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职权的调整变化,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下放2项,调整2项,新列入1项,调整后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90项。取消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事项171项,下放11项,调整90项;新列入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事项122项。取消和调整后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一并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 1.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3.市政府决定新列入的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4.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5.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许政37号附件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