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706-92297
  • 信息分类: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6-12 09:24
  • 名 称 :河南省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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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

      6月11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全面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等额下浮铁路货物运价,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电气化铁路是以电力机车或高速动车组这两种铁路列车为主所行走的铁路。在电气化铁路的建设过程中,其配套供电工程一般由相关电网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维修、管理和偿还贷款。根据此前机制,相关电网还贷资金的本息从所在路段电气化铁路的电价中回收。这意味着,铁路部门所支付的电价实际上包含了配套供电工程运行成本、税金、电网企业还贷以及电网企业合理利润等多个部分。

      不过,电网为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应该属于一种扩大经营规模的经营行为,将成本转嫁给铁路部门是不合理的。由于还贷电价在铁路总体电价中的占比呈提升之势,改革这一机制的呼声更为强烈。由此,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省发改委要求全面取消电网企业对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

      《通知》指出,为避免降价的红利被截留,铁路运输企业通过同步下浮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标准的方式,等额降低铁路货物运价,降低物流用能成本,助力企业减负。

      《通知》强调,已投产的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计入省级电网输配电有效资产,不再扣减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加价收入。

      《通知》要求,除了取消还贷电价,还要鼓励和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参与我省电力市场交易,自行或委托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等第三方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电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据估算,取消还贷电价实施后,每年可降低我省实体经济成本约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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