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许昌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每年底将规划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抄送市发改委。
附:许昌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017年10月2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许昌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每年底将规划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抄送市发改委。
附:许昌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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