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制造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706-93296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6-20 11:29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制造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201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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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制造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201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制造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16日

    许昌市制造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迈进,提高全市制造业综合实力,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型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目标,以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实施“许昌制造7475”工程,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产业,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全产业链深入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迈进,建成国内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使制造业成为许昌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确保许昌市在转型发展中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建成先进制造业强市。全市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0%以上,转型发展重点领域主要工业品质量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绿色产业体系初步建立,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以上,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全面完成省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装备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45%以上;基本建立多领域、多行业融合化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制造业高端化发展

    1.强化创新引领,占领技术高端。围绕中国制造2025许昌行动纲要的11个领域,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落实《许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计划(2016—2020年)》,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围绕载体、主体、平台、服务、机制等关键环节,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科技大市场的建设运营,推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启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用于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2017年,争取认定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0年,认定2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6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16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占领产业高端。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引领产业迈入中高端。发挥长葛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利用禹州市、建安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物医药特色优势,提高生物医药产品附加值;壮大长葛市、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新能源装备的发展;支持襄城县拉长循环产业链条,培育壮大硅材料产业。建立战略性新兴企业库,重点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其集聚,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和5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奖励。2017年,力争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超过40%。到2020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0%以上,形成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等5个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3.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占领产业链高端。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装备制造、消费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市级层面每年重点支持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以新产品开发为主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项目建设和扩大生产。县级层面每年推进本地不少于3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坚持集群集聚发展,积极培育全产业链。支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中原电气谷创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其他产业集聚区要积极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用于完善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在国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并购或跨区域、跨所有制联合重组,带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2017年,争取新增1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基本完成,争取创建1家国家级、新增3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占领产品高端。推动制造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升级,向高附加值区域延伸。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培育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增强企业研发设计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制造能力,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予配套支持。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加快研究开发并投产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自有知名品牌、有较高附加值、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培育一批国家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落实市级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的优惠政策。2017年,争取新增1家国家级、3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到2020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企业开发200项新产品,培育20个以上国家级品牌。(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

    5.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构建制造业循环产业体系。全市产业集聚区必须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在节水、节能、循环利用方面投入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加快发展大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许昌静脉产业园区、许昌(魏都)循环经济产业园、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等;支持各产业集聚区以“区中园”、“园中园”形式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园。在制造业企业中开展节电、节地、节水、节油、节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活动,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支持企业创建省级绿色企业、绿色示范工厂。对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推荐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市财政参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在重点行业中开展水效“领跑者”、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等行动,对进入国家水效“领跑者”名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级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2017年,争取新增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1家,新增国家级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的企业2家。到2020年,制造业循环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节能降耗任务,8家企业成功创建省绿色示范工厂,10家企业(产品)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6.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低功耗高光效LED光源、绿色建材等节能装备,全面提升装备产品的绿色竞争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节能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的集成优化运用,在再生金属、生物医药、水泥、煤化工等行业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加快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理等关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攻关,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对解决重大资源环境问题的支撑能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加快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鼓励各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支持企业与专业化环保服务公司合作,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大节能环保装备的推广应用,以锅炉(窑炉)、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到2020年,建成国内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7.发展新能源产业。支持许继、森源等电力装备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核电站等装备及零部件,提升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核电站等专用、配套设备的综合水平,加快建设襄城县硅材料产业园,推动禹州市光伏发电产业园、襄城县紫云风电场的建设。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区、公共建筑、住宅屋顶等可利用面积,大力推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0年,全市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1000兆瓦以上,风电装机容量48兆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8.推行清洁生产和持证排污。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再生金属、水泥、化工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造纸、食品加工、纺织、有色金属、焦化、电镀(表面处理)、化学原料药和发制品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重点行业污染物全面达标计划,在造纸、焦化、食品加工、化学原料药、电镀(表面处理)等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火电、造纸、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持证排污,确保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动企业向园区集聚,实现污染集中治理;组织开展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摸底排查,以安全、环保、节能倒逼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到2018年,基本实现再生金属、水泥、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固定源持证排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9.持续化解低效产能。严格落实产能过剩行业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和退出低效产能。以化解煤炭、水泥过剩产能为重点,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采用引导、限制、鼓励、强制等手段,分类有序化解过剩产能。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和省支持煤矿关闭退出奖励资金,用于职工分流安置,鼓励地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新动能。引导小铸造、小化工、小镀锌、小冶炼、小陶瓷、小档发、小豆制品、小红薯加工等八小企业升级入园。2017年,关闭煤矿14处,退出产能306万吨。到2020年,煤炭、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有效化解,八小企业全部实现升级入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发展

    10.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着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实现研发设计、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营销服务等环节的渗透融合,各县(市、区)每年完成智能化改造的企业不得少于3家,对被评为国家级智能制造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机器换人”等智能化改造,重点在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领域建设一批省级智能工厂(车间),对被评为省级智能工厂(车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用于智能化改造。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对标工作,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加强企业管理智能化,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构筑企业信息化管理体制。2017年,争取新增省级智能工厂(车间)2家,入选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4家,认定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2家。到2020年,智能化改造企业达到100家,各县(市、区)的智能化示范企业不得少于10家;省级智能工厂(车间)达到20家以上;认定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席信息官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1.研发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重点产品的渗透融合,推进产品的智能化,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围绕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支持我市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合作,推进工业机器人暨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面向电力装备、机械、食品等行业,大力开展示教机器人、码垛机器人、焊接机器人等新产品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智能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传感器、智能控制器、精密传动装置、伺服系统、增材制造(3D打印)等产业,形成较为完善的智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工业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协同提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推动研发一批特色智能化装备和产品并实现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12.推动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围绕我市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食品加工、超硬材料及制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森源电气产业基地续建项目、远东传动智能化锻造项目等重点项目,推动行业龙头企业规模化应用机器人。对在行业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机器人应用示范并推广成功经验,申报省机器人产业“双十百千”示范应用工程,争取省级扶持资金。到2020年,推动100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工业机器人,各县(市、区)应用工业机器人的企业不得少于1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13.构建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大对制造业服务平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速降费,完善普遍服务机制。谋划建设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工业云平台体系,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第三方云服务平台和供应链云服务平台,争创制造业大数据创新试验区。积极发挥信息技术企业在推动智能化改造中的关键作用,推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第三方支付等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智能制造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四)推进制造业融合化发展

    14.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积极搭建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类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提高整体竞争力,培育和引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加快引进国内国际高端咨询服务机构,以设立办事处或合作成立研究中心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发展网络化协同研发制造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促进生产过程可视化、生产系统智能化、创新制造营销协同化以及价值链上下游企业系统创新和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基于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的个性化定制。推动中小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打破企业界限,共享技术、设备和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2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河南省制造企业“双创”平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成功申报河南省工业云示范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2017年,争取申报1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争取认定1家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和1家省级制造企业“双创”平台;认定2家河南省工业云示范平台项目。到2020年,全市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库存周转率、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新产品研发周期明显缩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5.推动制造业与金融合作发展。抓住成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积极开展产业与金融对接。建设产融合作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增强信息对金融机构融资的指引作用。完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给予支持。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开发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满足企业对银行服务的多样化融资需求,逐渐实现由主要提供信贷单一产品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转变。设立面向制造业的产业化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落实《许昌市企业上市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多种方式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的产融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金融办、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市商务局)

    16.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夯实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主导地位,推进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深度融合,实现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领域产品和服务价值链大幅提升。引导企业建设种养基地、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引导企业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高端环节延伸,鼓励提供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实现从制造向“制造 服务”转型升级,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跨界融合型、产业链贯通型、协同创新型、供应链管理服务型企业,不断提升对制造业转型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支持发制品、蜂产品、卫浴陶瓷、机械制造、特色食品等优势企业建立电商营销网络,鼓励制造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领域合作,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2017年,培育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1家、4家。到2020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8家;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17.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以区域融合为基本面、以产业融合为支撑轴、以新兴领域融合为突破口、以能力融合为延伸带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布局。推动军民融合资源在基础设施、科研设施、资源技术、基础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实现共享共用,推进国防工业基础军民一体化。重点推进装备制造业与国防工业的合作,支持、帮助全市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与部队科研院所、军工企业对接。驻许部队要发挥信息和人脉资源优势,广泛牵线搭桥,积极引进军队科研院所、大型军工开发项目,为地方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我市军民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许昌军分区)

    18.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大企业集团内部资源平台化,将所具备的各类资源转化为创新优势,并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给中小企业,吸引中小企业参与创新创造,提高中小企业技术水平。引导大中型企业的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测中心等平台向社会开放,提升小微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大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起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行业协会、企业联盟、协作配套等方式与大企业集团开展合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五)推进制造业重点领域转型发展

    19.加快重点领域转型发展。立足许昌产业优势和特色,重点推动电力装备、再生金属及制品、汽车及零部件、超硬材料及制品、电梯、绿色食品、发制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发展。在电力装备行业“输、风、配、核、民”五大领域提高整机制造水平和服务能力;构建再生金属及制品产业“回收—分拣拆解—初加工—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提升深加工和循环可持续发展水平;做强做大新能源汽车、冷藏车、专用车等整车产业,重点发展传动轴、汽车电子、车桥、车轮等核心零部件;优化超硬材料及制品产品结构,打造多品种、系列化、专用化的超硬材料及制品的产品格局;大力发展节能高速客梯、专用电梯、高端扶梯和人行道;持续改造提升肉制品、小麦、油脂等优势食品产业,壮大豆制品、“三粉”制品、蜂产品、食用菌等特色食品产业;依托现有发制品产业基础,增强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产品靠近并超越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20.扎实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企业抓紧实施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积极促进作用的重点制造业转型发展项目。建设市、县两级重点制造业转型发展项目库,编制重点制造业转型发展项目年度计划。加快实施一批跨越发展、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引进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效果强、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推动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充分发挥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重点制造业转型发展项目专题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建立重点制造业转型发展项目建设责任制,实行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组建相应工作班子,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全市110个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完成投资396亿元。到2020年,制造业投资每年增长20%以上,全部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21.加快对外开放。落实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利用鲁道夫·沙尔平公司平台优势,积极寻找中德企业合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提高合作效率;深化中德企业合作,不断扩大对德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建设中德(许昌)产业园,创建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抓住郑许融合发展新机遇加强产业对接,以中心城区和长葛市域为重点,强力推动许港产业带建设,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布局建设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积极承接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京津冀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深度推进本地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企业在境外建立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基地,加快我市制造业全球化步伐。2017年,加快推进16个中德签约项目的落地。2020年,打造成为中国中部地区中德合作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规划推进落实中的问题,确保转型发展成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避免部门政策碎片化。对市级层面制造业攻坚重点领域,按照一业一策,实行一个行业、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牵头部门、一个专业团队、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制造业转型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专门领导班子,对照全市转型发展方案的要求,对接分解制定本地区制造业转型发展具体目标任务,每年初要研究确定本地制造业转型发展的重点企业和项目,组织政府相关人员和企业家进行集中培训,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转型发展经验做法,制定推进台账和具体路线图,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按照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服务制造业转型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整合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财税手段、动态信息等各方面资源,为制造业转型发展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要全面落实各项支持财政扶持政策,设立制造业转型发展产业基金,全力保障全市制造业转型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制造业发展的产品和业务,大力支持制造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制造业转型发展统计体系,建立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投资、节能降耗等统计指标,重点抓好各县(市、区)与企业的对接等关键环节,确保重要指标数据应统尽统、科学准确。建立工信、发改、统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为制造业转型发展运行监测和预警分析提供重要依据,为市委、市政府政策制定提供准确参考。(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转型发展目标任务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实地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将制造业转型发展、工业投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评分权重,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办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对转型发展成效明显,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对排名最后一名的县(市、区)通报批评;市委市政府每年命名许昌市十大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给予通报表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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