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701-00201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1-09 09:14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办[201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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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6]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30日

    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公共体育服务一体化和均等化,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基本体育健身权益,构建覆盖城区、惠及全民、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推进市区游园、广场、河道、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按照市区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探索社区体育设施与游园、广场、河道体育设施融合建设模式,合理配置公共体育设施资源,兼顾各类人群锻炼需求,初步建成覆盖行政性社区、居民小区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做到设施服务范围和半径覆盖所有市民,打造城市“十五分钟体育健身圈”,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标准

    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工作任务

    (一)总体任务

    建设范围东至新107国道,西至S227与三洋铁路,南至兰南高速,北至北苑大道。区域内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78块、围笼式网球场6块、围笼式羽毛球场81块、围笼式人造草坪门球场48块、围笼式排球场55块、围笼式人造草坪七人制足球场17块,安装围网式室外乒乓球台298幅(两幅为一组),安装健身路径器材58条(每条12—14件)、共计730件,建设围笼式软质塑胶地面儿童游乐场72处。

    (二)县(区)任务

    许昌县:建设多功能运动场8块,排球场3块,网球场1块,7人制足球场5块,乒乓球台38组,羽毛球场14块,门球场7块,儿童游乐场15处,健身器材19条。

    魏都区:建设多功能运动场11块,排球场10块,网球场3块,乒乓球台41组,羽毛球场10块,门球场7块,儿童游乐场22处,健身器材22条。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多功能运动场1块,7人制足球场3块,乒乓球台13组,门球场3块,儿童游乐场6处,健身器材4条。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多功能运动场3块,排球场7块,7人制足球场2块,乒乓球台10组,门球场1块,儿童游乐场4处,健身器材3条。

    东城区:建设多功能运动场55块,排球场35块,网球场2块,7人制足球场7块,乒乓球台47组,羽毛球场57块,门球场30块,儿童游乐场25处,健身器材10条。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1月底前,做好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的摸底统计、统筹规划布点和建设标准制定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12月底前,根据各地建设任务,各县(区)组织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工作,2017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的50%,2017年6月底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三)验收阶段。各县(区)按照要求申报以奖代补资金。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及第三方社会机构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达标后按相关标准给予奖励补助。

    (四)管理维护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负责对建成后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管理、检查维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落实责任。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体育局具体负责协调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是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的建设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后期维护。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政府(管委会)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各街道、社区是基层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主体,负责基层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市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工程总投资1.27亿元(其中,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投资1.2亿元,智慧体育平台投资500万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投资2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700万元支持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其中,6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相关县(区)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500万元用于智慧体育平台建设,200万元用于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建设资金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先行自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再按照以奖代补标准向各县(区)拨付奖补资金。同时,市体育局要同省体育局加强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国家转移支付资金。

    附件: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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