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市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打造全省一流、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根据《许昌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分类指导,综合施策,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重点扶持10所省市级示范性高,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达标、校园环境优美、课堂教学高效、激励机制健全、教师素质过硬、教学质量上乘”的目标,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教学质量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
(一)改善办学条件
1.完善基础设施。按照《许昌市普通高中改造项目规划(2017—2019年)》,结合普通高中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计划,全面改造提升现有普通高中教室、实验室、宿舍、餐厅、体育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到2017年底,省级示范性高中全部达到省定标准;2018年底,其他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2.提升功能配置。适应高考制度改革,加强室内体育艺术场馆、计算机、多媒体、机器人、创客、美术、书法、音乐等专用教室以及各学科专用教室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和社团活动需要。到2017年底,省级示范性高中全部达到省定标准;2018年底,其他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定标准。
3.创建精品学校。开展精品学校创建活动,以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为主要对象,以“实力校园、活力校园、魅力校园、智慧校园、幸福校园、示范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学校硬件建设,重视学校软实力提升,到2019年,培育10所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一流的精品学校。
(二)深化办学改革
1.推进集团化办学。支持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探索办学体制改革,通过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扶持薄弱高中、新建高中、民办高中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社会声誉佳的教育集团或学校联盟,带动全市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打造中原名校集群。
2.改革育人模式。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选择。同时,重视学生特长的培养,积极开展各种社团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建立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制定高中选拔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办法,探索实行初高中“二四学制”实验班改革。
3.创新教师招聘方式。教师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与考核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于市属高中教师招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缺一补一”原则,积极探索新的招聘方法,组织进行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按照《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试行办法》,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按照许昌“英才计划”要求,针对我市普通高中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制定专业目录,所需教师可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重点学科、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中,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对在编在岗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且具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符合流动条件的可按程序正常流动。进一步加大免费师范生招聘力度,根据缺编空岗情况,提前着手、认真筹备,最大数量招收免费师范生,当年的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要于上年12月底前完成。探索建立教师储备制度,在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内,提前一年补充下学年学校缺岗教师。支持高中学校根据课程设置、特色发展需要,聘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形成高素质教师团队。
4.扩大对外交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中学校、高等院校、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尝试引进国际课程,深入开展友好结对、管理互学、课程互鉴、教学研讨、师生交流、资源共享等工作,不断提升普通高中国际化水平。支持骨干教师、教学科研人员、英语教师等赴国外研修培训。支持普通高中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重要国际文体赛事、艺术活动。
5.支持许昌高中发展。市财政、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要在经费投入、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等方面为许昌高中快速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支持许昌高中与国内一流高中联合办学,跻身全省全国名校行列。发挥许昌高中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全市高中教育整体优质发展。
(三)加大综合投入
1.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办学经费投入,有计划、分年度安排公办普通高中新建或改扩建资金,配备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2017年省级示范性高中达标,2018年其他普通高中达标。摸清各高中负债底数,按照国家政策,纳入政府债务,于2017年底前全部化解,并确保不再产生新的债务。增加教师培训经费,支持教师外出培训、邀请专家讲学、设立名师工作室,培养学科骨干教师。
2.提高保障水平。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6〕163号),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执行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列入同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坚持“分级负责、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25%的比例,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使普通高中经费保障(生均公用经费 学费)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加大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帮扶力度,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至6%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建立高考嘉奖制度。对于高考成绩突出的高中学校、校长、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按照管理权限,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教助学,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
(四)强化内部管理
1.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改进校长选聘方式,开展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校长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校长外出挂职学习制度及校长后备人选培养机制,储备校长后备人才。成立教育名家工作室和许昌市名校长工作室,加大普通高中校长培训力度,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批有思想、有能力、有激情的校长。
2.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与高等师范院校、高中名校联合,建立优质师资培训基地。推行教师跟岗学习制度,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名校学习培训。推进“名师促进计划”,实施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着力建设一批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努力培育优秀师资。积极实施“英才计划”,有计划地引进一批全国知名教育专家和优秀管理团队,建立知名专家工作室,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3.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在学校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开展校际之间竞赛,明确办学目标,提升学校软实力,实现学校内涵发展;在班级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平行班之间开展竞争,激发活力,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在学科团队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在教师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把教师的教学业绩、教学研究、综合实践课、社团活动等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五)狠抓教育质量
1.坚持全面育人。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招考试制度。增加综合素质考查内容,着重考查学生创新能力、实践水平、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等,强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深化教学改革。认真研究高考改革政策,探索创新课程新模式;注重课程资源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和利用;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高效课堂赛课、学科教师校际观摩等活动,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促进教与学方式的变革,努力构建高效课堂;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课程和教育资源,强力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
3.加强教学研究。加强对学校教科研的管理和指导,使教科研工作做到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加强课程改革研究,使教师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加强对有效教学研究,建立集体备课制度,探索“共性教案、个性教学”新路径。加强初、高中学科教学衔接研究和指导;加强高招政策研究,按照学科组建教师研究团队,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学科教师参与高三模考机制。
4.强化考评监测。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完善监测评估体系,探索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多元评价方式。分年级实施教学质量监测,高一、高二年级每学期进行一次,高三年级除进行三次模考外,还可与国内名校实行联考。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高中教育列入许昌市教育改革发展联席会议重要议题,定期研究确定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评价方案,破解高中发展难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要制定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落实。市、县(市)教育部门要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高中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要深入学校蹲点调研,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夯实工作责任。市、县(市)政府要建立加快普通高中改革发展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改、教育、规划等部门负责制定高中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规划、立项审批等工作,同时由教育部门牵头加强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生均经费提标、债务化解等各项经费投入,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支持普通高中提高教育质量的相关奖励、支持政策;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用地规划,提供建设所需用地,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师资补充、内设机构审批及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3.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对各县(市)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政府给予表彰,对支持高中不力、投入不够、经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