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17—2022年)
一、规划目标
湿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发挥湿地的综合效益、促进湿地资源持续合理利用,是本规划的总目标。
到2022年,使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5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达到14个,湿地公园9处,重要湿地28个,使全市90%以上重要湿地得到良好保护。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的规章制度和监测科研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湿地保护、管理、建设体系,使许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示范地区。
二、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2017年-2022年,范围为许昌市全域,含建安区、魏都区、襄城县、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
三、规划总体布局
据以下因素进行湿地保护类型区划:
(1)地形地貌特征以及气候、水文条件;
(2)湿地成因、类型及区域分布特征;
(3)湿地功能及其利用途径相似性;
(4)威胁与干扰湿地保护因子相似性;
(5)行政区域的连续性。
据此,拟将全市分为如下2个湿地保护类型区:
Ⅰ 东北部平原湿地区;
Ⅱ 西南部低山丘陵河谷湿地区;
四、规划内容
(一) 湿地保护体系规划
湿地保护等级体系 规划期内共规划建设15块市级以上重要湿地,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6个、市级7个,合计湿地面积1733.63hm2。按类型划分,永久性河流类型湿地6个,蓄水区类型湿地9个。
湿地自然保护区体系 至规划期末,许昌市将建有1个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颍河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许昌市白沙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颍汝总干渠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清潩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清泥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湿地公园建设体系 至规划期末,国家级4个、省级7个、市级12个,保护湿地面积3603.63hm2。
湿地污染整治体系 水环境整治工程、工业污染整治工程、城镇污水整治工程、万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水文水资源与湿地环境监测工程、湿地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工程。
湿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 湿地动物与栖息地恢复工程、湿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
(二) 湿地管理体系规划
——湿地保护管理
——湿地恢复管理
——可持续利用示范
——管理能力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