商转变,加快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的标志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促进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

    (六)强化人才支撑。完善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人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机制。用好英才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企业家队伍培养“十百千”行动计划,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加强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人才信息库,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帮助企业解决急需人才。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障代办等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委、教育局)

    (七)完善考评机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配套措施,统筹协调、集成资源、形成合力,保障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