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科技创新 建设质量强市——访市科技局局长鞠书军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612-00017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6-12-13 15:00
  • 名 称 :引领科技创新 建设质量强市——访市科技局局长鞠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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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领科技创新 建设质量强市——访市科技局局长鞠书军

    “实施质量强市是我市经济发展中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质量与创新,是现代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关键。面对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市场,企业迫切需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推进质量管理创新。只有注重科技创新,才会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才能不断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更多的发展成果。”日前,市科技局局长鞠书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为助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科技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政策支撑,营造质量强市科技氛围,围绕科技政策落实、科技项目编制、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鉴定等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以来,我市12项科技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2项,居全省第1位。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8070件和3516件,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170件,居全省第3位。

    落实科技政策 营造良好环境

    鞠书军告诉记者,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许昌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市科技局又下发了《许昌市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许昌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成交项目奖励补助暂行办法》和《许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为强化文件的落实,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提升科技主体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创新创业,提升创新支撑能力,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功能。全市上下形成了政府鼓励引导创新、职能部门支持创新、企业发展依靠创新、社会各界参与创新的良好局面。科技创新大会加快了我市自主创新工程和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的步伐,切实增强了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鞠书军说。

    加强科技项目建设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离不开科技项目的支撑。市科技局依托重点科技骨干企业,选择一批共性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攻关,谋划推介了一批新项目、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与上级科技部门进行对接。2015年以来,我市争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35个,争取上级项目资金4748万元。

    “科技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增强了企业的科技创新动力,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创新研发使项目形成较为完备的质量体系和高质量的产品生产工艺,从而促进了企业生产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发展,实现了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鞠书军说。

    推进研发平台建设 发展高新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是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企业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围绕我市重点和优势行业,以工程化和产业化为目标,市科技局有重点、分期分批地支持一批科技水平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工程中心,提高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2015年以来,全市有13家企业被批准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数量与郑州市并列全省第一位。同时,市科技局还培育组建了2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达69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达156个。”鞠书军说。

    近年来,市科技局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并积极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与管理工作。2015年以来,市科技局和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地方初审,推荐23家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定,有12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许昌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增至64家;同时,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科研开发的积极性。

    “市科技局将继续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实施科技领军人才支撑计划,推动大众创新,强化企业质量工作,为我市创建质量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鞠书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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