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依法加强地名管理,规范使用法定标准地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1个公园、7条道路,3座桥梁进行命名。今后,城乡规划部门制作的规划图,住房建设部门发放的住房销售许可证、房产证,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管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都要使用标准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命名、更名地名。对已建成并经过正式命名、更名的道路、桥梁等,路名牌管理单位要及时设置、更换地名标志。
附件:1.许昌市部分地名
2.许昌市示范区拟命名道路示意图
3.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命名道路示意图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许昌市部分地名
一、命名城市中轴公园1个
中央公园:南起天宝路,北至芙蓉大道,西至青梅路,东至竹林路。
二、命名道路7条
1.花都大道:许昌市区至鄢陵城区快速通道,西起许昌市建安大道,东至鄢陵县创业大道。
2.尚荣街:位于魏文路西,北起尚集北街,南至尚集街。
3.魏隆路:位于魏文路以东,北起魏文路,南至隆昌路。
4.裕盛路:位于宏达路以东,西起宏达路,东至玉兰路。
5.福源路:位于魏文路以东,北起宏腾路,南至隆昌路。
6.龙腾路:位于阳光大道以南,西起延安路,东至工农路。
7.杏园路:位于西环南路以西,北起阳光大道,南至屯田路。
三、命名桥梁3座
1.德礼桥:位于尚集街上,跨饮马河。
2.司营桥:位于宏腾路上,跨饮马河。
3.隆昌桥:位于隆昌路上,跨饮马河。
附件2附件32许昌市示范区拟命名道路示意图3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命名道路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