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许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市制订出台了系列相关制度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工程变更监管工作逐步规范。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管工作,从制度机制上规范我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管工作,市政府责成发改、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管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制订了《办法》。《办法》对我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管程序、监管内容、责任主体、职责权利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推进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管工作进一步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许昌实际,以规范行为、保障发展为原则,突出指导性、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共六章三十条,第一章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分类管理和审批的原则等;第二章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等;第三章审明确了工程变更的审批部门、审批内容和程序等;第四章明确了工程变更申报、审批部门的权利责任,明确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权利责任等;第五章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监督管理主体、监督内容和责任等;第六章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时间、适用事项等。
三、主要特点
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管原有的制度规定相比,《办法》凸显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办法》明确了工程变更申请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工程变更审批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工程变更监督的责任主体,各主体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职责,各司其事,履职尽责。二是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办法》强化了监管、审批部门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监督管理,强化了监管、审批部门的责任,确保工程变更审批各环节、各责任主体都有责任、有监督。三是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办法》从申报、审批、监督、追责等各环节,对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主体、权利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实现了工程变更申报、审批、监管、追责的可操作性、规范性、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