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0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8日
许昌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0实施方案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6〕95号),为实现我市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导,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普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为保障,充分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
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建设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8%。
——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文化基础,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大力培育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客文化,进一步推动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广泛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满足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积极促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高。青少年科学创新意识普遍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积极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能力。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科普信息化传播水平不断提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双轮并举、良性互动,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不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社会动员、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各方面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逐步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二、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和目标,“十三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以校内科学教育为基础,整合社会教育服务资源,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依托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科普场馆,搭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平台。打造许昌青少年科学教育品牌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重在普及、兼顾提高的原则,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培养坚实的后备力量。
1.积极提高校内青少年科学教育质量。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内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类课程的教学质量,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实践动手能力。在高中阶段,鼓励、支持学校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探索中、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的科学教育形式和内容,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加快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2.广泛开展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科技周、科普日、公众科学日、“许昌科普行”、学校科技节、红领巾科技小社团、青年专家服务团等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自救避险等知识。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意大赛、机器人竞赛、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学素质网上知识竞赛等科技竞赛活动,开展青少年创客、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等活动,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提供交流和推广的机会,在青少年人群中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3.积极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发挥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作用,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通过组织科技专家进校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中学生英才计划等活动,积极推动校内科学教育与校外科普活动相结合。加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搭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新平台,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氛围。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整体部署,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自身需求,通过培育职业农民、实施科技兴农与科普惠农工程、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提升科普信息化,提高农民掌握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科学素质。
1.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做好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促进全市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促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深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
2.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周、科普日、乡村环保科普行动、科普之春(冬)等各类科普活动,切实发挥农村各类实用人才作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科学素质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3.深入实施科技兴农与科普惠农工程。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百千万科普工程”科技服务行动、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科技专家进村、科技扶贫入户”等活动。聚焦脱贫攻坚任务,着力科技助力,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科普工作,推动科普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聚集,开展科普精准扶贫。大力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4.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完善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为重要力量的新型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示范作用,支持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建设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培养,为培养农村科普骨干发挥重要作用。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等示范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5.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以“科普e站”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高科普中原云信息服务系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的村镇覆盖率。推进“三农”网络书屋建设、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发挥农业远程教育教学平台、许昌农业手机报、农村科技网络书屋等作用,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培养智慧农民。
市农业局、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需求,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完善技术人才教育体系,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教育,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科学就业,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1.推进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和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避免由于培训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每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十三五”期间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万人以上。
3.广泛提升进城务工人员科学素质。服务文明城市建设,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劳务输出组织共同开展职业培训的机制,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专题培训,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增强其就业、工作、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培训农村工10万人以上。
4.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建设,深入开展职工技能大赛、“讲理想、比贡献”、大工匠、最美青工、巾帼建功、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和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卫生计生委、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震局、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等单位参与。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加强规划设计,创新科普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学执政和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1.强化统筹规划。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机制,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分层次制定科普培训规划,制定相关年度计划和实施意见,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落实课题课时,组织相关专题研究,加强干部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培育。强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举措,引进高端科技教育培训专家资源,重点加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教育培训。
2.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突出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落实我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络培训的各项指标要求,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要。3.开展现代科技知识教育活动。围绕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等重大部署,以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化能力为目标,采取专题研修、网络培训、举办高端科技报告会、科普报告会、现代科技知识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到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开展科技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科学素质。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提升科学教育师资保障水平,整合科学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基础建设,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提高为青少年等各类人群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服务能力。
1.加强科技辅导员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许昌学院等高等院校开设科学教育等专业或相关课程,着力培养科学教育专业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幼儿园、农村和科学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中小学中骨干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师生广泛树立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2.强化科学教育与培训能力建设。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采取购买服务或组织专家编写符合我市特点的科学课程教材,切实提升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吸引力和互动体验性,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相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建设,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教学方法。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提升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促进学习方式变革。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成效。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依托许昌学院等本地高校专家平台,开展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开发。
3.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建设。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农村中学科技馆、科学图书室、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建设,强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科学教育资源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职业学校、青少年宫、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对公众分类分层次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科学教育培训基地。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加强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普及节约能源、生态环保、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方法,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生活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促进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
1.构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政府各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基层科普组织要认真组织居民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参与科普活动,实现资源共享。鼓励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2.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大力推进社区科普场所和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大学(市民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阵地作用。强化社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终端等新媒体科普宣传功能。进一步加强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各类各年龄层次的多渠道、多形式的社区科普服务体系。
3.广泛开展社区科技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以及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各类科普活动。面向村转居的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提升自身素质、融入城镇生产生活。面向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组织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气象、防震减灾、电梯安全知识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服务活动。
市科协、民政局、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卫生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监管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利用“互联网 ”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科普服务模式,推进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融合开展科技传播与普及,实现线上线下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切实满足公众对科普内容和传播的需求。
1.实施“互联网 科普”建设提升工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需求导向,推进传统科普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做好“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工作,动员多方力量建设科普中原云服务许昌平台。打造“科普许昌”新媒体科普品牌,建成“科普许昌”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数字科普终端等科普活动在线平台,整合许昌各类科普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引导社会网站增加科普内容,积极探索通过社交媒体、网络搜索、手机微信、动漫游戏、数字终端等新形式开展科普传播活动。
2.推动原创性科普融合创作。以许昌学院“河南省科普全媒体传播中心创作基地”和许昌市科普全媒体创作基地等原创团队,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剧、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和推荐评比工作。建立完善科普融合创作的社会动员激励机制,以评奖、作品征集、虚拟动员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繁荣科普创作。
3.融合拓宽科普传播渠道。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交系统、社交媒体、科普大屏等渠道开展科普,集成现有科普资源内容线上线下传播,构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APP(应用程序)、科普大屏、网站“四位一体”的科学传播渠道。
4.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充分利用我市各类互联网技术平台,创新科普精准化服务模式,推进我市科普中国乡村e站、社区e站、校园e站建设,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满足公众对科普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扎实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建成以市科技馆为龙头、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基地为基础、广大基层科普设施及资源为支撑、多元化投入为保障的多层次、多功能科普设施网络体系,提升展教水平和服务能力,扩大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文化需求。
1.加强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研究制定全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为抓手,以科普信息化为载体,建立完善以市科技馆为基础,以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虚拟现实科技馆、数字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带动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
2.推进市科技馆建设。全力推进市科技馆新馆建设,力争将其建成具备国际视野、彰显中国气质、富有许昌特色的科技文明展示窗口,争取2017年年底建成并对外开放。着力推进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各类专业科普场馆。各县(市、区)要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专题特色科普场馆和流动科技馆。
3.强化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社会设施,鼓励支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继续培育发展社区益民服务站和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引导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和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设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强化基层科普信息化建设,面向基层普及科普大屏,推动科普工作变革升级。加强科技场馆及基地等与青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对接,广泛开展科普资源和技术辐射服务。
4.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立我市科普教育基地联盟,进一步完善开放、协同、普惠社会化科普工作机制。强化青少年宫、市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馆、自然景区、动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面向观众开放研发机构、实验平台或展览馆。“十三五”期间,新建成省级科普教育基地20个左右、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00个左右。
5.加强流动科普设施建设。加大市级流动科技馆巡展力度,“十三五”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流动科技馆巡展第二轮全覆盖。充分发挥流动科技馆宣教功能,促进流动科技馆巡展和展品更新升级常态化。整合全市科普大篷车资源,规范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提升科普大篷车服务能力和使用效益,确保科普大篷车运行绩效。
6.全面提升科普场馆的展教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市科技馆等科普场馆运行的规范管理,推动科普场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高科普场馆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能力。强化科普设施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普场馆网站和微平台发展。继续推动公益性科普场馆向公众免费开放,提高科普场馆利用效率和运作效益。
市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完善的科普产业链,建设科普众创空间,壮大科普产业联盟,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科普产品品质和服务效能,弥补公共科普产品和服务的不足,促进科普事业发展。
1.培育发展科普产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推动我市科普展教品产业、科普图书出版业、科普影视业、科普动漫业、科普玩具业、科普游戏业、科普旅游业、数字科普业、科普创意业、网络科普业等主要业态发展,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
2.大力开展科普创作研发。不断加大科普创作力度,积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主体作用,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平台;依托许昌日报社、许昌学院科普全媒体传播中心创作基地、市作协等科普创作团队,通过原创的方式开发科普资源;深入开展许昌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研发与设计,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产品,切实提高科普产品品质。
3.培育科普产业市场。利用品牌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鼓励科普创作传播、研学旅游、科普展教品、科普出版等行业形成产业联盟。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集群,实现集约化发展。
市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监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科协、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围绕“许昌英才计划”的实施,以市科协“百千万科普工程”为抓手,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1.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依托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利用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等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及科普教育资源,着力建设和发展适应开展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需要的校外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快培养科普专门人才。以“百千万科普工程”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大众传媒和科技社团的作用,重点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和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高端科普人才。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完善我市科普专家库,建设一支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全市科普专家服务团队。“十三五”期末全市专兼职科普人才达到1万人。
3.进一步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十三五”期末注册科普志愿者达到5万人。
市科协、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等单位参与。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高标准、高效率、高要求部署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形成政府多部门整体联动、相互协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良好格局。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十三五”目标要求,并签订相关目标责任书。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查,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切实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因地制宜,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和工作规划。要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机制建设
——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研究制定在我市科技计划中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体系,定期开展许昌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许昌市科普统计工作,实时监测评估我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和效果,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监测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开展许昌市科普示范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先进县(市、区)评选表彰,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十三五”期间力争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全面建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保障条件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在2016年前期筹备工作基础上,2017年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十三五”时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7-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专题调研,开展理论研讨,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印发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开展表彰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