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704-00064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4-07 15:59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 文 号 :许政[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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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许昌市科技创新奖励的决定

    许政[201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市上下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涌现出一批优秀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人员和科技创新成果,为创新型许昌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许发〔2015〕1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许政〔2013〕11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实施以下科技奖励:

    一、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授予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刘少林同志、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曹宏同志许昌市第九届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各奖励60万元。

    二、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高压柔性直流输电换流阀关键技术、设备及工程应用”等6项科技成果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授予“微纳米材料在钧瓷釉料中的应用与产业化技术”等27项科技成果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无公害食用菌标准化生成加工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等27项科技成果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三、许昌市科技创新奖励。对在创新主体培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许继电源有限公司等108个单位奖励共计842万元,对在创新载体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许昌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奖励共计230万元,对在创新成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38个单位和个人奖励共计115万元,对在科技开放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许昌学院等12个单位奖励共计97万元,对在科技金融结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原银行许昌魏文路科技支行奖励50万元。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来,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pdf

         2.许昌市科技创新奖励名单.pdf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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