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襄城县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解读材料

  • 索 引 号 :11411025005497706A/201707-00016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襄城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7-19 09:38
  • 名 称 :关于对《襄城县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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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襄城县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的解读材料

    问:房票由何单位发放?

    答:房票由征收人(由征收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进行发放。

    问:房票价值如何确定?

    答:房票价值由征收人按照被征收人应安置房屋面积与按照一定程序核算出的价格基数的乘积求得(第一批房票价格基数为2956元/平方米,以后价格基数房票管理中心会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如: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200平方米,房票价值=200×2956=591200元。

    问:房票可购买多少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答:持票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任意面积的商品住房,不受原应安置房面积的影响。

    问:房票编号与购房顺序有无影响?

    答:房票编号是对房票进行管理的一个数字符号,与购房的先后顺序无关,不存在优先问题。

    问:房票能够购买何种房屋?

    答:房票只能购买参与房票活动的商品住房,购买其他房源无效,房屋征收人不予结算。

    问:房票是否可以换名、转让等?

    答:房票一旦发放,不可以换名,也不可以转让。持票人所购房屋按照一定程序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问:房票有效期多长时间?

    答:房票自签发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超过18个月仍未购房成功的,由政府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安置。

    问:房票持有人怎样购买房屋?

    答:房票持有人可向参与房票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或售楼超市(地址:襄城县金融商务广场一楼东大厅 八七路与灵武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咨询购买。

    问:房票购房,如若房票金额达不到房屋金额如何处理?

    答:由持票人向售房人按照房屋价格补足差价。如:房屋价值50万元,房票价值45万元,不足部分50-45=5万元由持票人向售房人结清。

    问:房票消费剩余部分如何结清?

    答:房票消费必须达到房票价值金额85%以上。如:房票金额100万元,必须消费达到85万元以上。剩余部分由售房人向持票人在合同备案后先予支付,并打入持票人个人账户,支付凭证由售房人留存。如:房票价值100万元,消费86万元,剩余100-86=14万元由售房人进行支付;达不到85%的不予结算。

    问:持票人第一次购房后,拟进行二次购房的如何办理?

    答:持票人如第二次购房消费,售房人对第一次消费金额及购房信息在房票正联背面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开发企业印章,由持票人到房票发票人处(乡镇政府)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将房票正联交第一次购房企业留存,持房票副联进行二次购房,房票副联与房票正联具有同等购房效力。

    问:房票购房能否按揭?

    答:房票价值全部消费完毕后仍不足以缴纳房款的,按照有关按揭贷款手续可进行按揭贷款。

    问:购房成功后,仍需完善什么手续?

    答:签订购房合同,并在3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持相关资料缴纳契税,所购房屋金额不超过房票价值部分,税务部门依法减免契税,超过房票价值部分,契税由县财政给予1%的补助,到时持票人可凭购房合同、房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县财政部门指定地点领取。

    问:房屋不动产证如何办理?

    答:房屋达到办证条件后,持票人凭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有关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办理。

    最终解释权归襄城县房票管理中心(0374-8519677)。

    襄城县房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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